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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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财政部会计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大局,不断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在稳定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打击会计造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注重加强会计监督基础理论研究、不断推进会计监督法制建设、着力创新会计监督机制手段、大力推进会计监管国际合作、努力完善会计监督信息化建设,各方面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一、围绕宏观调控和财税改革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服务宏观调控,组织专员办加强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紧紧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和任务,按照“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的要求,加强对积极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服务和保障作用,组织专员办对房地产、医药、能源等重点行业,以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重点企业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组织专员办检查121家企业,其中上市公司63家、中央企业21家、地方国有企业19家、民营企业12家、外资企业6家。检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1299亿元,同比增长72%。检查发现,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推迟确认销售收入、多计开发成本、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等问题;医药企业普...
2010年,财政部会计监督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大局,不断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在稳定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济行为、打击会计造假、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注重加强会计监督基础理论研究、不断推进会计监督法制建设、着力创新会计监督机制手段、大力推进会计监管国际合作、努力完善会计监督信息化建设,各方面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一、围绕宏观调控和财税改革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服务宏观调控,组织专员办加强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紧紧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和任务,按照“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的要求,加强对积极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服务和保障作用,组织专员办对房地产、医药、能源等重点行业,以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等重点企业深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组织专员办检查121家企业,其中上市公司63家、中央企业21家、地方国有企业19家、民营企业12家、外资企业6家。检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涉及金额1299亿元,同比增长72%。检查发现,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推迟确认销售收入、多计开发成本、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等问题;医药企业普遍存在销售费用过高、销售提成漏缴个人所得税问题;个别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会计核算不实金额巨大。各专员办依法对违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查补追缴税款12亿元,罚款96万元,向海关、税务等部门移送案件7起,并对7名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建议撤换会计负责人等处理。
(二)扩大规模,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部省市县四级联动的模式,充分发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综合性强、覆盖面广、震慑力大的优势,要求各地财政厅局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财政预算执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以及治理小金库等工作有机结合,有效扩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规模。各地共投入检查力量16680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18553户,其中行政事业单位13252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293户、民营企业1799户,外商投资企业237户,上市公司20户,其他单位952户。有些省检查企事业单位超过1000户,充分体现地方会计监督的规模优势和社会影响。各地加大检查力度,检查发现违规问题471亿元,创历史新高。检查发现,部分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不健全,会计核算不实,隐匿收益少缴税款;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未统一核算,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结余亟待清理,预算编制不完整等问题。各地财政部门查补税款6.44亿元,处理处罚企事业单位6268户,其中移送相关部门73户,对单位处以罚款3456万元,并对62名直接责任人给予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
(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发挥会计监督对宏观经济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在服务宏观经济、促进财政管理方面的作用,财政部门将监督检查与宣传会计法规相结合、与服务被查单位相结合、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与建立行政问责制度相结合、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相结合。在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检查的同时深入调研,针对检查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各级财政部门共上报调研材料234篇,有效提高了会计监督成效。
二、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一)召开全国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工作会议。2010年4月14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会计司在厦门联合召开全国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工作会议,这是自2003年行政监管职能移交以来,财政部首次召开全国性的事务所行政监管工作会议。来自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市财政厅(局)以及全国200家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会议,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代表部党组做题为《强化监督管理 提高执业水平 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就在行政监管工作中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具体要求。监督检查局局长耿虹和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分别通报了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分析了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做好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10年10月,组织16个省级财政部门召开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座谈会,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管、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等进行深入讨论。各地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也通过召开事务所监管会议、联席会议和座谈等形式,寓服务于监督,积极研究事务所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加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督形成财政部和专员办以证券资格事务所为主、各地省级财政部门以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为主的行政监管分工格局。2010年,各级财政部门创新检查方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督检查。组织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对1039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60户(总所28家、分所32家),非证券资格事务所979家。在检查中,一是大力推动双向延伸检查模式。通过事务所延伸检查相关企业,发现了一批严重会计造假和偷漏税款的典型案例。根据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延伸检查相关事务所,更有力地认定事务所审计责任。双向延伸检查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中的独特作用,辐射效应明显,丰富了会计监督内涵,提升了会计监督层次。二是开展全面检查。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不仅关注事务所执业质量,还对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不仅发现部分事务所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风险评估流于形式、对审计发现问题做出错误判断等执业质量问题,还发现对分所管理松散、未实现统一管理、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按现金收付制确认收入、个别事务所存在偷漏税等违规问题。三是加大处罚力度。针对检查发现部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质量控制流于形式、业务报备不及时、审计收费明显偏低及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问题,各地财政部门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处理处罚会计师事务所348家,其中对37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执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等行政处罚,处理处罚注册会计师384人,其中对10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暂停执业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日常行政监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下发《关于报送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建立证券资格事务所行政监管工作季报制度,财政部对专员办季报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和通报。
三、提高会计监督工作影响力,逐户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2010年11月,连续对外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十八号和十九号,将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2009年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情况分别对社会公告。财政部发布的第十八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首次采取逐办逐户详细公告的形式,对专员办检查的所有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公告,既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点曝光,又对会计信息质量良好的企业和执业质量较好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充分肯定。新华社、《经济日报》、《中国证券报》等主流媒体以及人民网、新华网、中央政府门户网站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
四、推进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善会计监督长效机制
(一)加强交流,召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总结会。2010年全国会计监督检查总结交流会在深圳召开,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会计司、中注协以及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代表参加会议。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出席会议并做题为《切实做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讲话,对“十一五”期间全国会计监督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深入分析当前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会计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0位财政厅和专员办代表做交流发言,分别介绍各自会计监督检查的做法和成效,交流工作体会和经验,对如何做好今后的会计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局局长耿虹对2010年全国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结合下一步会计监督工作重点提出相关要求。
(二)注重依法行政,做好2009年检查的审理和后续处理处罚工作。2010年2~3月,财政部组织有关专家、抽调专员办得力人员,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的原则,对2009年专员办检查处理情况进行集中审理,对相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下发处理处罚决定。结合审理,财政部对35个专员办的会计监督执法质量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专员办执法质量的提高。
(三)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会计监督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为了贯彻落实国办发56号文件精神,研究下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构建和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体系和长效机制进行具体的指导,明确对证券资格事务所3年轮查一次、对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5年轮查一次的目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工作指引(2010)》,在系统总结检查经验的基础上,对检查程序、要求和关注重点进行细化,提高事务所检查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积极推动并参与《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工作,推进会计监督的法制化进程。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会计监督精细化水平。一是组织开发应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软件,引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软件小组作业版和大型企业检查专版,并于5月中旬在西安对全国专员办会计监督处室的主要业务骨干进行系统培训。二是升级改造财政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重点解决提高业务报备速度和部门间共享利用问题,为今后按照国务院要求,推动单一报表来源提供打下基础。三是积极开展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中国标准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的研究和开发。
(五)注重对外交流,积极开展会计监管跨境合作。重点推进与欧盟、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跨境会计监管合作。先后3次和欧盟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就中欧审计公共监管等效进行会谈,2次就欧盟起草的等效评估报告提出书面回复意见。中欧审计公共监管等效工作取得重要进展,7月2日,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会计司与欧盟签署《中国——欧盟会计和审计合作联合声明》。积极参与推进内地会计师事务从事H股审计资格的审核工作,与香港财经库务局、香港财务汇报局、香港证监会、香港会计师公会等进行长达3年的谈判,9月1日,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会计监管合作协议,与香港地区实现会计监管等效。内地12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按照内地会计审计准则为内地在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不仅有利于降低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促进更多更好的内地企业“走出去”,而且有利于为内地事务所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内地事务所走向国际。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供稿 林启云 王东 刘泳梅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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