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组织教育系统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2009年,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受教育部财务司委托,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要求,组织教育部在京24所直属高校、18个企事业单位共计1524名财会人员,分5期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据27个省、自治区、市教育会计学会统计,2009年共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127期,参加培训人员23255人。
(二)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安徽省教育会计学会围绕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先后协助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调研、高校财务状况调研和高等教育强省投入政策的调研,摸清情况提出政策建议,供决策参考。吉林省教育会计学会、青海省教育会计学会针对审计部门对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协助省教育厅计财处举办由省直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和主管领导参加的培训班。河北省高校会计学会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工作,抽调专门人员参加教育厅开展的治理“小金库”和对厅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