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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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毛新述 戴德明
一、引言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先后经历了四次较大规模的会计制度改革,分别是1993、1998、2001和2006年的会计改革。其中,2006年之前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强化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具体表现为逐步扩大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尽量避免公允价值的运用,对经济利得的确认实施严格的限制,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财务报告的发展和内在局限性、以及各种以盈余为基础的制度安排,为管理层高估盈余提供了激励,盈余稳健性作为一种财务报告机制,可以限制管理层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可以改善公司的盈余质量。毛新述、戴德明(2008)从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安排和财务报告质量两个方面对会计制度中稳健性原则运用和强化的原因进行了详细讨论。而2006年新会计准则颁布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全面趋同。新会计准则采纳了资产负债观的制定理念,弱化了稳健性原则的影响,扩大了公允价值的运用。李增泉和卢文彬(2003),魏明海等(2006),曲晓辉和邱月华(2007)等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检验了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稳健性。基本结论是,总体而言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是稳健的,会计制度改革,...
毛新述 戴德明
一、引言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先后经历了四次较大规模的会计制度改革,分别是1993、1998、2001和2006年的会计改革。其中,2006年之前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强化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具体表现为逐步扩大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范围;尽量避免公允价值的运用,对经济利得的确认实施严格的限制,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财务报告的发展和内在局限性、以及各种以盈余为基础的制度安排,为管理层高估盈余提供了激励,盈余稳健性作为一种财务报告机制,可以限制管理层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可以改善公司的盈余质量。毛新述、戴德明(2008)从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安排和财务报告质量两个方面对会计制度中稳健性原则运用和强化的原因进行了详细讨论。而2006年新会计准则颁布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全面趋同。新会计准则采纳了资产负债观的制定理念,弱化了稳健性原则的影响,扩大了公允价值的运用。李增泉和卢文彬(2003),魏明海等(2006),曲晓辉和邱月华(2007)等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检验了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前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稳健性。基本结论是,总体而言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是稳健的,会计制度改革,特别是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显著提高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稳健性。李远鹏和李若山(2005)则认为上市公司稳健性的提高主要是由于亏损公司的大清洗行为所导致的。总体而言,已有研究并没有分离应计盈余中操控性应计利润对盈余稳健性的影响,从而无法准确测定制度因素和盈余管理因素在多大程度上导致了会计制度改革前后公司盈余稳健性的变化。已有研究也未从准则制定目标来检验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比如稳健性原则的强化是否实现了限制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预期目标。本文的贡献在于,以1994-2007年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为研究背景,分析了盈余稳健性和盈余管理的内在关系和相互影响,并以此为基础检验了我国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研究得出,盈余稳健性作为一种财务报告机制同有目的的盈余管理行为具有本质区别。扣除操控性应计利润后,上市公司的盈余稳健性同会计制度中稳健性原则的运用程度仍紧密相关。并且,强化稳健性原则和限制公允价值的运用显著降低了公司高估盈余的水平,而弱化稳健性原则和扩大公允价值的运用,则导致了公司盈余管理水平的显著提高。总体而言,没有证据表明盈余稳健性的提高导致了上市公司的大清洗行为。这些证据表明,会计准则总体而言得到了恰当的执行,也有力地支持了盈余稳健性可以改善公司盈余质量的论点。
本文剩余部分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盈余稳健性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理论分析与文献回顾;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与经验分析;第四部分是研究结论。
二、盈余稳健性与盈余管理:理论分析与文献回顾
盈余稳健性(earnings conservatism)是指财务报告中会计师要求对确认好消息比坏消息有更高的可证实性程度的倾向(Basu,1997),是对会计利得和损失要求不同的可证实性,从而导致对净资产的低估(Watts,2003)。而盈余管理是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Schipper,1989)。或者说,盈余管理是指经理人员在财务报告与组织交易等活动中运用了判断,改变对外财务报告,以误导证券持有人对公司基本业绩的评价(Healy,1999)。不难发现,盈余稳健性是一种内在于会计制度的财务报告机制,而盈余管理是一种有目的的调节盈余的活动,两者存在本质的区别。公司盈余稳健性及其提高应当来自会计制度中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和强化,以及会计师对此的恰当执行。任何由其他因素直接导致公司盈余稳健性的提高均应视为盈余管理行为,而不论是出于何种动机(毛新述、戴德明,2008)。因此,从概念上讲,盈余稳健性和盈余管理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但实务中要对二者进行明确区分却异常困难。特别是,在经验研究中,基于应计利润来测定盈余稳健性和盈余管理程度时尤其需要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
盈余稳健性和盈余管理之间的相互影响首先表现为盈余稳健性对盈余管理的限制作用。当各种制度安排为管理层操纵盈余提供了激励,而管理层又可以通过会计制度所赋予的判断权来实施这种操纵时,盈余管理行为就可能产生,并使报告盈余偏离经济收益,从而对公司盈余质量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在会计制度中引入一种机制来限制管理层的这种机会主义行为。例如,薪酬安排、债务契约、管理层业绩考核以及资本市场监管中通常会使用盈余指标,这些制度安排都会为管理者高估盈余提供激励。高估盈余会导致向管理者的过度支付、隐藏逐步恶化的债务偿付能力以及误导投资者,从而最终影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和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Chen,Hemmer和Zhang(2007)讨论了稳健会计准则在减少不可观测盈余操纵中的作用,并建立了会计稳健性在限制盈余管理方面的理论框架。他们分析得出,当会计数字同时具有估价和评估受托责任时,现有公司所有者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从而导致激励公司雇员的业绩测度出现偏差和噪音。使用稳健会计能够减少偏差和噪音的均衡金额,并有助于实现一个更有效的均衡结果。同样,稳健会计增加了盈余操纵的边际成本。
但另一方面,盈余稳健性要求更及时和充分地确认损失,这种不对称约束为管理层低估盈余,特别是“大清洗”提供了便利。此外,根据Ewert和Wagenhofer(2005)的理论推导,尽管更严格的会计准则确实能改善公司的盈余质量,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引发负面效应,比如导致更大程度的盈余管理行为。这意味着,过度强化稳健性原则的运用也可能导致更大程度的盈余管理行为。
许多学者认为,从多个期间来看,前期资产和盈余的稳健性会导致以后期间资产和盈余的不稳健。例如,本期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损失,那么在以后期间,就会因少计折旧而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盈余更高。然而,计提资产减值可能并不是要“低估”资产,而是真实地反映当前资产的价值,因而并不存在导致以后期间因少计折旧而高估资产和盈余不稳健的情况。通过计提减值损失来低估资产账面价值本身不是稳健性原则的要求和体现。及时确认损失,推迟确认利得这种不对称的处理方法,才是稳健性原则的具体体现。由于这种不对称的处理方法内在于会计制度中,因而也不能将稳健性原则的应用视为低估盈余的盈余管理行为。
基于以上研究,本文将基于会计制度改革的视角,通过检验在2006年以前的会计制度改革中,强化稳健性原则的运用是否限制了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特别是公司高估盈余的行为,以及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弱化稳健性原则和扩大公允价值属性的运用,是否导致了盈余管理水平的提高,来考察盈余稳健性和盈余管理之间的相互影响,并为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提供经验证据。
三、模型和检验
(一)模型设计。
1.公司盈余稳健性的提高:稳健性原则的强化还是盈余管理。
Hanna(2002)认为,Basu(1997)发现的盈余不对称及时性可能主要来自公司管理层的盈余管理。比如通过资产的巨额冲销(“大清洗”)、创造性的并购会计以及计提其他秘密准备来低估盈余和净资产。这些盈余管理行为的动机主要来自增加管理层薪酬和误导股票市场的投资者(Watts,2003)。并且,由于资产冲销和其他准备计提时,并没有相应的现金流入和流出,而主要是通过应计项目来反映。因此,如果不分离管理层操控行为对应计利润和盈余的影响,当运用Givoly和Hayn(2000)提出的应计利润(或平均累计应计利润)和Basu(1997)测度来衡量盈余稳健性时,就会出现噪音。同样,在考察会计制度改革对盈余稳健性的影响时,如果不分离管理层操控行为对应计利润和盈余的影响,就无法准确判断盈余稳健性的提高究竟是由于制度等因素所造成的,还是由于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所导致。本文通过分离操控性应计利润的影响,按会计制度改革将全部年度划分为1995-1997、1998-2000、2001-2006和2007四个阶段,通过非操控性应计利润(平均累计非操控性应计利润)和考察扣除操控性应计利润后的盈余与股票报酬率的关系等来测度盈余稳健性,从而可以提供会计制度中稳健性原则的运用程度对上市公司盈余稳健性影响的更可靠证据。
为了考察会计制度改革中盈余稳健性和盈余管理之间的相互影响,需要首先测定报告盈余中非操控性盈余和操控性盈余。在应计会计中,报告盈余由应计利润和经营现金流量两部分组成。并且,通常假定经营现金流量不可操纵,而进一步将应计利润划分为非操控性应计利润和操控性应计利润两部分,并将操控性应计利润作为盈余管理的替代测度。由于操控性应计利润通常不可观察,因此通常首先从应计利润切入,然后通过那些代表预期应计利润的因素对应计利润进行回归,并将应计利润中无法解释的部分视为操控性应计利润。只有能恰当地认定影响应计利润的各种因素,才能对其进行合理的分离。通常,影响应计利润的因素主要包括:
(1)经济因素。如公司营运资本管理政策、折旧政策等。Jones(1991)通过考虑经济因素对应计利润的影响,提出了可以合理地测定操控性和非操控性应计利润的模型(模型1)。
其中ACC是指应计利润,A是指平均总资产,ΔREV是指销售收入的变化额,PPE是指固定资产合计。
Jones模型在盈余管理研究中被广泛应用,但由于截面Jones模型仅考虑了主要经济状况变化对应计利润的影响,因此可能会高估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理论上,通过进一步考虑无形资产等其他经济变量的影响,可以更合理地测定操控性应计利润,夏立军(2003)对此进行了详细讨论。
(2)行业因素。公司所处的行业不同,对应计利润的形成会有影响。行业因素可以通过引入行业虚拟变量或分行业估计参数进行控制。
(3)制度因素。包括会计制度内在特性和会计制度改革的影响。会计制度内在特性是指会计制度所固有的性质,这些特性会导致应计利润的确认发生系统性的偏离。比如会计制度中稳健性原则的贯彻会使应计利润的确认呈系统性的负偏。Ball和Shivakumar(2006)详细阐述了会计制度内在特性对应计利润确认的影响。指出,应计会计(应计项目)的作用除了可以减少现金流中来自公司营运资本和投资决策中外生和操控性变化的噪音外(Dechow,1994;Guay,Kothari和Watts,1996;Dechow,Kothari和Watts,1998),还具有第二种主要功能,实现经济利得和损失的及时确认(Kothari,Leone和Wasley,2005;Ball和Shivakumar,2006)。他们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模型2。
除了会计制度内在特性因素外,会计制度改革通过不断加速某些未实现事项的确认,从而可以加速应计利润的确认,如减值损失及未实现利得的确认等。通过分年度对模型2进行回归可以控制制度因素对应计利润的影响。
(4)盈余管理因素。主要是指公司管理层利用会计准则所赋予的判断权对应计利润所进行的操控。
对前三个因素反映所形成的应计利润,通常称为非操控性应计利润,而由盈余管理所导致的应计利润,则称为操控性应计利润。通过分年度分行业估计参数,模型2充分考虑了经济因素、行业因素、制度因素对应计利润形成的影响,从而可以更准确地估计非操控性应计利润(NDA)和操控性应计利润(DA),NDA和DA可计算如下:
2.会计制度改革中稳健性原则运用程度的变化与公司盈余管理行为。
通过检验会计制度改革前后DA的变化,可以考察会计制度改革中稳健性原则运用程度的变化对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DA大于0表示公司存在调高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DA小于0表示公司存在调低利润的盈余管理行为。对调增和调减盈余的公司而言,会计制度改革中稳健性原则运用程度的变化对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作用表现为:对于调增盈余的公司(DA大于0的公司)而言,盈余稳健性的强化可以约束管理层调增盈余的行为,降低管理盈余的幅度,反之则会提高管理的幅度。因此DA在1998年、2001年会计制度改革后预期将呈现出增量下降的趋势(逐渐趋向于0),而在2007年新会计准则执行后则会呈现出增量上升趋势;对于调减盈余的公司(DA小于0的公司)而言,由于及时的损失确认为管理者管理盈余特别是大清洗提供可能,因此DA在1998年、2001年会计制度改革后预期也将呈现出增量下降的趋势(逐渐远离于0),而2007年新会计准则执行后为管理层提供更大的操控空间,因此存在调减盈余动机的公司DA的变化更多的取决于公司的需求。总之,DA越接近0,即DA绝对值越接近0,表明盈余管理的程度越低,即对管理层高估盈余的限制程度越大,同时被管理层利用作为大清洗工具的概率越小。
由于盈利公司和亏损公司在贯彻稳健性原则和盈余管理动机上会存在差异,经验分析中本文进一步区分了这两类公司。
(二)经验分析。
1.样本选择。
本文的研究样本为1994-2007年度的全部上市公司。并做了如下剔除:(1)剔除了只发行B股的公司,(2)剔除了中小企业板块的公司,(3)剔除了金融行业的公司,(4)剔除了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数据不全的公司,(5)剔除了各年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和股票持有报酬率1%和99%分位数以外的公司。按照证监会两位数代码的分类标准,全部样本共涉及21个行业,其中样本公司主要来自制造行业,制造行业中又以机械、设备和仪表类公司所占比重最多。全部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CS2-MAR)。根据研究目的的不同,研究样本中的公司数会存在差异。
2.变量定义。
本文涉及的主要变量的定义如表1所示。
3.描述性统计。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4.会计制度改革与盈余稳健性的变化:基于非操控性应计利润的检验。
通过运用样本数据,分年度分行业对模型2进行回归,并用估计系数计算样本公司非操控性应计利润(NDA),然后检验其在1995-1997、1998-2000、2001-2006和2007四个阶段的变化,以考察会计制度改革中稳健性原则运用程度的变化对上市公司盈余稳健性的影响,检验结果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对全部样本而言,非操控性应计利润(NDA)在1998年前(1994-1997年)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0.024和0.017,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大于0。NDA在1998年和2001年会计制度改革后,呈现出显著的下降趋势,下降幅度的均值和中位数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NDA较2001-2006期间显著增加。进一步对样本进行分组检验后得出,对盈利公司(ROA大于0)而言,NDA同全部样本的变化趋势一致。对亏损公司(ROA小于0)而言,1998年会计制度改革后,NDA变化的均值不显著,但中位数的变化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后,NDA的下降幅度在1%的水平下显著;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NDA较2001-2006期间显著增加。进一步从图1来看,ROA和NDA在2007年执行新准则前基本呈下降趋势,但CFOA则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种相反的变化趋势表明,NDA的下降可能主要受会计准则的影响,而不是经济因素(真实业绩下降)的影响。
5.会计制度改革与盈余稳健性的变化:基于扣除操控性应计利润后的稳健性检验。
Basu(1997)首次提出了通过会计盈余对经济收益的分段线性回归来测定有条件稳健性的模型。由于模型中使用了会计盈余变量,因此,会计盈余对经济收益的不对称及时反映可能不一定是由于盈余稳健性所导致,也可能是公司盈余管理的结果。本文通过剔除盈余中的可操控性部分后,重新运用Basu模型检验了非操控性盈余对好消息和坏消息的不对称反映。
从表4可以看出,对全体样本而言,非操控性盈余不对称反应系数β3为0.022,在1%的水平下显著。1994-1997为0.028,但不显著,1998-2000、2001-2006和2007年分别为0.020、0.022和0.021,分别在5%、1%和1%的水平显著。这同会计制度改革的目标基本一致。进一步分组检验后,对盈利公司而言,1994-1997为0.045,在1%的水平下显著,1998-2000期间不显著,其他同全体样本的回归结论类似(未报告结果);对亏损公司而言,不对称反应系数β3在所有回归中均不显著(未报告结果),这表明,亏损公司可能并没有通过加速坏消息的确认来实施大清洗行为,因而也不能认为剔除亏损公司是盈利公司盈余稳健性在1998-2000期间不显著的原因。
除使用修正的Basu模型外,本文进一步使用了盈余时间序列模型模型对剔除DA后盈余的稳健性进行了检验,见模型4。
6.会计制度改革中稳健性原则运用程度的变化与公司盈余管理:跨期证据。
从表5看,对全体样本而言,1998年前,盈余管理水平(|DA|)、高估盈余水平(DA>0)和低估盈余水平(DA<0)的均值(中位数)分别为0.026(0.021)、0.024(0.020)和-0.028(-0.022),均值在1%的水平下显著异于0。1998年会计制度改革后,盈余管理水平和高估盈余水平的增量均值分别在1%和5%的水平下显著,但增量中位数不显著。2001年的会计制度改革导致盈余管理水平变化的中位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高估盈余水平变化的均值和中位数分别在1%和5%的水平下显著。进一步分组检验后,对盈利公司而言,盈余管理水平(|DA|)在1998年会计制度改革后变化不显著,2001年会计制度改革后的增量下降幅度在1%的水平下显著,2007年新会计准则执行后上升幅度在1%的水平下显著。盈利公司高估盈余水平的变化趋势同全部样本基本一致。对亏损公司而言,盈余管理水平(|DA|)在1998年的会计制度改革后呈上升趋势,但2001年会计制度改革后的下降幅度的中位数在5%的水平下显著。亏损公司在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和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后高估和低估盈余的变化均不显著。为了进一步检验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对大清洗行为的影响,本文进一步将DA<0的样本组按四分位数划分为4组,然后检验其最小组在会计准则改革前后的变化,无论对盈利公司样本,还是亏损公司样本,都没有证据表明最小组中的DA在会计准则改革前后发生了显著变化。
上述证据表明,1998年《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实施前,我国上市公司存在显著的盈余管理行为。尽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实施强化了稳健性原则的运用,但并没有显著减少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这可能主要是因为在这一期间公司可以通过债务重组和非货币交易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来操纵盈余。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尽量避免了公允价值的使用,进一步强化了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因而显著提高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稳健性,并显著限制了公司高估盈余的行为。没有证据表明盈余稳健性的提高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大清洗行为。
四、研究结论
本文以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为研究背景,分析了盈余稳健性和盈余管理之间的内在关系和相互影响,得出了以下研究结论:
1.应当从概念上对盈余稳健性和盈余管理进行明确区分。盈余稳健性是一种内在于会计制度的财务报告机制,而盈余管理是一种有目的的调节盈余的活动,两者存在本质区别。
2.扣除操控性应计利润后,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稳健性同会计制度中稳健性原则的运用程度仍紧密
相关。强化稳健性原则的运用显著提高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稳健性的,反之则会降低其盈余稳健性。
3.强化稳健性原则和限制公允价值的运用显著降低了公司高估盈余的水平,而弱化稳健性原则和扩大公允价值的运用,则导致了公司盈余管理水平的显著提高。总体而言,没有证据表明盈余稳健性的提高导致了上市公司的大清洗行为。
本文仅提供了会计制度改革中稳健性原则运用程度的变化与盈余管理之间的经验证据,而没有提供盈余稳健性与盈余管理关系的截面证据。未来的研究可以基于特定的盈余管理动机来探讨盈余稳健性与盈余管理之间的相互关系,以进一步深化对两者的认识。
(《会计研究》2009年第12期 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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