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省会计管理工作从全省财政工作全局出发,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任务,以强化制度管理为抓手,坚持会计管理与依法行法相结合,积极提高服务效能,会计管理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推进会计准则、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200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做好会计准则、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稳步推进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一是积极联合卫生和教育管理部门,深入医院和高校开展调研,组织做好《医院会计制度》和《高校会计制度》等制度的意见征求工作。二是为规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省财政厅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实际,在全国率先制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和《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三是为顺利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省财政厅专门召开了内部控制制度培训会,对全厅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对预算管理、预算执行管理、财政监督管理和行政管理等4个内控制度总模块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
二、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素质
(一)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2009年的申报对象为省内已实行预算管理、内部控制等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方法的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和财务总监。12月,评审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评委会在对7位申报人材料进行认真审议基础上,经过面试答辩、专家合议、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环节,共评出3名正高级会计师。
(二)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2009年,省财政厅共收到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807份,最终评审通过661人。为便于社会对高师评审工作的监督,省财政厅将申报、初审及评审结果确认等各环节均在省财政厅网站进行公示,并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精心组织各类会计资格考试。2009年,全省共有2415人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272人,合格率为16.15%。会计资格考试,全省共设14个考区,其中,初级资格报考人数为44044人,合格9179人,合格率为20.84%;中级资格报考人数为36519人,累积全科合格2963人,合格率为8.11%。同时,会计资格考试评卷工作被财政部选为试点单位,采用网上评卷方式进行,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四)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积极贯彻财政部会计管理信息化指导意见,在2008年无纸化考试成功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考试报名工作全省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并有10个市实行无纸化考试方式。全省共有252206人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其中:128381人参加笔试方式考试;123835人参加无纸化方式考试。全科合格人数为86995人,合格率43.16%。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2009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各层次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4月,省财政厅联合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了省级机关财务处长研修班,共有40个单位的财务处长(负责人)参加学习。9月,省财政厅联合省会计学会举办了首期江苏省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班,邀请业内有关专家,围绕企业管理、金融危机等热点问题,对来自全省的100名高级会计师进行了培训。另外,针对会计人员面广量大的特点,各市财政部门积极进行继续教育方式的创新,苏州和南通市进行了网上教学与考试试点,得到会计人员的欢迎。
(六)成功举办财会专业技能比赛。3月,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联合举办了江苏省职业学校财会专业技能大赛暨珠算技术比赛,以13个省辖市教育局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包括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和教师组等3个类别,比赛内容包括传统手工记账、珠算、点钞等3个项目。各市经层层选拔,最后13支代表队共有151名选手,代表全省553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8万财经、商贸类师生参赛。经分类综合评比,最终中职组和高职组分别有5人获一等奖,教师组有6人获一等奖。省教育厅同时规定在省属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时,中职组前3名学生可享受免试录取本科的政策;4~10名学生可享受免试录取专科的政策。技能大赛体现了江苏的会计管理工作,已从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延伸到对会计人才培养领域的指导,是推动会计教育改革,提高会计人员水平的有益尝试。
三、认真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工作
(一)严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2009年,省财政厅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及《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标准,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的审批工作,全省全年新批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27家,其中合伙所9家,有限责任所13家,分所5家。
(二)加强行政监管,维护行业秩序。2009年,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与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协同合作,成立联合检查工作组,按照统一工作要求、统一检查专家、统一审理处理的原则共同开展检查。并从检查工作的管理角度、操作角度和程序控制角度,分别制定了《联席会议制度》、《专业人员聘用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操作规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手册》、《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关于陈述和申辩事项处理暂行办法》等6项制度,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检查工作制度体系,确保了检查工作的规范化。2009年,省财政厅共成立了14个联合检查组,参检人员578名,历时4个月,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70家。检查结果为:省财政厅对41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警告行政处罚,对4名注册会计师实施暂停执业3个月以上行政处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173名注册会计师实施行业自律惩戒,其中70人谈话提醒,94人强制培训,9人行业内通报批评。
四、积极探索,着力推进农村会计管理工作
(一)各地积极探索完善农村会计人员管理和监督新机制,以提高农村财务规范化水平。3月,徐州市针对该市农村会计队伍知识水平偏低、人员结构不合理、思想观念落后、队伍不稳定等问题,徐州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会计人员管理的意见》。要求从规范农村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入手,在3~5年内,凡从事农村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农经部门核发的《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上岗证》才能上岗任职。
(二)建立健全农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围绕会计基础知识、农村土地政策、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等内容,开展继续教育,并将继续教育情况记入《徐州市农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作为农村会计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农经服务组织每年对农村会计人员任期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优胜劣汰。连续3年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或连续3年考核不合格的会计人员,不得再从事农村会计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上岗的农村会计人员,责成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整改期间减发、缓发或不发其工资福利。
(江苏省财政厅供稿 沈洪理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