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地震部门财务会计工作坚持防震减灾根本宗旨,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着力转变思想观念,统筹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和改革,保障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
一、优化资源配置
坚持促进增长、优化结构、注重民生的原则,分析研究全系统的工作重点及经费需求,全方位、多渠道争取、筹措经费,保证防震减灾工作的资金需求。
(一)体现以人为本。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积极申请落实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和京外二级单位在职人员的购房补贴。
(二)更加注重引导科学发展。从优化预算结构、追求项目质量和效益入手,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增量,重点支持地震科技、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领域的项目。
(三)着手建立资源配置标准。组建专家团队,以台站建设、勘选与技术系统构建等为试点,组织开展地震专业工程定额编制工作。此外,着手编制中央财政项目的支出定额标准。
二、完善管理机制
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继续做好预算公开。编制2009年国家地震中央财政拨款预算书。
(二)建立预算执行月报制度。自1月起,以国库外围平台为依托...
2009年,地震部门财务会计工作坚持防震减灾根本宗旨,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着力转变思想观念,统筹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和改革,保障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
一、优化资源配置
坚持促进增长、优化结构、注重民生的原则,分析研究全系统的工作重点及经费需求,全方位、多渠道争取、筹措经费,保证防震减灾工作的资金需求。
(一)体现以人为本。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积极申请落实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和京外二级单位在职人员的购房补贴。
(二)更加注重引导科学发展。从优化预算结构、追求项目质量和效益入手,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增量,重点支持地震科技、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领域的项目。
(三)着手建立资源配置标准。组建专家团队,以台站建设、勘选与技术系统构建等为试点,组织开展地震专业工程定额编制工作。此外,着手编制中央财政项目的支出定额标准。
二、完善管理机制
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继续做好预算公开。编制2009年国家地震中央财政拨款预算书。
(二)建立预算执行月报制度。自1月起,以国库外围平台为依托,按月对中央财政预算的到位、当月可执行的额度、当月实际执行以及累计执行等进行分单位、分科目分析,并按单位执行率进行倒排名,为领导决策、各单位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预算执行提供重要依据。从11月起,由发展与财务司领导牵头,对低于财政部教科文部门平均执行率的单位指定特派员,一对一监督各单位预算执行。
(三)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一是及时编报用款计划。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共完成用款计划申请62单,其中预算内请款59单,预算外请款3单,资金总量2.2亿元;定期核对年度预算指标和拨款支出金额,完成2010年一般预算资金支付范围划分、前5个月的基本支出用款计划和一季度项目支出用款计划的申请上报,保证各单位全年用款需求,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正常运行。二是推进国库动态监控试点工作。中国地震局机关及所属46个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部国库动态监控试点范围。通过财政国库动态监控平台,对各项支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监测到的疑点信息,及时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纠正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偏差,保障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和高效。三是推进公务卡改革、会议及公务出差接待定点改革。全局系统42个单位开展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发卡总量4646张,为2010年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公务出差和会议定点及公务接待工作。
(四)实现财务决算公开。参考美国芝加哥市财务决算书的编写体例,编写完成《国家地震2008年财务决算书》,发现财务运行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防范重大风险,为调整和改进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决算书以全系统年度财务收支、年末财务状况等信息为基础数据,对财务状况、重大项目执行情况等进行全面分析,提高公益性事业资金的透明度。
(五)建设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在2008年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框架方案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和招标公司初步完成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和总体设计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并落实2010年度项目资金,为财务信息系统的全面建立和实施打下基础。
(六)推进政府采购和招标工作。完成2009年度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报、2010年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以及局属单位追加采购预算审批工作,全年下达政府采购预算5.92亿元;与国采中心合作,完成一期政府采购基础业务培训和一期京区单位家具采购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单位政府采购人员业务素质;加强进口设备审批管理,主动为基层服务,共完成9批次、492台(套)设备的进口产品财政审批事项;全年转发国采中心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规范性文件12个。完成2008年政府采购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印发实施《中国地震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转发财政部《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中央级地震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规制;结合地震系统实际,对《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被国家标准委和财政部等部门采用,为规范地震系统资产管理工作打下基础:开展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和培训工作,完成中国地震局服务器及部门版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局属各单位数据转换工作有序开展;完成2008年度资产决算报告、2010年车辆配置需求表、2010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编制和上报等工作。
三、开展专项治理
(一)“小金库”专项治理。在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检查、配合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不同阶段,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审计署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在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站开设“小金库”专项治理专栏,刊登中国地震局及所属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各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回头看”工作总结。全年印发“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简报11期,有1篇稿件被中央人民政府网站转载,2篇稿件被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选用。
(二)预算执行审计。积极配合审计署开展对中国地震局机关、台网中心、搜救中心、震防中心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署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审计署。
(三)年度财务稽察。结合“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会同监察司、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年度财务稽察工作。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工程院等开发经济实体财务收支、分配和管理情况及财务制度建设等专项稽察为重点,深入查找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各单位分别成立由计划、财务、审计、开发管理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全面开展自查,认真分析财务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形成自查报告。会同监察司、局直属机关党委等部门,对北京市、辽宁省、黑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和海南省等9个地震局进行现场稽察,并形成稽察报告。各有关单位结合稽察工作组在稽察中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中国地震局发展与财务司供稿 许权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