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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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财务会计工作始终把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发挥财务工作服务功能,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提升广播影视传播能力、水平和效果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积极落实资金,推动广播影视发展
广电总局财务部门配合事业发展,积极争取各项资金,实现了广播影视事业资金稳定增长。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地方广播影视单位专项资金,用于广播影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扶贫救灾、灾后重建、电影单位转企改制、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奖励等各个重点项目。上述各项资金的落实,确保了广播影视事业的正常运转,为广播影视宣传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并有力地推动了广播影视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以及科技创新、事业产业发展。
二、切实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
广电总局财务部门从强化预算编制入手,通过提前1个月启动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预算经费测算依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以加强预算编审力度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质量,为保证预算顺利执行打好基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狠抓预算执行,充分利用财...
2009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财务会计工作始终把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发挥财务工作服务功能,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提升广播影视传播能力、水平和效果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积极落实资金,推动广播影视发展
广电总局财务部门配合事业发展,积极争取各项资金,实现了广播影视事业资金稳定增长。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地方广播影视单位专项资金,用于广播影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扶贫救灾、灾后重建、电影单位转企改制、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奖励等各个重点项目。上述各项资金的落实,确保了广播影视事业的正常运转,为广播影视宣传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并有力地推动了广播影视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以及科技创新、事业产业发展。
二、切实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
广电总局财务部门从强化预算编制入手,通过提前1个月启动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预算经费测算依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以加强预算编审力度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质量,为保证预算顺利执行打好基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狠抓预算执行,充分利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重点督促大额预算项目和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建立预算执行周例会制度、定期报告制度、预算执行三级警报制度、预算执行督察制度、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和预算执行一票否决制度等各项制度,显著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创新机制手段,加强资产管理
全面启动了广电总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资产清查成果,以动态数据库为基础,对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收益等重要环节实行有效管理和监控,有效解决了前清后乱问题,实现资产动态化管理。在审核各单位有关新增资产购置预算时,充分利用系统信息,有效避免了使用财政资金重复购置大型仪器、超配额购置车辆和超标准外租办公用房,实现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四、完善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广电总局政府采购工作在规范采购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防范腐败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09年在全面回顾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个别单位规避政府采购、操作环节不规范、运行和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制定实施了总局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和总局政府采购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全年共完成134个政府采购项目(40余亿元金额)任务。
五、坚持内审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广电总局始终坚持以严格监督检查与帮助指导整改并重为工作原则,开展内审工作。对近3年来未进行审计的14家直属预算单位进行审计,实现了二级预算单位内部审计覆盖率达100%;在拥有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和专职审计人员的二级预算单位范围内,全部实现审计联网;对部分重点工程专项经费、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等继续开展专项审计,对部分重点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开展局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内审工作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规范工作程序,强化重大经济活动管理
制定《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所属企事业单位重大经济活动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实施重大经济活动的可行性论证和决策、执行和操作、监督和检查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要求,规范管理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对加强和规范广电总局和总局所属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对外投资、借款、对外担保、对外资产置换等重大经济活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七、扎实推进重点工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为大力提高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水平,广电总局按计划逐步推进广播影视村村通工程、无线覆盖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各项重点工程,各项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巩固工作成果,广电总局还积极建立和完善重点工程的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制定修订《西新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以湖北省为试点启动了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统计指标评价体系研究探索工作,从统计科学的角度初步设立了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统计评价体系,以客观反映农村广播电视发展整体水平,科学、客观评价农村广播电视发展状况。
八、积极争取优惠政策,促进事业产业发展
广电总局财务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争取各项经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财务的杠杆作用,促进广播影视事业和产业发展。经向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积极反映广播影视行业的政策需求,实现了电影企业多项收入免征营业税、增值税,经营性广播影视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免征所得税,有线数字电视运营机构免征营业税、西新工程4期一、二阶段进口设备免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中出现的价格、服务等问题,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清理不合理收费,规范机顶盒价格,明确低收入群体价格优惠政策和保障用户选择权,进一步维护了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
九、加强行业管理,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广电总局成立了9个专题规划组,研究上报了《广播影视“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起草了《“十二五”时期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力求全面反映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趋势,指导广播影视发展,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重点、发展目标。对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进展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促进全国有线网络整合的意见和应对三网融合进行网络整合的措施;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的付酬问题进行研究测算;对广播影视体制机制改革和相关配套问题等机型探索研究。另外,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完成《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建设标准》、《广播电视卫星地球站建设标准》项目建设标准和《小功率实验发射台技术规范》等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开展《电视和调频广播发射(转播)台(站)设计规范》、《中波、短波发射台场地选择标准》等10项运行5年以上的行业标准复审工作,从而使广播影视国家和行业建设标准达99项,为基层广播影视单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发挥基础作用。
十、完善统计工作,发挥统计信息服务功能
2009年,广电总局继续推进全国广播影视统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全国广电系统2万多个基层填报和汇总单位实现统计数据互联网直报,显著提高了统计工作的效率、数据质量和时效性,为形成全国统一的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广播影视统计数据信息共享,更好地为广播影视改革发展服务奠定基础。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对全国农村广播电视发展情况主要指标、付费电视进展情况、广播影视进出口及服务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多次为有关部门提供广播影视统计数据,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的服务功能。
十一、协助灾后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广电总局积极协助四川、陕西、甘肃3省广播影视部门进行相关灾后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与灾区广播影视部门以及相关司局密切配合,对重建工作、对口支援工作加强指导、科学规划,制定总投资55亿元1369个项目的灾后重建规划,全部纳入到11部委联合印发的灾后重建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中,确保了重建资金的切实落实和重建项目的及时启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规划财务司供稿 周霖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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