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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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文化事业财务会计工作围绕文化工作两大一新的指导思想积极争取各项经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国家级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强化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促进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加大经费投入,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一)经费投入的总体情况。2009年,全国文化事业单位总收入441.13亿元,比上年增加56.96亿元,增长14.8%。其中,全国文化事业费(财政拨款)为292.32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0.39%,比上年增加44.28亿元,增长17.85%。从地区看,文化事业费最高的省份为广东省,达22.62亿元,最低的西藏自治区1.30亿元。此外,2009年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为21.90元,比上年增加3.22元,同比增长17.24%。从地区看,人均文化事业费最高的地区为上海市,达93.51元,最低的河北省9.60元。
(二)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情况。2009年中央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共33.79亿元,比上年增加1.24亿元。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是国家博物馆开办费27000万元、国家图书馆二期运转经费9160万元、大型音乐舞蹈史诗《复兴之路》项目经费7200万元、建国60周年展演项目经费2041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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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文化事业财务会计工作围绕文化工作两大一新的指导思想积极争取各项经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进国家级文化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强化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促进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文化事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加大经费投入,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一)经费投入的总体情况。2009年,全国文化事业单位总收入441.13亿元,比上年增加56.96亿元,增长14.8%。其中,全国文化事业费(财政拨款)为292.32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0.39%,比上年增加44.28亿元,增长17.85%。从地区看,文化事业费最高的省份为广东省,达22.62亿元,最低的西藏自治区1.30亿元。此外,2009年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为21.90元,比上年增加3.22元,同比增长17.24%。从地区看,人均文化事业费最高的地区为上海市,达93.51元,最低的河北省9.60元。
(二)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情况。2009年中央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共33.79亿元,比上年增加1.24亿元。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是国家博物馆开办费27000万元、国家图书馆二期运转经费9160万元、大型音乐舞蹈史诗《复兴之路》项目经费7200万元、建国60周年展演项目经费2041万元等。
(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情况。2009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中央财政资金对地方各项文化工程投入总量达30.59亿元,比上年增加8.92亿元,增长41.16%。这些工程直接面向基层、面向农村,一方面为基层群众享受文化服务提供了基本活动阵地;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创新的公共文化服务形式,使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主要有:一是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2009年,中央在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继续安排10亿元用于文化站建设。截至年底,中央已累计安排21亿元资金用于文化站建设,完成规划总投资的53%。二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09年中央继续安排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资金7.1亿元。全国已建成各级中心和基层服务点75.7万个,拥有专、兼职工作人员68万人,资源总量达73.91TB。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改善了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2009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2.13亿元,累计对50%以上的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级名录项目及全部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给予了补助。通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扩大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和认知度,带动了各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有效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四是流动舞台车工程。2009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0.5亿元,为基层国有剧团配备流动舞台车,改善剧团服务条件,便于送戏下乡配送流动舞台车165台。
二、加强对地方文化建设的统筹和监督
(一)完成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检查工作。为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2~4月,文化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开展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从检查情况来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总体情况良好;各地党委、政府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积极探索文化站建设和机构运转的有效机制;项目实施对地方经济增长起到一定拉动作用。
(二)启动社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文化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社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组织开展社区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建设专项检查,客观评价近年来各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总体情况,准确界定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定位,积极探索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整合,深入分析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在配套建设和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增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水平,推动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三)配合中央总体部署,深入开展西藏、新疆等区域规划研究工作。文化部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文献研究等形式,详细了解和掌握了西藏和新疆文化建设现状,研究提出了促进西藏和新疆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总体思路以及请求中央支持的政策建议。同时,积极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将支持西藏和新疆文化建设的政策项目纳入到国家的整体规划中。
三、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
2009年,文化部起草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测算方案,将依托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考虑其公益性,围绕机构职能,对其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所需经费给予充分保障,保证县、乡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正常运转,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同时委托武汉大学研究机构做好相关课题研究工作。
四、加快预算执行监督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查找原因、重点督导。采取逐一走访的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进行了重点督导。先后到项目多、资金量大、执行进度缓慢的单位,深入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关注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二是明确责任、多措并举。建立了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一把手、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自的职责;建立了预算执行计划制度,要求预算单位按照预算安排情况并围绕业务工作及经费需求,对支出明细预算和支出进度安排等制定具体的预算执行计划,并督促其按照预算执行计划组织具体实施;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和约谈制度,文化主管部门对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进行督导。每月对预算单位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并通过谈话了解预算执行不力的原因,督导相关单位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
五、加强制度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规范。一是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编制工作。完成《博物馆建设用地指标》和《文化馆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并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此外,完成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二是规范文化部预算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制订《文化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三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制订《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职责,规范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相关环节的工作程序。四是制定《文化部政府采购工作规程》,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业务培训。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建立文化部财务司财务综合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文化部机关内部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会计核算等基础数据信息的共享。二是及时了解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启动文化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对拟建立的文化部财务信息系统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三是在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与久其公司共同研发文化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资产数据的在线传输。四是配合统计制度修订工作,重新研发了文化文物系统统计软件,拟在2010年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进一步夯实文化统计工作的基础。
六、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部署和开展文化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召开了文化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布置会,结合文化部实际情况,部署文化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总结报财政部。同时,配合财政部开展了机关及事业单位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清查,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二)清理整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开展了文化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整顿工作分为自查、核查和整顿3个阶段。根据各单位提出的保留、撤销的处理意见,召开企业核查工作布置会,并聘请3家中介机构对清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文化部财务司供稿 李峻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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