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行政财务会计工作围绕司法部总体工作部署,按照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安排,以落实司法行政系统经费保障标准、业务用房保障标准和装备保障标准为重点,立足司法行政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多项工作。
一、开展建立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工作
为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影响和制约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司法部按照中央提出的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时间步骤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进行专题调研。制发调查统计表,召开座谈会,对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基本掌握了基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用房状况。按照要求,报送《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项目清单,提出地市司法局、县(区)司法局、司法所三级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得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支持,正式发文批复司法部进行《标准》的编制工作。司法部多次征求全国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机关有关司局的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征求部分省、市县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负责同志的意见,还征求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意见,陪同有关专家实地考察调研,并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名义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规划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27条,在反复研究讨论、吸纳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确保司法业务用房设置齐全,建筑面积指标设定合理,依据明确,理由充分,操作性强。
二、积极参与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政策制定工作
2009年,召开了部分省市司法厅(局)计财装备处处长座谈会,会议就加强司法体制改革经费保障工作进行讨论,参加座谈会的人员根据当地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和特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9月,召开了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强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工作座谈会,中西部地区司法厅(局)计财装备处处长参加。政法经费保障新体制的建立,为司法行政系统增加了业务装备经费和新增了业务(办案)经费,使司法行政机关业务工作的开展有了保障。随着中央政法经费保障新体制的建立,使长期困扰和制约司法行政系统的经费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
三、制定《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标准》
司法部通过调研、座谈,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结合司法行政系统装备配备的工作实际,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标准》的制定工作,为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的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四、认真开展厉行节约工作
司法部制定《司法部关于厉行节约的意见》,采取措施,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开支。2009年,出国费在前三年的平均水平上压缩20%;车辆购置和公务用车费用在前三年平均数的基础上降低了15%;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削减10%。同时,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大节能工作力度,降低能源消耗,节电、节油、节水指标在2008年的基础上降低了5%。
五、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司法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司法部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包括部机关和燕城监狱、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等10个财政拨款的部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法制日报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按企业管理的单位和社会团体。各单位按照《司法部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都以开设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形式,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事事有着落,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各项指标认真开展了“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对2007年1月1日以来的收支情况、账户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做到全面覆盖,不走过场,自查面达到100%。
六、加强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司法部派人参加了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的培训,向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转发有关文件15个,组织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进行关于编报2008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编报培训工作和决算报告的汇总编报工作。审核报送部机关各司(局)有关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购置更新的申请报告208件(次),较好地完成了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对部分省、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管理工作进行安全检查
为确保首都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在国庆节前对北京周边的辽宁、天津、山东、河北、山西5省市监狱劳教系统进行了枪支弹药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前向有关省市下发通知,组成由部、省两级装备部门有关同志参加的检查小组,对北京周边5省进行了实地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被检查单位的枪支弹药的保管基本上符合管理要求,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级枪支弹药管理部门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责任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和60周年国庆活动的顺利进行。
(司法部计财装备司供稿 孙建平 李盛军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