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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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教育部门财务工作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紧密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积极争取更多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做好教育财务管理工作,为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积极参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工作
根据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对依法落实三个增长、强调政府责任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与鼓励社会投资、捐资教育的激励机制和措施问题进行深度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开会进行研讨。完成《教育投入机制研究》报告和《教育投入机制文本建议稿》;起草规划纲要教育投入问题背景材料。同时,就国家中长期教育经费需求与供给等情况进行了多次测算,形成《教育经费投入专题研究报告》。此外,还配合国务院研究室,起草了《关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目标的思考》。
二、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每生每年300元,初中每生每年500元)提前一年落实,同...
2009年,教育部门财务工作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紧密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积极争取更多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做好教育财务管理工作,为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积极参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研究制定工作
根据规划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对依法落实三个增长、强调政府责任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与鼓励社会投资、捐资教育的激励机制和措施问题进行深度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开会进行研讨。完成《教育投入机制研究》报告和《教育投入机制文本建议稿》;起草规划纲要教育投入问题背景材料。同时,就国家中长期教育经费需求与供给等情况进行了多次测算,形成《教育经费投入专题研究报告》。此外,还配合国务院研究室,起草了《关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目标的思考》。
二、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每生每年300元,初中每生每年500元)提前一年落实,同时,免除了寄宿制学生的住宿费。2009年,中央下达农村义保新机制资金全年总计579亿元,免除了全国约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对约1100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了生活费。
(二)继续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工作。会同财政部下达城市免杂费中央补助资金32亿元。对符合当地政府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除了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基本达到了“两为主”的要求。
(三)实施义务教育有关工程。一是继续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2007~2009年批复下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央专项投资120亿元。批复项目学校6658所,已开工6654所,完工6063所;批复建设面积1441万平方米,完工面积1282万平方米。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共批复下达中央专项资金6亿元,地方投资到位2.98亿元。总计批复项目学校181所,已开工177所,完工项目学校46所。二是组织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09年4月8日校舍安全工程正式启动后,一是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按照集中使用、突出重点,科学分配、奖补结合,强化统筹、避免浪费的原则,于8月下达了2009年的80亿元中央专项资金。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出台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等工程实施的配套文件。三是做好、做细工程实施的基础工作。要求各地在排查鉴定的基础上,在11月30日前完成每一所学校、每一栋校舍的纸质档案建设工作,并组织开发校舍管理信息系统。四是建立了定时调度、工作简报、信息快报、进展情况月报、任务督办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截至12月底,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排查校舍面积14.48亿平方米,已鉴定校舍面积14.48亿平方米,已开工面积11801万平方米。
(四)积极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欠债。配合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欠债试点工作。截至年底,首批14个试点省区累计偿还农村普九债务493亿元,已经基本完成了普九化债任务。在较好化解普九欠债的同时,也研究、制定了制止产生农村义务教育新债的政策措施,如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债务监控体系以及债务管控领导责任制等。
三、全面落实和继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大资助力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一是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2007~200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颁奖大会,国务委员刘延东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二是分别召开了全国和中央部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08年度、全面部署2009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三是向各地财政、教育部门和中央部门高校下达了2009~2010学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分配名额和经费预算。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别是5万、60.47万和403.96万人,中央财政下达预算资金分别为4亿元、16.94亿元和24.76亿元。四是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8月,批准1778人获得代偿资金3116.36万元。五是会同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等单位,进一步完善了生源地贷款的办理程序,简化了办理手续,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截至10月底,已有24个省市、自治区启动了工作。六是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开通热线电话、组织媒体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七是积极督促各高校做好绿色通道工作。2009年秋季学期,全国普通高校有53.2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占特困新生的95.5%,占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36.1%。八是督促各地各高校认真做好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其它各项资助工作。
(二)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一是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会同财政部下达国家助学金中央资金92.8亿元,资助了约1200万中职学生。9月,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坚决制止和查处中小学校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二是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的相关工作。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规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三是继续落实汶川地震重灾区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政策。会同财政部下达2009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1.98亿元,拨付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1.02亿元。四是继续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6亿元,用于资助中西部地区县镇及农村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一)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一是会同财政部对湖南、湖北等14个省、自治区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做好项目落实工作。二是会同财政部组织各地认真开展2009年度项目申报和复核工作,确定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20个,并下达了中央财政资金预算5亿元。
(二)继续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一是会同财政部对2008年度30所立项建设、8所重点培育、1所重点扶持院校报送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计划书)进行批复。二是会同财政部下达2009年项目资金5.3亿元。三是会同教育部内高教司、财政部对2006年28所立项建设院校开展验收工作,并做好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二期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继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会同财政部下达年度中职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紧缺专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和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及出国进修。
五、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一)研究修订有关财务制度。开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修订工作;研究并起草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直属高校会计委派制的意见》;组织有关专家研讨并初步形成了《高校办学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二)以出版社改制工作为重点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召开4家教育部属出版社转制工作会议、印发工作简报、制定教育部属出版社及教育部属高校出版社转制工作流程、组建出版社转制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工作专业小组并进行集中培训开展相关工作。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已批复教育部属高校出版社、音像出版社改制方案共63家,财政部已批复教育部属高校出版社、音像出版社清产核资立项申请共47家。认真办理国有资产使用处置按权限审批或审核上报、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及变动产权登记工作。组织并完成财政部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信息(网络)管理试点工作。
(三)加强高校专项资金管理。协调财政部增加中央财政购房补贴专项资金30亿元,达到48亿元,全面解决了教育部中西部直属高校在职职工的购房补贴问题。通过加强预算管理、改革资金分配方法、进行专项审计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认真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设立教育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向机关各司局、直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和驻外机构印发《教育部关于在部机关、直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和驻外机构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工作的督促指导。
六、加强教育审计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教育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决定》,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组织有关单位积极进行整改。积极配合教育审计局做好2009年教育部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按照审计署要求,组织所属高校和事业单位,认真做好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教育部财务司供稿 魏秦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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