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6月3日 财政部 财教〔2008〕104号)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补资金是为引导和激励地方财政部门加大农村文化投入,进一步支持地方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由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地方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民间文化、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培养农村基层文化队伍、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 奖补资金的分配遵循“规范公平、鼓励先进、引导投入”的原则。
第五条 奖补资金实行因素分配法,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自然因素(权重10%),包含两个子因素:
1.农村人口(5%)
差异系数计算公式:某省农村人口/全国农村总人口
2.农村面积(5%)
差异系数计算公式:某省农村面积/全国农村总面积
(二)经济因素(权重50%),包含3个子因素:
1.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水平(20%)
差异系数计算公式:某省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除以某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2008年6月3日 财政部 财教〔2008〕104号)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补资金是为引导和激励地方财政部门加大农村文化投入,进一步支持地方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由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地方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民间文化、发展农村特色文化、培养农村基层文化队伍、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 奖补资金的分配遵循“规范公平、鼓励先进、引导投入”的原则。
第五条 奖补资金实行因素分配法,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自然因素(权重10%),包含两个子因素:
1.农村人口(5%)
差异系数计算公式:某省农村人口/全国农村总人口
2.农村面积(5%)
差异系数计算公式:某省农村面积/全国农村总面积
(二)经济因素(权重50%),包含3个子因素:
1.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水平(20%)
差异系数计算公式:某省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除以某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某省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除以某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
2.人均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
差异系数计算公式:某省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除以某省人口/∑(某省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除以某省人口)
3.财政农村人均文化项目投入水平(15%)
差异系数计算公式:某省财政农村文化项目投入除以某省农村人口/∑(某省财政农村文化项目投入除以某省农村人口)
(三)努力因素(权重20%),包含2个子因素:
1.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率(10%)
差异系数计算公式:某省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与上年之比/∑(某省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与上年之比)
2.财政农村文化投入增长率(10%)
差异系数计算公式:某省财政农村文化项目投入与上年之比/∑(某省财政农村文化项目投入与上年之比)
(四)管理因素(20%),主要考核地方农村文化体育与传媒各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每年上报材料是否及时、数据是否准确,对文化体育与传媒各项资金与奖励资金监督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差异系数计算公式:某省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全国管理工作考核总成绩
第六条 奖补资金各省分配总额计算公式为:
某省差异系数总和=∑(各项因素差异系数×各项因素所占权重)
某省分配额=奖补资金总额×某省差异系数总和
第七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奖补资金分配因素的数据收集和整理工作,于每年4月底前,以厅(局)文件形式将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和《农村文化投入统计表》上报财政部(表格见附件)。填报《农村文化投入统计表》,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财政部根据上述各项因素,依据各省统计年鉴数据、决算数据以及上报的数据资料及书面材料,确定各省奖补资金分配金额并下达省级财政。
第九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在报送奖补资金申请报告和《农村文化投入统计表》时,须将上一年度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同时上报财政部。
第十条 奖补资金的使用必须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健全奖补资金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对编报虚假信息和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财政部将扣减奖补资金,并予通报,情节严重的,取消享受奖补资金的资格。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农村文化投入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