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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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澳门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简称CRAC,简称委员会)致力于澳门《会计准则》的培训及推广,继续积极与澳门会计业界、学术界等各界人士进行交流,着手了解准则的实施情况,并加强对外交流及联系。与此同时,在培育及发展会计人才生力军方面,委员会作出新的尝试。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注册的注册核数师有106人,注册会计师145人,核数公司11家。
一、会计学士学位奖学金
为培育澳门会计专才,委员会联同澳门基金会于2008年5月首度推出“会计学士学位奖学金”计划,向有志负笈世界知名大学修读全日制会计学士学位课程、成绩优异的中学毕业生提供财政资助。资助金额按照取录大学所在的国家及地区而定,每年分两期定额发放。合资格申请人必须为澳门青年学生,获计划中指定的大学录取,同时须承诺于学成后在澳门连续服务满5年。首届奖学金的申请于2008年6月30日截止,共有6人获得奖学金,并已分别赴美洲、大洋洲及亚洲等著名学府求学。委员会于2008年12月继续推出2009/2010学年“会计学士学位奖学金”计划,名额为5名。
二、会计准则的推广、培训及跟进
(一)《财务报告准则》培训课程
2008年,...
2008年,澳门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简称CRAC,简称委员会)致力于澳门《会计准则》的培训及推广,继续积极与澳门会计业界、学术界等各界人士进行交流,着手了解准则的实施情况,并加强对外交流及联系。与此同时,在培育及发展会计人才生力军方面,委员会作出新的尝试。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登记注册的注册核数师有106人,注册会计师145人,核数公司11家。
一、会计学士学位奖学金
为培育澳门会计专才,委员会联同澳门基金会于2008年5月首度推出“会计学士学位奖学金”计划,向有志负笈世界知名大学修读全日制会计学士学位课程、成绩优异的中学毕业生提供财政资助。资助金额按照取录大学所在的国家及地区而定,每年分两期定额发放。合资格申请人必须为澳门青年学生,获计划中指定的大学录取,同时须承诺于学成后在澳门连续服务满5年。首届奖学金的申请于2008年6月30日截止,共有6人获得奖学金,并已分别赴美洲、大洋洲及亚洲等著名学府求学。委员会于2008年12月继续推出2009/2010学年“会计学士学位奖学金”计划,名额为5名。
二、会计准则的推广、培训及跟进
(一)《财务报告准则》培训课程
2008年,委员会继续联同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举办《财务报告准则》培训系列,包括互动工作坊、专题座谈会及准则培训课程。互动工作坊于5月至8月期间开展,每一专题的工作坊为6小时,142人参加了工作坊,136人完成互动工动坊、获发证书。8月7日,举办题为“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比较”专题座谈会,讨论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新适用及实施等相关情况。148人出席座谈会,127人获发证书。此外,于9月至11月期间举办准则培训课程,讲授目前尚未被澳门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条文内容,并附以实务案例讲说。课程为期2个月,分别开设英文班和中文班。两个班别共培训学员217人,178人获发证书。
(二)《一般财务报告准则》培训
《一般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使用者是澳门2000多家中小型企业,占澳门近九成的所得补充税A组纳税人,影响深远。因此,澳门管理专业协会和委员会特别为中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量身定做了《一般财务报告准则》培训课程,由前者主办,委员会协办。8月份,澳门管理专业协会和委员会携手开办《一般财务报告准则》独立条文工作坊,并得到经济财政司司长的大力支持、批示同意按学员的实际出席及评核情况提供学费补助,鼓励更多人士参与培训,提升专业水平。该工作坊共153人报读,其中,148人取得证书,评核合格率达97%。此外,委员会继续推广使用《一般财务报告准则》,并计划对该软件中文版进行修订后推出英文版,以提高自学软件的实用性。
(三)《会计准则》应用情况问卷调查
为及时了解《会计准则》的实施情况和会计业界的意见和建议,2008年,委员会实施了两项问卷调查。一是4月初委员会向全澳所有须强制适用《会计准则》的企业寄发《会计准则》应用情况问卷调查;二是9月初委员会向全澳注册核数师及注册会计师寄发对本地区注册核数师和注册会计师的问卷调查。第一项问卷调查共寄出3814份,第二项问卷调查共寄出248份。在对回收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一方面,大部份企业在2007年度已开始采用新《会计准则》,但准则的实际遵循程度较低。同时,大多数受访企业表示在采用新会计准则时面对的主要问题是:会计人员缺乏对新准则的认识,以及会计范畴人力资源不足。另一方面,大部分注册核数师和注册会计师表示其客户或所属企业知道须遵守《会计准则》,但不清楚新准则的内容。概括而言,两项问卷调查显示出企业、注册核数师和注册会计师对持续准则培训仍有很大的需求,委员会将在来年继续坚持不懈地推广、实施和促进这一方面的工作。
三、行业守则及技术指引
为促进会计业的规范化发展,以配合澳门经济的发展,截至2008年,委员会已制定以下行业守则和技术指引:
此外,继续开通该会计准则查询热线,为企业及会计从业人员在实务中应用《会计准则》提供技术支持。2008年,委员会致力于草拟核数实务准则其它技术指引以及《核数师通则》与《会计师通则》第二阶段咨询文本,计划于来年向业界进行咨询。
四、加强与会计业界的联系
为加强与会计业界的沟通,2008年委员会共举行4次专题聚会,主题分别为:澳门特别行政区会计行业规管框架的评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未来的发展、电子申报服务和内地与澳门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协议实施情况。分别邀请了财政局和澳门大学的代表,围绕座谈的主题,与参会人士进行互动交流。
委员会自2005年4月起,每季以中葡双语编制委员会通讯,为澳门核数及会计从业人员提供有关澳门核数及会计方面的法规、准则及行业动态,加强委员会与会计业界的沟通和联系。季刊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出版,免费寄送给所有注册核数师和注册会计师,以及各商界团体、相关政府部门等机构,并上载于委员会网页上,让业界和公众及时获得行业有关规定的最新信息。为配合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读者群体的多元化,从2007年4月起,委员会推出委员会通讯英文版,读者可在财政局网页委员会部份浏览及下载内容。
五、交流及联系
2008年,委员会接待访澳的多个会计专业团体,与他们互相交流意见和汲取经验,同时让外界更清楚澳门会计行业的发展情况。委员会积极参与在世界各地举行的地区及国际性会议,获得最新的会计行业信息和了解各地区的发展动向,提高澳门会计业界国际知名度。
3月,澳洲会计师公会和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香港代表分别到访委员会。大家进行了互动交流,并探讨了未来合作的可能性。8月,委员会接待来访的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香港分会代表,讨论双方关心的问题。
4月,委员会应邀出席由澳门大学与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分会联合主办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于澳门的采用——前瞻与计划”研讨会并发表主题演讲。同月,委员会赴加拿大多伦多参加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IAS-CF)与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公会(CICA)联合举办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研讨会。
7月,为跟进2001年就澳门落实与执行金融监管国际标准与原则而进行的首轮评估,国际货币基金会(IMF)再度派员来澳进行第二轮的实地评估,期间与委员会就银行业与保险业的会计原则等课题进行坦诚而友好的交流会议。
此外,委员会参加的地区和国际性会议还包括:亚太会计师联会董事会议及研讨会、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及由监察部、香港及澳门廉政公署联合主办的“金融管治诚信建设”研讨会。
六、执业考核、考试
从2008年度起,“注册核数师”、“注册会计师/专业会计员”之注册考核试实施新制度,每年举行两次考试,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进行。此安排增加了考试机会,便于考生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安排、设定合适的考试策略,在考试限期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目标。
2008年度是“新考核试制度”实施的首年,与往年比较,考生合格人数有一定提升(2008年8人;2007年6人;2006年6人)。
七、行业监管及行政工作
随着2006年委员会制定并由财政局颁布“有关核数师、会计师和税务顾问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之指引”,委员会于2008年继续派员参加不同的工作坊、研讨会和跨部门工作小组会议,加强工作人员这方面的知识。配合特区政府的整体反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工作。此外,2008年,委员会继续优化和完善各项行政工作,为业界和公众提供更良好的服务。
八、有关CEPA方面的工作
2008年,委员会继续推广《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第一、第二、第三及第六阶段关于会计及审计专业服务的安排。第六阶段的安排包括:澳门核数公司和核数师在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时申请的《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5年;同意在澳门设立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另外,委员会执行CEPA关于“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所提及之工作经验认证工作。委员会负责发出本澳核数公司及核数师在本澳注册执业的证明。
委员会2007年首次代理在澳门发行《中国会计年鉴》,此项服务得到了业界、商界及相关机构、人士的欢迎。2008年,委员会延续这项服务,代理发行2007年《中国会计年鉴》,协助本地区有需要人士便捷地获得内地会计范畴的最新状况、法规、统计数据等资料。
附录一:2008年大事记
1.2月,接受2008年度第一期注册考核试报名。
2.3月,委员会分别接待来访的澳洲会计师公会和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香港代表。
3.4月,委员会接受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委托,在澳门代理发行《2007中国会计年鉴》。
4.4月,委员会应邀出席由澳门大学与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分会联合主办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于澳门的采用——前瞻与计划”研讨会并发表主题演讲。
5.4月,委员会赴加拿大多伦多参加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基金会(IASCF)与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公会(CICA)联合举办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研讨会。
6.4月,委员会向全澳所有须强制适用《会计准则》的企业寄发,“《会计准则》应用情况问卷调查”。
7.5月,委员会以观察员身份列席亚太会计师联会(CAPA)于尼泊尔加德满都举行的董事会议,并参加了CA-PA与尼泊尔特许会计师公会联合主办的研讨会“Integrating Nepalese Profession with the Outside World”。
8.5月,委员会联同澳门基金会推出“2008/2009学年会计学士学位奖学金”计划。
9.5月至6月,举行2008年度第一期注册考核试。
10.7月,为跟进2001年就澳门落实与执行金融监管国际标准与原则进行的首轮评估,国际货币基金会(IMF)派员来澳进行第二轮的实地评估,期间与委员会就银行业与保险业的会计原则等课题进行交流。
11.7月至8月,接受2008年度第二期注册考核试报名。
12.8月,委员会接待来访的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香港分会代表。
13.9月,委员会向全澳注册核数师及注册会计师寄发“对本地区注册核数师和注册会计师的问卷调查”,以了解他们对《会计准则》应用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14.10月,委员会应邀出席财政部在北京举行之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
15.11月,委员会派员赴印度齐浦尔市(Jaipur),列席亚太会计师联会(CAPA)举办的第十六次董事会议暨全体会员大会。
16.11月至12月,举行2008年度第二期注册考核试。
17.12月,委员会联同澳门业界代表赴香港参与由监察部、香港及澳门廉政公署联合主办的“金融管制 诚信建设”研讨会。
18.12月,“2009/2010学年会计学士学位奖学金”开始接受申请。
附录二:澳门核数、会计专业现行的主要监管法例
第2/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之《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规章》
有关核数师、会计师和税务顾问预防及遏制清洗黑钱及资助恐怖主义犯罪之通告及指引
第23/2004号行政法规核准《核数准则》
第68/2004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核准之《核数实务准则》
第69/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核准之《核数实务准则》应用技术指引
第25/2005号行政法规核准《会计准则》
第2/2007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一般财务报告准则》应用指南
第36/2004号行政法规核准《注册核数师职业道德守则》
第71/99/M号法令——核准《核数师通则》
第72/99/M号法令——核准《会计师通则》
第240/GM/99号批示——核准给予核数师及核数公司执业准照及专业证式样
第241/GM/99号批示——核准给予会计师及会计公司执业准照及专业证式样
附录三:委员会架构
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核数、会计专业的唯一法定监管机构,隶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局长,按照第2/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的《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规章》,由九名成员组成。2008年度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如下:
(澳门核数师暨会计师注册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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