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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质量的专业标准体系,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赖以生存的技术基础。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中注协在推进专业标准体系建设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了重大成就。专业标准已成为推动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龙头,成为衡量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权威标准,成为审计理论研究、教学教材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建设的历史回顾
(一)起步阶段(1980—1993)。1980年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不久,针对当时的审计验资业务,启动了执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并陆续出台了相关执业规定。随着中注协的成立,专业标准建设工作得到高度重视,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中注协专门设立专业标准部,负责专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从1991年到1993年,先后发布《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等7个执业规则。这些执业规则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向正规化和专业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制定准则阶段(1994—2004年)。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执业准则、规则的职能。经财政部批准同意,中注协自1994年5月开始起草独立...
高质量的专业标准体系,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赖以生存的技术基础。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中注协在推进专业标准体系建设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了重大成就。专业标准已成为推动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龙头,成为衡量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权威标准,成为审计理论研究、教学教材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建设的历史回顾
(一)起步阶段(1980—1993)。1980年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不久,针对当时的审计验资业务,启动了执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并陆续出台了相关执业规定。随着中注协的成立,专业标准建设工作得到高度重视,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中注协专门设立专业标准部,负责专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从1991年到1993年,先后发布《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等7个执业规则。这些执业规则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走向正规化和专业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制定准则阶段(1994—2004年)。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注册会计师法》,赋予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订执业准则、规则的职能。经财政部批准同意,中注协自1994年5月开始起草独立审计准则。到2004年,中注协先后分6批制定了独立审计准则,共计发布41个项目,基本建立起我国审计准则体系框架。
(三)国际趋同阶段(2005年至今)。2004年11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召开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成立了审计准则委员会,审计准则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国际审计准则的大规模修改,以及审计环境的巨大变化和公司财务舞弊重大事件的发生,迫切要求中注协大力改进审计准则,增加审计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审计风险,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有序运行。
在此背景下,财政部于2005年初提出了我国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主张和中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建设的目标。其中关于审计准则趋同的目标是,按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审计标准趋同的大势,着力完善中国审计准则体系,加快实现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战略被确定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三大战略”之一。
根据这一目标,遵循科学、民主、透明和公开的准则制定程序,中注协制定了22项审计准则,并对26项审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2006年2月15日,包括48项审计准则的新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发布,顺利完成了专业标准建设的改革攻坚任务,审计准则体系实现了国际趋同的历史性突破。
二、专业标准建设取得的成就
(一)明确提出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主张,为我国专业标准建设及国际趋同实践提供有力指导。在我国经济日益融入全球经济和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背景下,形成了我国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原则主张:第一,趋同是进步,是方向;第二,趋同不等同于相同;第三,趋同需要一个过程;第四,趋同是一种互动。这四点主张得到了包括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在内的国际会计职业界的高度认可,并指导了我国审计准则建设和国际趋同实践,成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专业标准建设和国际趋同的有力指导。
(二)建立起体系完备、内容丰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实质性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共计48个项目,包括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同时,为帮助广大注册会计师正确理解和运用新准则,中注协针对每项准则都配套制定了指南,为准则的实施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在实现国际趋同的同时,也在诸多方面实现了对原有准则的突破和创新。一是全面引入风险导向审计的先进理念和技术,重塑审计流程,提高审计的效率与效果;二是明确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的责任,为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提供全面指导;三是建立注册会计师与公司治理层信息互通机制,强化治理层对管理层实施监督的能力,增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四是严格审计证据要求,加大审计证据对审计意见的支撑力度;五是明确工作记录要求,重视执业原始信息的记录、强调原始记录的保存;六是丰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内涵,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质量控制。
在实现趋同的基础上,中注协启动了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审计准则等效谈判。2007年12月6日,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了《关于内地审计准则与香港审计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等效认同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实现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使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与国外同行处于同一技术平台,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国投资环境,有利于服务我国企业更好更多地“走出去”的目标,有利于稳步推进我国会计审计国际化发展的战略,全面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
(三)树立衡量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监管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新基准。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施行已有近2年的时间,从中注协的执业质量检查结果及各方面的反映看,实施平稳,并有效推动了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和内部操作规程的全面升级,增强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防范执业风险的能力,提升了审计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核心价值,对于事务所落实做大做强走出去战略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与此同时,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建立,为行业管理提供了新的基准,为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程序和标准的制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考试和培训的设计和实施等,提供了技术依据和标准支持。
三、专业标准建设积累的经验
(一)审计准则建设必须突出维护公众利益的宗旨。注册会计师行业担负着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审计鉴证的职能,具有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作用。为此,在制定准则的过程中,我们始终把维护公众利益作为一项重要原则,强调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的责任,更加强化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要求,更加严格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记录的质量要求,始终把对公众利益的维护作为审计准则的衡量标尺。
(二)把审计准则建设与国际趋同作为中国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审计准则的建设与国际趋同,关系到经济信息的质量保障,也关系到企业国际经济合作中,为国际资本市场提供可比并保证得到认可的财务信息。为此,财政部非常重视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建设工作,在我国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过程中,财政部领导亲自指导和推动,统一对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思想认识,动员一流的专家资源,克服各种障碍,增强准则的权威性,并为准则的贯彻实施提供保证。
(三)科学的准则制定组织和程序是准则质量的保证。审计准则体系涉及投资者、注册会计师行业、企业等各方面的利益,具有很强的技术复杂性。科学民主的准则制定程序,是保证准则质量和充分体现各利益相关方意志的关键。在审计准则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中注协充分关注社会各方的诉求,发挥专家的作用,多次召开论证会,汲取各方意见,并先后两次面向行业、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审计准则公开征求意见,对各方反馈意见,进行逐一论证、研究和处理,体现了科学民主决策的精神。
(四)坚持国际合作的制定机制。要实现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就必须加强国际合作,相互交流、相互碰撞、相互借鉴,对话合作、互动趋同。在财政部领导的指导下形成的我国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四点主张,贯穿于制定审计准则和国际谈判的对话合作中,体现了在国际趋同中的原则性、灵活性和务实性。
专业标准建设与时俱进,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中注协将在总结审计准则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我国的审计准则体系,保持专业标准的先进性,保持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动态趋同,增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国际审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与此同时,着力提高注册会计师执行专业标准的能力,把高质量的审计准则,转化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转化为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和会计信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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