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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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2008年,全总财务部通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政策指导等方式和手段,全力做好经费收缴工作,继续保持工会经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好势头。一是在31个省级工会开展工会经费收缴“一改三策”落实情况的调查,全面了解各地实行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进展情况。二是系统总结省级工会开展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情况和经验,并召开会议交流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经验,全力推进税务代收工作。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87个地级市、2024个县普遍开展了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三是加强政策指导,理顺财务关系。会同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进行专门研究,对吉林省司法厅提出的律师事务所不属于企事业单位,不缴纳工会经费的问题从法律、政策方面予以回复意见,解决了律师事务所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问题。在中央在京企业工会与全总组织关系没有理顺的情况下,继续开展中央在京企业工会与全总建立财务关系和拨缴工会经费的工作,解决中央在京企业工会拨缴工会经费没有合法票据的问题。2008年,在各产业工会的大力协助下,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工会、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工会、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工会和大唐电...
一、工会经费收缴工作
2008年,全总财务部通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政策指导等方式和手段,全力做好经费收缴工作,继续保持工会经费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好势头。一是在31个省级工会开展工会经费收缴“一改三策”落实情况的调查,全面了解各地实行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的进展情况。二是系统总结省级工会开展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情况和经验,并召开会议交流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经验,全力推进税务代收工作。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87个地级市、2024个县普遍开展了委托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三是加强政策指导,理顺财务关系。会同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进行专门研究,对吉林省司法厅提出的律师事务所不属于企事业单位,不缴纳工会经费的问题从法律、政策方面予以回复意见,解决了律师事务所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问题。在中央在京企业工会与全总组织关系没有理顺的情况下,继续开展中央在京企业工会与全总建立财务关系和拨缴工会经费的工作,解决中央在京企业工会拨缴工会经费没有合法票据的问题。2008年,在各产业工会的大力协助下,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工会、中国邮电器材集团公司工会、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工会和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公司工会的商谈取得成功,扩大了财源,壮大了全总的财力。四是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的资金、政策支持。会同有关部门向财政部报送《关于请财政部增加2008年度帮扶困难职工等财政预算的汇报》等材料,积极争取国家财政的资金支持。2008年,国家财政增加对各级工会事业的投入,补助资金总额达到7.8亿元,较上年增加1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合理分配使用财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准确编报年度财政资金预(决)算草案。向全国工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级以上总工会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全国县级以上总工会用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公益性捐款,准予税前全额扣除,为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筹集社会资金提供政策保障。五是继续做好考核工作。根据全总关于省级工会上缴工会经费考核奖励办法和财务会计工作竞赛评比办法,开展上年省级工会上缴工会经费考核和财务竞赛评比工作,坚持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纪律,及时兑现奖励,为鼓励和充分调动各级工会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了较好作用。
二、工会十五大财务工作报告起草工作
一是专门成立财务工作报告起草小组,负责报告的起草工作。二是广泛动员,深入总结工会十四大以来的工会财务工作。财务部向各省级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认真总结工会十四大以来经费收缴和财务管理的基本经验和主要成果,提出今后5年工会财务建设与发展的建议,向全总财务部报送五年财务工作书面总结。三是起草小组多次召集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拟定工会财务报告的起草大纲。四是组织力量,完成报告初稿的起草工作。3月上旬完成报告草稿的起草工作。3月24日至27日,邀请部分省级工会副主席和财务部长召开座谈会,共同完成报告草稿的讨论、修改工作。五是集思广益,广泛听取各级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报告草稿印发省级工会征求意见,并组织部分省级工会财务部长进行认真讨论。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十五大报告初稿。并根据全总书记处会议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完成工会十五大财务工作报告。
三、抗震救灾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开展动员和组织募捐工作。迅速成立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关于做好向灾区工会和职工捐款工作的紧急通知》,向各省级工会财务部传达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支援灾区捐款工作的指示,要求广泛动员各级工会积极向灾区工会和职工捐款,并向社会公布全总财务部接受救灾捐款的银行账户。逐省督促捐款尽快到账,确保捐款在3天内到位90%。坚持做到统计进账捐款和编报抗震救灾工作信息不间断,以确保全总领导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全国工会抗震救灾捐赠款物进展情况,为全总领导准确决策提供依据。工会系统共募集救灾款物达30多亿元,全总本级到账捐款3.26亿元。二是及时向灾区拨付救灾款项。在地震灾害发生的当天,向四川省总工会拨付了第一笔应急救灾补助金。随后根据各地遭受灾害的情况和救灾工作的需要,共拨付救灾款物合计2.59亿元。所拨救灾款全部采取加急办理方式,及时送达受灾省总工会,有力支援了灾区工会的抗震救灾工作。三是做好救灾款物的规范管理。及时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系统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求,严明纪律,堵塞漏洞,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与财政部协调请购公益性捐款票据,满足企业、个人捐赠取得合法票据享受免税政策的要求,保护了捐款企业和个人的捐款积极性。财务部专门为捐款1000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赶制发送了1500份印有中华全国总工会印章的《捐赠证书》,对捐赠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的爱心予以充分肯定。按照《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规定,把管理和监督贯穿于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募集、采购、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做到了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晰、手续完备、准确无误。
四、全总本级和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
一是在加强宏观调控,保障工会履行职能和工运事业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全总本级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编制全总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度收支决算(草案)和2008年度收支预算(草案),经全总十四届经审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完成2007年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工作;完成全总机关和离退休人员第二步津补贴工作,机关各单位2008年决算和2009年预算培训布置工作;完成机关二、三级事业单位2007年账户年检工作,2008年预算执行工作,2009年预算编制布置工作,以及中国职工焊接技术协会等4个单位变更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工作;确定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预算分配原则和具体定额、上缴收益和还款计划;汇总填制了《2007年行政性资产统计汇总表》,与资产部共同对全总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经营管理目标进行考核。二是及时准确地审核批复全国各省级工会2007年度收支决算(草案)和2008年度收支预算(草案)。三是认真履行预算的执行与调整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今年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比预算减少5%,用于抗震救灾”的指示精神和全总书记处的要求,在确保全总本级各部门、单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前提下,通过节能减耗,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压缩出国团队,控制公车购置的经费支出等方式,完成了全总本级压缩经费预算5%的任务。四是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开展全国工会系统对中央财政拨付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全国困难劳模补助和特殊困难帮扶专项资金的检查。针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会同全总保障工作部召开会议予以研究解决,起草《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五、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和财务管理工作
全总财务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级工会意见,启动对现行《工会会计制度》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一是起草2个制度修改后的初稿;二是为了使新会计制度与核算软件能够同时使用,着手进行新工会预算会计管理系统的调研和论证工作。三是积极争取财政部会计司对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工作的支持,就工会会计制度修订的具体内容、工作流程等事项达成共识,为修订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针对基层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按时完成全总机关第二步规范津贴补贴调整工作;完成全总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为解决全总机关经费支出中的实际问题,分别制定《全总机关关于落实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通知的实施办法》、《工会十五大财务开支规定》、《工会干部培训班经费使用办法》、《关于外事费用开支标准的暂行办法》等规定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供稿 武小远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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