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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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积极协调落实资金,保障海洋事业发展
(一)海域和海岛管理工作有了新发展,出台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围填海平面设计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流程,有效控制盲目围填海行为。沿海各地完成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强化对养殖用海海域的物权保护。2008年,全国共发放确权证书9120本,确权海域面积22.54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58.9亿元,是上年征收总额的2倍。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基本建立。海岸线修测工作基本完成,240条县际间海域界线勘定任务基本完成。海岛立法与管理取得长足进展,《海岛保护法》列入2009年全国人大审议计划。
(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也得益于国家财政的支持,海洋环保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对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海洋倾倒区的监管,国家海洋局和山东、青岛、广西等地政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成功处置黄海浒苔灾害,保障奥帆赛和残奥帆赛的顺利进行,完成广西涠洲岛油污事件处理工作。推进海洋环保工作领域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制定并实施《渤海环境立体监测与动态评价专项》,积极拓展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等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全国海洋9大类22分项监测工作。
(三)海洋行政执法方面...
一、积极协调落实资金,保障海洋事业发展
(一)海域和海岛管理工作有了新发展,出台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围填海平面设计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技术流程,有效控制盲目围填海行为。沿海各地完成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工作,强化对养殖用海海域的物权保护。2008年,全国共发放确权证书9120本,确权海域面积22.54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58.9亿元,是上年征收总额的2倍。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系统基本建立。海岸线修测工作基本完成,240条县际间海域界线勘定任务基本完成。海岛立法与管理取得长足进展,《海岛保护法》列入2009年全国人大审议计划。
(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也得益于国家财政的支持,海洋环保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加强对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海洋倾倒区的监管,国家海洋局和山东、青岛、广西等地政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成功处置黄海浒苔灾害,保障奥帆赛和残奥帆赛的顺利进行,完成广西涠洲岛油污事件处理工作。推进海洋环保工作领域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制定并实施《渤海环境立体监测与动态评价专项》,积极拓展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等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全国海洋9大类22分项监测工作。
(三)海洋行政执法方面,继续加强对涉外海洋科研活动的监督检查,对13个涉外海洋科研项目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1起,做出行政处罚1起。加大海域使用执法力度,对26451个重点海域使用项目共实施了54637次检查,发现违法行为2048起,对严重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1241件。在海洋环境保护执法领域中,集中开展海洋倾废、海洋工程环保和生态保护等执法检查20245次,发现违法行为722起,对严重破坏海洋环境的543起案件实施处罚。全力做好奥运会通讯保障工作,奥运期间派出海监船舶44艘次,累计航程近10万海里,对40余条海底光缆进行巡护。
(四)海洋科技方面,一是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引导社会科技资源能力,编制了国家科技兴海计划。二是财政部设立了海洋公益行业科研专项,海洋能开发技术、海监维权技术等5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及863计划的支持。
(五)海洋公益服务方面,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得到提升。新建海洋观测站,海洋站观测数据全部实现分钟级传输,大中型计算机、可视化会商系统、数值预报系统逐步投入使用和运行,海洋台站实现分钟级观测数据传输,全年共发布各类预警报72000余份。南中国海海啸预警系统开始建立。在印度洋布放海洋观测浮标和潜标,有力推动我国海洋观测由近海向覆盖全球海域方向发展。
(六)维权执法方面,对我国主张管辖的全部海域实施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共派出海监船舶200余艘次,航程近50万海里,海监飞机240余架次,飞机里程18万余公里,发现并监视目标船285艘,目标飞机43架。组织开展多次专项维权执法行动,我国管辖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得到了有效维护。
(七)极地考察工作方面,雪龙船升级改造、极地考察国内基地建设顺利完成,长城站与中山站的改造工作稳步推进,显著提升了我国极地考察工作的支撑保障能力。南极内陆昆仑站的建立,实现了我国从南极大陆边缘区域向内陆核心区域挺进的历史性跨越。
(八)大洋考察工作方面,我国成为首个在东太平洋海隆赤道附近发现海底热液活动区的国家,意味着我国已成为国际海底多金属硫化物调查研究的强有力竞争者。国家深海基地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7000米载人潜水器海试工作积极推进,为进一步提升大洋科考能力打下坚实基础。
二、逐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大洋经费管理办法》提交财政部审批;《国家海洋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在国家海洋局内部征求意见;《海域使用金使用管理办法》提交财政部征求意见。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通报、约谈等制度正在逐步完善。这些针对性较强的措施对于规范部门预算编报行为、明确预算编制责任主体、加强资金管理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预算细化的程度越来越高。从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起,实现“一上”预算全面报送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据统计,2009年全局“二上”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数据条目达到2880条和1023条,分别比上年增长7.3%和26.14%。三是逐步完善20119海洋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体系。根据上年科目实施情况,积极协调财政部,在《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20119海洋管理事务款级科目下,增设了海水淡化项级科目,对科目体系进行补充完善。
三、稳步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探索建立海洋行业项目绩效考评体系
通过对2008年度试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初步掌握海洋领域项目绩效考评的特点,正在建立以赤潮监测预报与防灾减灾为代表的海洋监测类项目的绩效考评体系,并依据中国海监船舶恢复性修理项目特点,总结了船舶修理类项目的特殊性。在探索建立绩效考评体系的同时,还注重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考评结果的客观性。
四、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严肃性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财政部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国家海洋局采取多项措施,督促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通过与各单位签订预算执行目标责任书,明确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并将预算执行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督促各单位提早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同时建立预算支出周报、月度分析通报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约谈等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五、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为充分利用财政部组织的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加强对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管理,国家海洋局组织开发并投入使用全局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相关数据的共建共享共用,实现各级财务管理部门对国有资产的实时、动态管理。同时,还将逐步建立和完善海洋调查、研究、实验室用仪器设备目录数据库和专家库,为资产管理提供辅助决策依据和咨询,并选择部分类别的资产进行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试点。
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部门集中采购
按照《国家海洋局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和《关于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局确定的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内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同时,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凡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由国家海洋局统一组织实施。凡是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局属各单位按局要求提早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开展采购前期相关工作,力争当年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当年实施,采购资金当年支付完毕。
七、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进公务卡管理
通过建立全局统一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规范用款计划编制和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资金支付信息传递效率,降低工作量。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核查,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促进全局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积极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减少现金流通。
八、制定财务培训计划,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制度改革的进展和国家海洋局财务管理的现状,制定财务工作培训计划,按照计划在年内组织开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操作培训、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程序培训、公务卡管理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收到良好效果。
(国家海洋局财务司供稿 王力然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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