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2008年,林业计财部门紧紧围绕建设现代林业这个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能,加强重大规划和政策协调,努力做好建设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为林业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
一、加大年度资金争取和2009年项目储备工作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落实2008年各项资金。中央级林业资金大幅度增加,总额达到56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502亿元,基本建设投资6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8%和19.7%;吸收信贷资金117亿元,比上年增长41.3%。各级林业部门在中央政策引导下,充分发挥优势,努力增加政府及其他行业对林业投入。山西省制定了《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林业生态恢复治理项目总体规划》,全年林业从煤炭行业争取投资总量7.55亿元;江西省财政对林业的投入达9.48亿元,比上年增加2.33倍;福建省在落实中央、省级和下游补上游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将水资源费的35%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二是积极谋划和争取2009年林业投资规模。全力做好2009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加强项目储备,组织编制2009年造林生产建议计划,并积极争取提高国家造林补助标准;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项目建设取...
2008年,林业计财部门紧紧围绕建设现代林业这个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能,加强重大规划和政策协调,努力做好建设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为林业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
一、加大年度资金争取和2009年项目储备工作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落实2008年各项资金。中央级林业资金大幅度增加,总额达到56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502亿元,基本建设投资6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0.8%和19.7%;吸收信贷资金117亿元,比上年增长41.3%。各级林业部门在中央政策引导下,充分发挥优势,努力增加政府及其他行业对林业投入。山西省制定了《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林业生态恢复治理项目总体规划》,全年林业从煤炭行业争取投资总量7.55亿元;江西省财政对林业的投入达9.48亿元,比上年增加2.33倍;福建省在落实中央、省级和下游补上游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将水资源费的35%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二是积极谋划和争取2009年林业投资规模。全力做好2009年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加强项目储备,组织编制2009年造林生产建议计划,并积极争取提高国家造林补助标准;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项目建设取得突破,欧洲投资银行将提供5000万欧元优惠贷款,用于我国碳汇林和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三是加强油茶产业发展宏观指导,协调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编制完成《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并上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协调落实油茶产业发展的财政、投资、金融、保险、良种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安排2000万元的农发林业新增资金用于油茶示范基地建设,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800万元用于先行省油茶低产林改造试点;国家林业局筹集资金对14个油茶省区进行了试点扶持;把发展油茶等木本粮油产业作为山区综合开发的重要内容和突破口,启动了山区综合开发重点示范县工作。
二、加强规划编制和政策协调
一是加大建设布局调整力度,努力规划林业新的增长点。组织完成《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交国务院会议审议;完成《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上报国务院批复;组织开展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部署并基本完成《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和《林区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协调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商财政部下达新启动集体林改的9省区工作补助经费7.3亿元;会同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就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和出台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多次进行调研和沟通,并达成共识。三是突出行业特点,积极争取林业相关扶持政策。争取中央财政将林业作为重点行业落实燃油涨价后的补贴政策,并获补贴资金22.14亿元;研究落实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林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积极协调争取年底到期后对以林区“三剩物”和次小薪材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继续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四是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我国林业国际影响力。圆满完成国务院交办的第四、五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议题任务,通过中欧首脑会晤、中日高层经济对话和中俄林业合作,积极为我国企业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驾护航。另外,还联合俄罗斯和美国政府为国内近400家林业企业举办了森林资源开发和林产品政策咨询会,进一步增强行业部门的服务意识和凝聚力。
三、做好抗灾救灾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是行业内紧急动员,全力落实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两次灾情发生后,国家林业局紧急调度林业行业和相关直属单位受灾情况,并以最短时间向相关省区拨付救灾资金。江苏、浙江、山东、北京4省市积极向地震灾区援建活动板房636套共12720平方米。这些措施为解决灾区群众救灾急需、越冬应急以及后续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安排林业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先后6次向财政部报送申请并多次协调,争取中央财政安排雨雪冰冻林业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7.3亿元;安排落实地震灾区救护大熊猫补助资金926万元、中央地震灾后重建基金1941万元,调整安排直属保护区灾后越冬补助550万元。三是全力组织林业灾后重建规划编制,积极争取林业长期政策扶持。组织编制了特大雨雪冰冻和地震灾害后林业恢复重建方面的规划、方案,并将林业相关政策措施纳入了国务院批复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条例、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体系中;会同环境保护部、农业部、水利部和四川、甘肃、陕西省人民政府编制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经国家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下发作为地震灾区生态修复的指导性文件;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国家林业局协调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支持两灾之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的8项政策措施,以及由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雨雪冰冻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规划》的建议,这既是救灾之急需,也事关林业发展之长远。
四、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计财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项目基础管理工作,完成《防护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森林火情瞭望监测设施建设标准》和《林业工作站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加强外资项目的储备与管理,下发《关于加强林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贷款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取消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花卉项目有偿资金的新要求,编制完成《农业综合开发林业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和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下发《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切实加强林业资金的监管,对14个省区的野生动植物保护、天然林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种苗基地建设和森林防火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稽查,涉及资金12.6亿元,实际抽查资金3.7亿元,查出违规违纪资金834万元、以及配套资金不到位6913万元;结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制定下发《林业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和《关于救灾资金物资执行情况月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三是努力发挥统计基础管理和咨询决策职能,联合国家统计局共同发布新的《林业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林业及相关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应对金融危机,谋划林业战略定位
一是争取林业在国家扩大内需政策中的合理份额,把林业需求纳入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相关政策中。在国务院确定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10项措施中,首次把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纳入了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把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作为重点支持的生态建设工程,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36.5亿元用于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和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二是尽快落实林业新增中央投资计划任务。紧急召开林业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布置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按照中央三个“统一”的部署和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周密安排,迅速行动,抓紧落实。截至年底,全国林业部门已完成新增中央投资11.9亿元,占新增中央投资总额的32.6%。吉林省高度重视林区棚户区改造,在国家确定松江河林业局作为试点的基础上,将和龙、八家子和天桥岭3个林业局作为省级试点单位,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新建10万平方米、改造2000户的建设任务,首批547户职工已喜迁新居。三是根据中央新增林业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管的需要,制定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林业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召开监督检查动员部署暨培训工作会议,派出10个检查组对福建、云南、黑龙江等10省区中央新增林业投资计划分解下达、资金到位、工程进度、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四是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恢复林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增强企业出口信心。经过3次调整,争取到国家将人造板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5%提高到9%,木家具由11%提高到13%,相当于给予出口林业企业年补贴28亿元。同时,积极与我国林产品主要出口市场美国、欧盟、日本等国政府谈判,减少林产品出口贸易壁垒。五是组织完成了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工作。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成调研组多次赴国有林区开展专题调研,并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及时组织编制并批复了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为棚户区改造试点和相关投资的争取奠定了工作基础。六是认真测算林业投资需求。会同相关单位全力运作,从林业建设发展、森林资源保护、林区民生保障和林业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工程体系四个方面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2009—2011年中央投资的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上报了2009—2010年实施方案。(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供稿 袁卫国执笔)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提示
各位用户:
因技术维护升级,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预计8月15日左右恢复正常使用。在此期间如有投稿需求,请您直接投至编辑部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