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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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一致,努力拼搏,不断强化财务制度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关于“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到2010年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的目标,人口计生委启动了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研究,制定了研究框架并组织实施。为做好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数据统计工作,组织召开全国培训会议,按照修订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统计报表和软件,部署、审核、分析全国经费投入情况。2008年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经费42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5亿元,占6%;省级财政投入43亿元,占10%;市(地)级财政投入34亿元,占8%;县级财政投入219亿元,占52%;乡级财政投入99亿元,占24%。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人均财政投入达到32元。
为加强社会抚养费管理,组织部分省(市)召开专题会议,在5个省(市)开展专项调查,为指导今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加大奖励性、保障性和服务性政策的落实力度,组织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革专项研究,提出...
200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一致,努力拼搏,不断强化财务制度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切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关于“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到2010年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的目标,人口计生委启动了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研究,制定了研究框架并组织实施。为做好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数据统计工作,组织召开全国培训会议,按照修订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统计报表和软件,部署、审核、分析全国经费投入情况。2008年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经费42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25亿元,占6%;省级财政投入43亿元,占10%;市(地)级财政投入34亿元,占8%;县级财政投入219亿元,占52%;乡级财政投入99亿元,占24%。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人均财政投入达到32元。
为加强社会抚养费管理,组织部分省(市)召开专题会议,在5个省(市)开展专项调查,为指导今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加大奖励性、保障性和服务性政策的落实力度,组织开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革专项研究,提出了改革的方案。认真开展“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和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督查工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利益导向和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为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建立后备项目库。继续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对因素分配法的部分因素权重进行了调整,保证专款专用和资金分配的科学透明。2008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转移资金显著增长。其中,中央补助地方计划生育事业费为80080万元,地方避孕药具专项经费为50175万元,奖励扶助制度专项经费66096万元,少生快富工程专项经费6602万元,特别扶助制度专项经费12593万元。以上项目资金合计达21.5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9月召开的全国教科文财政会议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工作的经验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
二、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
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是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城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这“三项制度”是关系计划生育家庭的重要民生政策,实施以来取得良好的效果。“三项制度”管理也是人口计生财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是召开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会和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实施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以及开展特别扶助制度试点所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重点部署“三项制度”全面实施工作。确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特别扶助制度;从2009年起,将奖励扶助标准提高20%,即从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提高到不低于720元;在继续奖励可以生育3个孩子而自愿少生1个孩子的家庭基础上,把可以生育3个孩子的独生子女家庭也纳入“少生快富”工程奖励范围。二是扎实做好“三项制度”实施的各项基础工作。围绕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和完善“少生快富”政策开展工作,委托研究机构深入东、中、西部地区开展调研,提出了完善标准的多套方案。研究修订了《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和《奖励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开发了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开展了3次全国性政策培训,启动了特别扶助制度实施范围申报工作,并及时下拨了专项资金。为保证“三项制度”健康发展,把监督评估工作纳入重要内容,对重点省份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调研,配合有关部门对“四权分离”机制进行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得到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组织召开中西部地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暨优质服务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了国债项目实施过程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明确了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推动中西部地区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提质提速,加快发展。二是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新增投资项目启动工作会议。全国新增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投资15.6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0亿元,地方配套5.6亿元,规划建设84个县级服务站,4191个乡(镇)中心站,建筑总面积为2035812平方米。截至年底,中央已下达投资23亿元,地方配套13.6亿元,全部用于县、乡(镇)服务站土建,规划建设县级服务站1443个,乡(镇)中心服务站5658个。此外,对第二期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中央投资需求进行了测算,包括服务站土建投资、设备配备投资和流动服务车投资。三是为保证第三期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在2009年全面实施,统计了地方对服务车车型和车载设备的需求,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了流动服务车招投标工作座谈会,制定了流动服务车的具体技术指标。
四、做好部门决算、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
部署、审核和汇总上报了上年部门决算和企业决算,部门决算获得财政部年度决算工作奖。积极落实2008年部门预算,把财政部批复的“二下”预算及时批转到直属单位。加强对委机关本级预算执行的管理和分析,提出了预算执行意见。同时,继续强化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对委本级和直属单位2008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分析,先后召开3次会议,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要求,下发了《关于压缩2008年公用经费开支的通知》,严格控制会议费、差旅费、出国费等费用开支。按照财政部2009年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分析和清理工作,召开会议和培训班,动员和部署预算编制工作。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编制、汇总和上报了2009年“一上”、“二上”部门预算。继续做好津补贴清理、补贴经费测算和经费筹措等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了津补贴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五、积极组织抗震救灾
一是组织拨付救灾款物。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捐款捐物,召开会议对人口计生委抗震救灾捐款使用进行专题研究,明确抗震救灾捐款分配使用的基本原则,提出分配使用方案和经费使用要求,及时向四川灾区拨付救灾资金和物资,保证救灾资金全部到账和救灾物资及时运抵灾区。二是认真落实灾后重建工作。为保障灾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满足灾区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需要,恢复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编制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按照专项规划,受灾三省51个极重灾县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灾后恢复重建共需资金16.9亿元,其中土建9亿元,设备6.5亿元,服务车1.4亿元。计划3年内恢复建设15个地级中心、51个县级站、348个中心乡站、611个普通乡站,配备450辆服务车。三是研究灾区救助政策。针对灾区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因灾伤亡的情况,决定在四川等5省(市)提前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拟再生育的计划生育家庭,免费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影响生育疾病诊治和输精(卵)管复通以及辅助生育技术服务。在灾后重建过程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社会经济政策。深入四川灾区开展调查研究,由中央财政安排并下拨计划生育再生育免费服务专项经费1亿元,专项用于四川地震灾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实行再生育的检查、治疗及手术等费用支出,研究制定了再生育资金管理办法。这项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受灾家庭战胜困难、重建家园的信心,受到灾区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六、切实加强财务整章建制
一是着力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制定了《人口计生委预算资金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直属单位大额支出备案管理办法》、《系统内项目经费结算办法》、《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经费支出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各项支出的范围、标准和报销程序,规范委机关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工作,确定直属单位项目经费使用和对外投资管理过程的备案要求,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相对完备的人口计生委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为加强经费管理、堵塞使用漏洞、提高资金效益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积极做好药具经费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药具经费改革方案,就药具价格调整进行研究论证。及时审核了2008年度药具专项经费分配草案、药具采购计划和新型药具采购方案,协调下拨专项经费。
七、加强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审计署做好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署的要求以及审计公告提出的主要问题,上报整改方案并逐项落实。同时,积极协调有关单位,配合审计署开展2008年药具专项经费效益审计工作,并就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反馈。二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完成6个直属联系单位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对直属联系单位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八、扎实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和范围划分工作,及时报送用款计划,申报用款额度,批复二级单位用款申请。二是认真做好委机关基本支出经费、项目支出经费和国际合作项目经费等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三是积极完成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的相关工作,推进公务卡改革,做好凭证审核、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出纳等工作;部署、审核和汇总上年结余资金情况和公费医疗历史挂账情况;继续清理委本级各单位“小金库”和单位银行账户。四是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会计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和部门决算、企业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离退休干部经费管理、财政部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等培训。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务司供稿 吴士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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