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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国土资源财务部门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努力健全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保障了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
一、完善国土资源经济政策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收入的收支管理制度建设。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土地收支政策的落实。联合财政部、人民银行开展规范土地收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全面了解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专项收入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二是规范新增费的使用管理。商财政部印发了《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暂行办法》和《中央分成新增费资金使用办法》,明确了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的原则、内容、程序、手段等方面的要求,严格了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三是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了《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明确了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科目及财务报表编制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同时,会同财政部研究集体企业原划拨土地有偿处置收入使用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调整和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政策。在认真总结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
2008年,国土资源财务部门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努力健全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保障了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
一、完善国土资源经济政策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收入的收支管理制度建设。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土地收支政策的落实。联合财政部、人民银行开展规范土地收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全面了解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专项收入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二是规范新增费的使用管理。商财政部印发了《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暂行办法》和《中央分成新增费资金使用办法》,明确了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稽查的原则、内容、程序、手段等方面的要求,严格了中央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三是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了《土地储备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试行)》,明确了土地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科目及财务报表编制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同时,会同财政部研究集体企业原划拨土地有偿处置收入使用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调整和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政策。在认真总结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成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深化改革的建议。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了剩余资源储量核实、矿业权价款评估和分成、以资金及折股形式缴纳矿业权价款、已转增国家资本金的矿业权价款处置等问题。认真研究调整和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政策,提出了调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标准和修订《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意见。
(三)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完善土地出让收入收支管理的政策研究。结合世界银行中国经济改革实施项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利用的政策研究》研究成果,在对10个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城市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和税费设置的政策建议方案。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整合问题的专题研究,拟定关于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征收使用管理的意见,提出改革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计提和分配方式、及时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完善土地复垦费征收办法等政策。
二、落实资金,保障事业发展
(一)迅速落实抗震救灾资金,支持灾后重建工作。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积极商财政部落实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1.2亿元,灾后重建土地整理复垦专项30亿元、国土资源部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方面的工作经费2.95亿元。并积极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研究对遭受地震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商国家发改委制订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联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土资源系统赴灾区一线人员免费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加强国土资源专项收入管理,保障资源权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征收入库工作顺利开展,各项收入大幅增长。2008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634亿元,其中中央金库部分征收入库190.3亿元,同比增长43.6%;矿产资源补偿费全国征收入库113.4亿元,其中中央金库征收入库53.6亿元,同比增长25.2%;两权使用费和价款中央收入73.8亿元,同比增长了56.7%。
(三)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落实各项经费预算。参与组织落实2008年中央财政拨款预算208亿元,其中直属单位财政拨款预算35亿元。专项项目预算中,落实国土资源大调查、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治、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和矿产资源保护等项目预算49.5亿元;会同财政部按因素法分配下达2008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预算指标92.9亿元;配合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完成《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研究,安排落实吉林西部土地开发整理、新疆伊犁河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16亿元;与财政部共同完成2008年矿山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项目预算审查工作,下达矿山环境治理项目预算12.6亿元,地质遗迹保护项目预算2亿元。
三、强化财务监督管理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财政部要求,研究制定一系列措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意见措施,落实责任,推进预算执行。召集部分年度预算额度较大、预算执行率较低的直属单位专题研究改进措施,建立了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周报制度,及时通报预算执行进度。
(二)全方位强化审计监督。为切实加强对部属单位的内部审计与财务监督,制定了《部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对直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协调配合外部审计,及时做好整改纠正。配合审计署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召开审计情况通报会,研究提出落实审计意见、执行审计决定的意见,做好审计决定、意见的沟通协调和跟踪落实,向审计署报送了2007年度预算执行有关问题的纠正情况。同时,积极认真做好2008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进点、审前调查和审计座谈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资产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第35、36号令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规范部门资产管理,结合部门资产管理工作特点制定《国土资源部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审核所属单位资产处置事项,审核批复所属单位企业产权处置、固定资产报废等申请。同时,部署开展清理和规范直属单位投资办企业专项工作,研究制定《清理和规范事业单位投资办企业工作方案》,开展企业清理规范工作。
(四)推进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研发并应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利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从制度和手段上确保财务监督和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2008年组织开展了国土资源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相关培训,继续开发资产管理、工资管理等新功能子模块,在直属单位全面启用财务信息系统。制订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规范(试行)》、研究起草《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业务规范》,规范系统应用。探索利用信息系统加强财务监督的有效方法。
(五)认真完成各项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加强财务决算编报工作的组织指导,认真开展培训,加强决算审核,不断提高决算报表质量。此外,汇总并分析编制了《国土资源部2008年度财务决算主要指标》等财务资料。
(六)加强财务会计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在京直属单位财会人员参加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直接组织开展所属单位初中级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认真开展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和中央国家机关先进会计工作者人选推荐工作,促进了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国土资源部财务司供稿 邱刚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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