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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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司法行政财务会计工作以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大局为首任,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强管理为手段,以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为保障,为司法行政部门履行各项职能提供了有力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
—、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008年初,南方部分省份发生了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司法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确保受灾地区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对受灾严重的安徽、江西、湖南、湖北、贵州、广东、广西、河南、四川等省份进行了灾情调查。同时,积极筹措救灾资金,给9个受灾省、区拨出了救灾资金,支持了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四川发生特大地震后,司法部及时了解四川等省重灾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受灾情况,并组队赴地震灾区考察、慰问,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反映灾区司法行政系统受损情况,争取支持。经积极协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将四川、甘肃、陕西重灾区司法行政系统受灾单位列入三年重建规划,安排投资用于监狱、劳教所、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机关的灾后恢复重建。
二、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法经费保障调研工作
政法经费保障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部就...
2008年,司法行政财务会计工作以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大局为首任,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强管理为手段,以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为保障,为司法行政部门履行各项职能提供了有力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
—、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008年初,南方部分省份发生了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司法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确保受灾地区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对受灾严重的安徽、江西、湖南、湖北、贵州、广东、广西、河南、四川等省份进行了灾情调查。同时,积极筹措救灾资金,给9个受灾省、区拨出了救灾资金,支持了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四川发生特大地震后,司法部及时了解四川等省重灾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受灾情况,并组队赴地震灾区考察、慰问,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反映灾区司法行政系统受损情况,争取支持。经积极协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将四川、甘肃、陕西重灾区司法行政系统受灾单位列入三年重建规划,安排投资用于监狱、劳教所、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机关的灾后恢复重建。
二、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法经费保障调研工作
政法经费保障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部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经费保障、机关建设和装备保障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工作,向各省、市、自治区司法厅(局)下发了调研通知和调研提纲,并分别组成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调研组和装备保障、基础设施调研组,重点选择了东、中、西部具有代表性的广东、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四川、云南7个省进行了实地调研。在调研中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研,基本掌握了当前司法行政机关在经费保障、装备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司法经费保障的建议和意见,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了依据。同时还积极参加了有关部门组织的调研工作,为制定司法经费保障政策建言献策,为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贡献了力量。
此外,配合财政部门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地区基层司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指导省(市、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落实业务装备配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三、司法行政系统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继续做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制定工作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意见的落实工作。《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和《财政部司法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的意见》下发以后,各地积极开展工作,到2008年底,有22个省(市、区、兵团)相继制定下发了当地的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的具体保障标准,其余省(市、区)也完成了标准的制定工作,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即可出台下发。已经出台保障标准的省份,不同程度地解决了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2008年全国司法行政机关的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长21.8%.
(二)2008年全国监狱系统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长26%,经费总支出比上年增长21%,各项基本支出经费财政保障水平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尤其是监狱在职警察和离退休警察的人员经费保障都基本到位;罪犯改造经费和罪犯生活费增幅明显,全国大多数省份都实现了按标准全额保障。一是监狱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司法部认真贯彻《国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全面实行监狱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召开了全国监狱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启动了17个未试点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体制改革。监狱体制改革方案已全部批复,落实了中央补助专款和地方改革资金,改革工作有序进行。二是监狱布局调整稳步推进,落实了2008年监狱建设和布局调整计划。司法部下发了《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规划》,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立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08年度全国监狱系统经费收支状况持续改善,财政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财政拨款总额大幅增加,拨款标准明显提高,大多数省份已实现按标准财政全额保障;监狱企业通过破产核销,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监狱工业企业效益基本稳定。
(三)积极落实劳教经费保障政策,参与劳教制度改革,确保了场所安全稳定、教育矫治首要标准、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中心、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劳教业务重点工作的开展。一是劳教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一步加大了对劳教场所建设资金的投入,改善了场所收容条件,提高场所设施水平。二是劳教场所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加快实施。按照国家禁毒和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的有关指示,加强劳教所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按照《全国特殊病犯监区、管理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大力加强劳教系统隔离管理区建设,对劳教人员中艾滋病感染者实行集中管理和治疗,防止了传染病在劳教场所得传播。
四、司法所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2008年底,中西部地区累计建成司法所24329个,占全部规划应建总数的77%,累计完成投资17.07亿元,占全部投资的71%。在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地方财政部门的有力支持下,司法所办公设施和交通装备状况同步得到显著改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进一步活跃。广大基层干部扎根基层,无私奉献,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成绩。2008年,全国中西部乡镇司法所尚有7147个项目未下达建设计划,占五年规划总数的23%。
五、深化改革,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按照财政部关于2008年中央预算部门全面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要求,司法部于4月22日召开了由各司(局)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了全国公务卡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部机关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布置。联系了中国建设银行,为部机关在职干部办理了公务卡,给具体经办财务人员开通了外网,安装了公务卡支持系统,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根据《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部机关实际情况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发了《关于启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的通知》,明确了公务卡支出范围和对公务卡的使用、保管、补办等办法,公务卡已于7月1日全面启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司法部编写了《司法部关于厉行节约的意见》并经部长办公会通过下发,各司(局)分别召开会议传达、落实。通过宣传动员,司法部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了节俭意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规范和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和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精简会议,控制各类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财政部核定的压缩指标压缩公用经费,保证了司法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司法部计财装备司供稿 孙建平 刘京中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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