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
(2018年7月12日财政部财会[2018]U号)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结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国有林场和苗圃①(以下简称林场)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新制度)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新增一级科目及其使用说明
(一)林场应当增设“1614营林工程”和“1841林木资产”一级科目。
(二)关于增设科目的使用说明
1614营林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林场发生的育苗、造林、抚育、管护各种林木和苗木的生产成本。
生产性林木资产达到正式投产可以采收林产品后.继续发生的管护费用,应当作为林产品的生产成本.通过“加工物品”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苗木生产成本"“林木生产成本”“间接费用"等明细科目。在“林木生产成本"明细科目下.可按“消耗性林木成本”“生产性林木成本”“公益性林
木成本”设置明细科目。
三、营林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属于营林生产的费用时.按照可以直接计入营林成本的费用.借记本科目(苗木生产成本、林木生产成本).按照需要分摊计入营林成本的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林木资产一苗木"“库存物品”“应付职工薪酬”“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
(二)月末.将间接费用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法计入营林成本,借记本科目(苗木生产成本、林木生产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结转后.本科目的“间接费用”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三)期末.将竣工的营林工程发生的营林生产成本转入林木资产.借记“林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采伐或处置未竣工的林木、苗木时.应当先将林木、苗木的生产成本转入林木资产账面余额。结转时.借记“林木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林场尚未结转的营林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
①本规定所指的国有林场和苗圃,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备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从事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生态服务,不以营利
为目的、独立核算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国有林场和苗圃。
1841林木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林场营造管理的各种活立木资产和苗木
资产的累计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苗木”和“林木”两个明细科目.在“林木”明细科目下.可按“消耗性林木资产”“生产性林木资产”“公益性林木资产”设置明细科目。
三、林木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林木资产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1
.自行营造形成的林木.期末按照该林木达到营林工程竣工标准发生的育苗、造林、抚育、管护成本.结转营林生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营林工程”科目。
2
.购入或有偿调入的林木.按照购入或有偿调入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
.无偿调入的林木,按照该林木资产在调出方的账面价值加相关费用.借记本科目.按照发生的归属于调入方的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
(二)按规定采伐林木、自主出售成品苗木或造林时.应当减少相应林木资产的账面余额。
L更新采伐公益性林木资产时.按照被采伐林木的林木资产账面余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
.采伐消耗性林木资产时.按照被采伐林木的林木资产账面余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经营费用"“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
.自主出售成品苗木或造林时,按照该苗木的林木资产账面余额.借记“经营费用"等科目[出售]或“营林工程”科目[造林].贷记本科目。
(三)生产性林木资产的账面余额.应当在林产品采收期限内逐期摊入林产品的成本.各期摊销时.借记“加工物品一林产品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按规定报经批准处置林木资产.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L报经批准有偿转让林木资产(不含可自主出售的林木
资产)时.按照被转让林木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收到的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差额.贷记“应缴财政款”科目;如果按照有关规定将林木资产转让净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应当按照收到的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差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报经批准有偿转让林木的林地使用权.其林地附着的林木资产的账面余额及处置收入和费用.按照有偿转让林木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2
.报经批准无偿调出林木资产时,按照调出林木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无偿调出过程中发生的归属于调出方的相关费用.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
.报经批准用林木资产投资时.参照新制度中关于置换换入相关资产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4
.因遭受自然灾害等致使林木资产发生损毁时,应当将被损毁林木资产的账面余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结转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W目期末借方余额.反蝌赫木资产的累计屿
二、关于报表及编制说明
(一)新增项目
林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保障性住房净值”和“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之间增加“林木资产”项目。
(二)新增项目的填列方法
林场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按照“林木资产
-苗
木”和“林木资产一一林木一一消耗性林木资产"科目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存货"项目.按照“林木资产"科目其余的期末余额填列“林木资产"项目;按照“营林工程一苗木生产成本”和“营林工程一林木生产成本一消耗性林木成本”科目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存货”项目.按照“营林工程”科目其余的期末余额填列“林木资产”项目。
三、生效日期
本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