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会计与财务理论研究
随着2016年慈善法的出台,对于提升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后.一系列为贯彻慈善法的政策也随之出台.并据此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
慈善透明作为慈善组织研究最为重要的议题之一.自然成为学者们议论的焦点.有学者基于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慈善组织透明度评估体系》.以2013基金会中心网公布的中国公益基金会透明指数为样本.分析了公益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正规性和及时性对捐赠收入的影响.结果表明:公益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正规性与捐赠收入显著正相关;公益基金会的资产总额与捐赠收入显著正相关.具有明显的“规模效应”.从而对政府部门监管公益基金会财务信息以及公益基金会自身的发展提供了借鉴与参考。有学者针对频发的慈善丑闻.在系统梳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理论依据基础上.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展开分析.识别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背后的复杂行为动机.结合慈善法背景下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所面临的现实困境.说明单独进行强制信息公开为何难以奏效.并运用推拉理论修正了赫兹琳杰的DADS模型。在构建新的PP-DADI模型基础上.提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应坚持推拉结合.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和方法。还有学者认为以“监管权力分配为中心"的制度设计.囿于执法负荷压力、执法资源限制和执法者激励的缺乏.难以实现监管目标。而声誉机制通过将监管权力随机赋予不特定的主体.产生对慈善组织的威慑和激励.可以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有效的信息是声誉机制产生作用的基础.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多元化的信用评级体系以及建设依托大数据技术采集行为数据的系统.搭建以“构筑信息基础"为中心的制度框架,充分发挥声誉机制的作用,实现节省制度资源、优化我国慈善组织规制质效的目标。有学者为确保基金会的资金用到实处.在对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分析的重要性进行论述的基础上.结合其财务特点构建了非营利组织财务报表分析指标体系.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壹基金与红十字会两个基金会.对其2013-2016年期间的财务数据.从非营利组织基本状况和财务指标两个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也有学者选择一类具体的非营利组织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研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改革问题。随着政府和社会组织脱钩改革深入推进.行业协会服务重心从政府转向企业、行业、市场.管理运行机制和服务内容、方式等都向社会化、市场化趋势发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需要进行修改才能满足行业协会会计核算转型、更好地服务业务发展决策的需要。提出修改对策为:一是修订收入的确认条件。二是对金融工具交易处理进行规范。三是对编制
合并会计报表提供技术指引。
民政部发布的《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慈善组织投资活动的范围、自律与他律以及风险控制做出了规定。这个征求意见稿引发业界的讨论:一种观点认为慈善组织投资行为属于市场主体行为.政府不应规定得过细.限制慈善组织对资金保值增值的管理和运营。另一种观点认为慈善组织不同于营利性组织.其资金主要来源于公众捐赠.过度放开投资规制容易导致公益资金产生较大的运营风险.其后果不堪想象。因此.对慈善组织的投资行为政府应该如何监管.慈善组织应该如何
完善投资管理机制成为亟需研究的课题。有学者针对我国基金会在投资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借鉴美国基金会投资管理经验.并结合我国基金会投资环境的现实的基础上.提出政府方面应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监管体系以引导基金会建立有效的投资管理机制.基金会方面应以健全内部投资决策机制、完善投资执行机制和投资评价机制等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运作能力.以提高资金可持续筹措能力。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供稿姜宏青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