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会计工作
2018年,福建省会计工作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多措并举.开拓创新.加强会计法制建设.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各项会计工作有序开展。
认真做好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的宣传贯彻工作
做好2019年实施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将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内容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全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培训等财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中.同时利用福建省会计信息网、会计学会刊物等广泛宣传.帮助会计人员全面掌握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各项规定和具体要求.营造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从省会计咨询专家中选聘29名长期从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教学、研究、实践工作的专家组成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组.开展跟踪指导.并提供咨询答疑服务.协同各市(区)财政部门共同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会计法》修订工作.为财政部提供数十条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认真做好即将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的征求意见工作.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修订)》等6个准则制度提出意见建议。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
二、率先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放管服”改革工作
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指导督促各设区市财政局申请福建省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印章.加快各地区生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电子证书的生成入库和应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做到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趟”.并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间.提升服务水平。印发《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事项的通知》.推广网上业务办理.推进信息共享.及时通过省数据汇聚平台推送全省审批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扎实推进各项会计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网络宣传、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培训.使内控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从“要我内控"向“我要内控”转变。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2018年全省共收到13257家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比上年增加2083家,增长18.6%。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省交通运输厅、教育厅等10家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监督检查。以点带面.有针对性地指导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二是推动管理会计应用。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对《第202号一零基预算》等19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提出意见建议.鼓励和支持单位推广运用管理会计.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三是加快会计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快对原建立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升级改造后的系统能满足本地区(部门)业务管理及财政部的要求.同时强化对社会和广大会计人员的服务功能。四是做好其他会计管理工作。适应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完成207家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和915家代理记账机构的2017年度报备工作。公开选聘会计咨询专家.2018年全省共计164人申报.经公示.择优聘用59人。组建省财会课题评审专家库.提高课题评审的科学性和公平公正性.并实施动态管理。全省优选16人入库。五是加强和规范省会计学会、省珠算心算协会建设。指导省会计学会、珠算心算协会秘书处积极开展活动.认真做好省会计学会、省珠算心算协会换届筹备工作。指导省会计学会完成n个2015年招标会计课题的结项评审工作.进一步推动会计学术研究和学用结合。会同省会计学会积极参加省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委托并指导福州市珠算心算协会组织全省参加第五届全国珠心算比赛。省参赛代表队荣获团体三等奖.参赛的9位选手全部获得个人三等奖.为福建省历届参赛的最好成绩。
四、全面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深化省第三期管理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批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参与决策的会计领军人才。召开省会计领军人才工作座谈会.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集思广益。支持省会计领军人才课题研究及成果转化.2018年共收到全省会计领军人才申报课题项目41个.经专家评审.最终审定8个课题项目予以立项支持。认真做好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选拔培养的推荐工作。2018年,全省1人入选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名单(全国共计30人)。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计人才评价工作。认真组织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完成2018年初、中、高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全省初级职称参考64252人.合格16242人.合格率25.28%;中级职称参考17998人.合格4886人,合格率27.15%:高级职称参考863人,合格613人,合格率71.03%:全省共有会计初级职称14.31万人、
地方会计工作
中级职称5.97万人、高级会计师4721人、正高级会计师34人。三是继续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四是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自查正、副高级会计师评审开展情况.坚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
(福建省财政厅供稿林小华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