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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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8年,教育部门财务会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 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深化改革 为动力,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强化监管为关键,认真履行 教育投入使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在写好教育“奋进之笔” 中较好发挥了保障发展、推动改革、推进公平、促进内涵的 政策导向作用,有力地保障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一、坚持优先发展、优先保障,持续巩固4%成果
(一)增长机制重在抓生均拨款。全国层面.在继续推动 落实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职学校和高职院 校生均拨款制度基础上,推动各省(区、市)落实高职院校 和地方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不得低于L2万元要求,重点 推动尚未建立学前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的省(区、市) 2018年年底前出台,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立各级教育生均 拨款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 长效机制。中央本级层面,统一提高师范院校、民族院校生 均拨款标准;继续提高附属中小学生均综合定额标准,缓 解“三限”政策取消后附属中小学普遍面临的财务困难;按 照本科生1.44万元/年、硕士生22万元/年、博士生28万元...
教育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8年,教育部门财务会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 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深化改革 为动力,以优化结构为主线,以强化监管为关键,认真履行 教育投入使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在写好教育“奋进之笔” 中较好发挥了保障发展、推动改革、推进公平、促进内涵的 政策导向作用,有力地保障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一、坚持优先发展、优先保障,持续巩固4%成果
(一)增长机制重在抓生均拨款。全国层面.在继续推动 落实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职学校和高职院 校生均拨款制度基础上,推动各省(区、市)落实高职院校 和地方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不得低于L2万元要求,重点 推动尚未建立学前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的省(区、市) 2018年年底前出台,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立各级教育生均 拨款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健全财政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 长效机制。中央本级层面,统一提高师范院校、民族院校生 均拨款标准;继续提高附属中小学生均综合定额标准,缓 解“三限”政策取消后附属中小学普遍面临的财务困难;按 照本科生1.44万元/年、硕士生22万元/年、博士生28万元/年 的标准安排港澳台侨学生生均综合定额拨款,与内地学生 的保障力度基本持平;将军队招收无军籍地方生纳入国家 教育财政拨款及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解决军队全面停止有 偿服务后军队招收地方生培养问题。
(二)增长幅度重在抓预算编制。会同财政部督促各级 政府按照优先保障原则编制教育中期支出规划和年初预 算,推动各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各级教育生均 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同时做到“逐年只增不减”。科学编
制2018年预决算、2019年教育部部门预算,进一步优化投 入结构,优先保障涉及教育全局的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 完善保障政策,推动解决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高等教育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适度集中财力,解决基层单位 突出困难。
(三)增长实效重在抓预算执行。会同财政部印发紧急 通知,督促各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 部门预算单位,实行预算安排与结转结余资金情况、预算执 行情况以及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政策,加大了奖惩力度。对 “双一流”专项资金,也根据预算执行情况,调整了部分高校 的预算安排。
(四)增长监测重在抓统计公告。推动所有省(区、市) 建立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制度,健全全国、省两级公 告机制,完善季度快报、年度公告、年鉴出版三次发布机制. 加强动态监测。根据《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 告》,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3.4万亿.占GDP比例连续 六年超过4%.教育经费总投入首次超过4万亿元。
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稳步推进调结构提效益改革。在会同财政部、国家 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面开展督查、深入调查 研究基础上,牵头起草并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印发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 效益的意见》,推动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优 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配合财政部 研究制定并上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民生支出管理增强 民生政策可持续性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教育领域民生支出 重点事项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印发《教 育部落实国办82号文件工作方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 关于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 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任务分工,要求各 地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好国办82号文件。贯彻落实《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研究制定《教 育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实现预算资金事前评估、事中监 控和事后评价绩效管理全覆盖。对2019年申报的预算项目资 金绩效目标进行全面审核,实现所有预算单位全覆盖。对预 算项目支出绩效月度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将监控结果作 为年度编制预算和完善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推动直属企业深化改革。印发《中国教育出版传媒 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批复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深化改革工作方案》,核 定传媒集团负责人2017年考核结果及薪酬水平,下达2018 年集团考核目标建议值,签订负责人经营业绩责任书,推动 传媒集团深化改革。完成教育科学出版社公司制改革申报. 指导其依法合规推进后续改制工作。
(三)认真部署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为确保2019年1 月1日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印发《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 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意见》,选取5所部属高校作 为试点,开展8期专题培训,提前开展新旧制度衔接、信息 系统改造、账目转换等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有关工作
专家团队,会同财政部分别制定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执 行《政府会计制度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 充规定和衔接规定。
(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开展科技创新领域 “陈规旧章” “繁文缗节”清理工作,指导直属高校和科研单 位落实好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参与起草并提请国务院印 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研 究细化优化科研管理和“绿色通道”改革试点工作。配合财 政部、科技部开展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 落实情况自查和实地督查工作,就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 措施。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国库 管理工作的意见》。首次编印《教育部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国 库集中支付业务手册》,从零余额账户管理、支付方式划分、 资金支付管理、非税收入上缴等方面全面规范教育部国库 管理。
(五)加快推进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配合财政部研究制定并报请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 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义务教育、 学生资助等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分担方式。会同财政部研 究制定《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方案》并呈报国务院审议,将各级教育整体纳入中央与地方 共同财政事权,明确支出责任和管理方式。
三、坚持问题导向、政策导向,调整优化投入结构
(一)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 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务院 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进 一步明确了政策口径。制定《改进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工作 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召开省级教育部门座谈会,推动各 地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支持实施教师教育振兴 行动计划,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费补助政策。
(二)优化各级教育投入结构,优先保障城乡义务教育。 把义务教育作为投入“重中之重2018年中央对地方教育 转移支付资金60%用于义务教育。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 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公用经费向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 宿制学校等薄弱学校倾斜支持政策。在确保义务教育的前 提下,着力补齐教育领域“短中之短二完成《学前教育经费 需求测算及成本分担机制有关情况的报告》,协商财政部等 部门研究起草并提请中央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 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学前教育投入政策,提高财政支持 水平。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大职业教 育专业能力建设投入力度,研究出台产教融合型企业税收 优惠政策。坚持改革和绩效为导向,扩大高校经费自主权. 取消“双一流”专项资金按“五大类”管理的方式,由高校统 筹安排自主用于“双一流”建设,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 施。较大幅度增加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经费.推动建设一 流本科教育。
(三)优化东中西部支持结构,推动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国家财政教育经费总体上一 半以上用于中西部地区。2018年新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30
亿元,继续支持地方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扩大学前教育 普惠性资源、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 量、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等.其中80%以上用于支持中 西部地区。特别是第一次系统性地实现了对中西部地区、东 北地区高校的特殊倾斜支持,具体包括:整体调增中西部、 东北地区中央高校的本科生拨款系数;新增中央转移支付 27亿元,支持地方高校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部省共建高校内 涵式发展;增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5所办学条件较差高 校,按照每校每年增加5 000万元的标准倾斜支持.力争用3 年时间,使相关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 重新核定西北、东北高寒地区取暖补助经费的拨款基数,增 加预算6 500万元;首次核定安排农林院校场站运行经费. 安排补助资金3 000万元;对西部地区高校、民族院校和师 范院校降低捐赠配比资金申报门槛,由单笔10万元降低为1 万元.财政资金配比系数上浮至1.5倍等等。
(四)优化教育经费来源结构,逐步提高社会投入占比。 修订印发《中央高校捐赠收入财政配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鼓励高校吸引社会捐赠。与中国银行签署《助力高等教育事 业发展合作》协议,深化银校合作。配合财政部研究制定并 提请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 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两个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人民群 众教育支出负担。印发信息系统优化和数据共享工作方案. 推动做好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基础工作。
四、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资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一)提高站位,调查研究再精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 扶贫论述摘编》,多次赴深度贫困地区开展调研,实现“三区 三州”调研全覆盖。赴滇西基层联系点调研,协调解决学前 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职业院校建设、教育脱贫攻坚规划编 制、财务管理干部能力建设、高寒高海拔贫困地区冬季学生 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二)加强指导,扶贫投入再精准。会同财政部印发《关 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入管理深入推进“三区三州”教育脱 贫攻坚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雪中送炭补短板、聚 焦目标不发散、科学管理讲绩效二实化细化教育脱贫攻坚 实施方案。积极协调财政部,新增转移支付资金70亿元,在 2018-2020年专项统筹用于支持“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
(三)完善政策,学生资助再精准。会同财政部等五部门 印发《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实现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全覆盖。会同财政 部修订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提高勤工助学薪金标准。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全国学生资 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不断提升资助精准度,会同财 政部及时下达中央财政学生资助补助经费587亿元,资助学 生超过1亿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学生资助发展 报告和2018年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7年全国学生资助连 续十一年实现受助学生规模、资助资金总额、财政资助资 金、学校和社会投入“四个增长”。组织完成本专科生国家奖 学金评审工作,并及时进行了公告。
(教育部财务司供稿黎慧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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