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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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北京市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规划》及《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提升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圆满完成会计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监督,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及评价体系建设
(一)重点跟踪实施,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将北京市属部门和区属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按季度定期通报,以推动内控规范建设有效实施;截至2016年12月,市属单位已全部启动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其中:完成手册制定并进入修改完善阶段的单位占实施单位数84.0%。全市16个区及亦庄开发区和燕山财政局已全部启动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发挥专家团队作用。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指导重点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内控规范工作;分别组织专家到北京市国土局、北京电视台、西城财政局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交流。
(三)促进自评监督,要求已建立内控手册和相关规范的单位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推动单位形成内控有效执行的良性循环,建立起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
2016年,北京市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公共财政发展规划》及《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提升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圆满完成会计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监督,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及评价体系建设
(一)重点跟踪实施,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将北京市属部门和区属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情况按季度定期通报,以推动内控规范建设有效实施;截至2016年12月,市属单位已全部启动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其中:完成手册制定并进入修改完善阶段的单位占实施单位数84.0%。全市16个区及亦庄开发区和燕山财政局已全部启动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发挥专家团队作用。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指导重点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内控规范工作;分别组织专家到北京市国土局、北京电视台、西城财政局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交流。
(三)促进自评监督,要求已建立内控手册和相关规范的单位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推动单位形成内控有效执行的良性循环,建立起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等机制。
(四)加强基础调研,结合内控评价课题研究成果,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单位内控规范的实施效果。
二、深入研究,积极推进管理会计标准体系建设
(一)推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围绕这个主题,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同时提出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北京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要求组织管理会计专家进行评审,建立北京市管理会计案例库。按照综合类案例和单一工具方法案例相结合的原则,精选首创、化工、汽车、同仁医院、天坛医院5家管理会计案例报送财政部。
(二)随着财政各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配合新政策新核算办法的出台,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尤为重要。北京市财政局及时沟通联系财政部和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基层单位调研座谈。邀请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及会计师事务所人才等积极参与,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反馈财政部《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碳排放权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保险业和证券业扩展部分及公式链接库》《三去一降一补有关会计规定》等14项意见。
(三)参与网上问卷调查。组织北京市各单位和区财政局积极参与财政部开展《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有19024名会计人员踊跃参与问卷调查,全国列第14名。每名会计人员同时获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为了便于社会各界和广大财会人员学习、查阅和参与活动,及时将《企业会计准则制度问卷调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8号》等财政部文件和调查问卷刊登在网上。
(四)提出具体要求及时转发财政部相关文件。伴随着会计改革不断推进,按照财政部整体部署和要求,整理起草转发《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煤炭行业》等文件。
三、发挥会计专业技术作用,推动财政改革发展
为学习贯彻《政府会计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四项具体准则》等新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培训要求,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组织全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区财政局会计科共计200人的培训班,对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四项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进行了专题培训,为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准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严格会计人员管理,提高会计从业管理水平
(一)规范管理,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一是顺利完成201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市18个区设41个考点,有14.22万人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人数为3.59万人,及格率34.06%,比2015年全年考试提高了6.21%。二是根据新版题库管理及实施要求对考试组织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制定《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制度》,按照考务组织环节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理要求,规范考务实施。三是做好会计综合业务系统建设相关工作,细化功能需求,明确业务流程,促进会计业务信息系统更好的服务于会计管理工作。
(二)提升服务品质,做好会计从业资格日常管理。一是做好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拓宽继续教育培训渠道,配合市财政局信息中心完成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的招标及前期建设工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更便捷的学习资源。二是严格实行会计从业资格网络平台调转,完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规范业务流程,严格用户管理,科学设置权限。有效提升系统安全性和保密性。2016年,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变更2685件,补证2293件,调入8220件,调出5646件,免试取证45件,超期调转212件。
(三)完善培养评价机制,推动会计人才建设的全面发展。一是圆满完成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严格评审程序,落实评价标准,组织专家组评审。2016年北京市有804人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其中企业651人,行政事业118人。实际参评758人,通过人员484人,未通过人员274人,通过率63%。夯实评审工作基础,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利用网络提供相关信息,方便广大参评人员,在北京财政网上公布了所有高级会计师参评的信息资料,包括相关政策、申报条件、考试要求、参评程序、材料要求、论文要求等,使所有的参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有关参评信息。提前公布评审时间和地点,申报结束后,在“北京财政网”上公布了每位参评人员参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对有困难的参评人员依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解决。规范专家评审,召开专家预备会、布置相关工作,针对具体环节提出“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等具体要求。评委会设1名主任委员,分为17个评审小组,17名副主任委员,34名评审委员。为减少事后争议,确保评审公正,对每位参评人员在答辩过程中进行了录音,整个评审过程秩序良好。二是创造良好评审环境。克服评审地点临时减少、参评人员多等不利因素,增加评审专家,开设备答室,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评审条件和环境。规范专家评审,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为了使评审专家在评审工作中统一标准,对每一位参评人员负责,北京市财政局专门召开了专家小组会,研究如何做好评审答辩工作,既要能够考察参评人员的整体素质水平,又要能体现其实际工作能力。按照《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手册》针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评审标准,确定评定标准、出题类型、考核范围,使各专家评委在评审工作中有据可依,保证了2016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公平、公正性,确保评审质量。三是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提升工程,按照财政部要求,通过前期调研、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协调学校等工作,形成了北京市提升工程的培养机制,共培养总会计师人才或后备人才181人。
五、规范会计行业管理,提高会计行业效益水平
截至2016年底,北京市共有会计师事务所666家,其中总所641家、分所25家。总所中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2家;有限责任制事务所365家;普通合伙制事务所254家。本年度批复新设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9家,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许可6家,备案中国内地企业在境外上市事务所材料300余份,事务所基本信息变更115项。
一是2015年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要求出台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后置审批工作,2016年完成29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后置审批。二是自2014年开始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临时执业进行审批工作,2016年许可境外临时执业机构6家。三是后置审批以后,以北京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按时接收工商局的企业登记信息,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会计师事务所的财政许可信息录入至该平台,对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公开。四是自2016年7月开始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行为,按照财政部要求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实行报备制度,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已接收报备材料300余份。五是落实第三期注册会计师行业专家型管理人才培训财政补贴资金30万元,共培训人员30名。六是按照国务院及北京市政府《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及《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大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6月1日起,支持和规范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港澳永久性居民担任内地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促进港澳会计专业人士在内地发展兴业。七是按照财政部要求继续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八是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对30家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和年度报备情况进行了财政检查。九是加强和规范对注册会计师考试资金监管工作。
六、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行政监管,为会计服务市场有序发展搭建良好平台
(一)转发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提出了执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启用新系统的具体要求。向区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80号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关于使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通知》,启用财政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并更换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下发了《关于使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和更换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通知》。提出了启用新系统的具体要求。要求各区加强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和硬件维护,积极做好宣传,尽快掌握管理系统的各项功能,确保《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贯彻执行。
(二)完成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印刷工作。制定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询价采购方案,参加组织由局财务处、监督检查处参加的评审小组,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召开询价采购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从4家公司进行比对论证,确定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承担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印制工作,印制全市代理记账证书,组织16个区财政局领取了新版代理记账证书。
(三)组织召开代理记账新系统培训会。向区财政局下发《全国代理记账操作手册》。参加人员为各区财政局主管代理记账工作的负责人和实际操作系统人员,2016年大部分区财政局已通过新系统开展代理记账新设和变更等管理工作。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北京市共有代理记账机构2400个,2016年新申请机构数150个。
(北京市财政局供稿 金星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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