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各级粮食财会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各项战略部署,在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粮食财会工作紧紧围绕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协调粮食收购资金、推动玉米收储制度改革、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强预算资金管理等方面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协调落实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开拓市场化收购资金筹集新渠道,促进粮食收购
(一)落实政策性粮食收储资金,保障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地方储备粮增储任务完成。研究完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粮食信贷政策,及早协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了《关于做好夏季粮油收购信贷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秋粮收购信贷工作的通知》,确保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地方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沟通,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新途径。指导企业科学研判市场形势,搞活自主经营。针对河南省、安徽省等小麦不完善粒超标地区多元主体缺乏收购资金问题,协调农发行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夏粮收购信贷工作的紧急通知》,缓解了基层企业燃眉之急,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完善地方储备粮信贷政策,协调农发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储备...
2016年,各级粮食财会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各项战略部署,在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粮食财会工作紧紧围绕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协调粮食收购资金、推动玉米收储制度改革、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强预算资金管理等方面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主动协调落实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开拓市场化收购资金筹集新渠道,促进粮食收购
(一)落实政策性粮食收储资金,保障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地方储备粮增储任务完成。研究完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粮食信贷政策,及早协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了《关于做好夏季粮油收购信贷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秋粮收购信贷工作的通知》,确保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地方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沟通,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新途径。指导企业科学研判市场形势,搞活自主经营。针对河南省、安徽省等小麦不完善粒超标地区多元主体缺乏收购资金问题,协调农发行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夏粮收购信贷工作的紧急通知》,缓解了基层企业燃眉之急,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完善地方储备粮信贷政策,协调农发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储备粮油信贷工作的通知》,妥善解决了湖南省、广东省个别地区地方储备粮贷款停贷限贷等问题,促进了地方储备增储任务落实。
(二)探索建立市场化收购资金保障机制,促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顺利进行。2016年国家在东北地区实行了“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玉米收储制度改革。为适应市场化收购新形势,确保企业“有钱收粮”,国家粮食局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粮食担保基金等措施建议,并最终被国务院同意。为抓好贯彻落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粮食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东北地区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实施方案》。为促进信用保证基金实施方案的进一步落实,国家粮食局在长春市召开东北三省一区座谈会,请河南、江苏两省介绍粮食担保基金和担保公司运作经验,促进基金组建运行。同时建立了玉米市场化收购资金信息半月报制度,跟踪分析资金来源和构成等情况,判断形势,及早提出对策建议。积极做好政策储备,研究制定了《防范东北地区玉米“卖粮难”收购资金应急预案》,启动了“玉米市场化收购资金多渠道筹集研究”专题征文活动,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多种渠道筹集收购资金,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保障了玉米收储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二、积极争取财税政策支持,出台减税降费新政策,促进粮食“去库存”和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国家粮食局积极争取财税部门支持,进一步优化了粮食企业财税政策环境。2016年3月11日,协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免征政策性粮油承储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政策,且延续3年到2018年底。8月19日,协调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恢复玉米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9月1日起将玉米淀粉、酒精等玉米深加工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恢复至13%,支持粮食加工产品出口,有力促进了粮食“去库存”和粮食产业经济发展。配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东北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加工新产玉米奖补政策的通知》,有力促进了东北地区玉米收购和加工业发展。粮食企业财税负担大大减轻,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加上各地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经营管理指导,企业在做好政策性粮食收储的同时,积极开展多元化、产业化经营,企业盈利水平显著提升。
三、深化预算改革,强化财务管理,促进各项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一是强化财务管理服务职能,切实抓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坚决保障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粮食工作的重大决策以及国家粮食局党组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所需经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出成效,确保资金安全。将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到各司室、单位的处室,层层压实责任。组织各单位对所有项目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有关工作获财政部通报表扬。
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构建规范的预算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费和公务接待费等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财务规范文件,对严肃各项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房屋租赁装修等工程项目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以刚性的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预算财务管理。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务监管力度。从严审核各项开支,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具体落实措施,国家粮食局近几年一般性行政事务支出大幅压缩。2016年先后组织开展粮食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检查、“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财务管理专项检查、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4次,组织开展直属联系单位相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4次,就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成因、提出整改措施,逐项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加以整改,严防各类财经违规违纪事项的发生。
(国家粮食局规划财务司供稿 张雷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