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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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全国海关财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海关关长会议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部署,加强财力保障,规范财务管理,严控两大风险,为海关深化改革和各项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适应形势、科学理财,维持海关财力保障水平
2016年,海关财务保障面临着预算管理更加规范、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自筹资金能力不断下降的新形势。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全国海关财务部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财力保障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一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壮大预算总盘子。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全力推动海关重大项目建设。三是统筹安排资金,全力保障海关重大改革和打私等重点工作任务。
二、创造条件办实事,落实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
一是重点保障海关民生需求。总署和各地海关通过全面统筹其他收入和存量资金弥补财政拨款预算缺口,足额保障海关警员医疗等所需资金。二是筹集资金落实缉私警察调资政策。指导各关完成缉私警察调资工作,全面兑现警衔津贴,保障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因公伤病民警优抚资金等需求,将“从优待警”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三是继续对边远艰苦地区海关实行倾斜。对边境和条件艰苦地区海关加...
2016年,全国海关财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海关关长会议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部署,加强财力保障,规范财务管理,严控两大风险,为海关深化改革和各项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适应形势、科学理财,维持海关财力保障水平
2016年,海关财务保障面临着预算管理更加规范、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自筹资金能力不断下降的新形势。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全国海关财务部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财力保障继续维持在较高水平。一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壮大预算总盘子。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全力推动海关重大项目建设。三是统筹安排资金,全力保障海关重大改革和打私等重点工作任务。
二、创造条件办实事,落实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
一是重点保障海关民生需求。总署和各地海关通过全面统筹其他收入和存量资金弥补财政拨款预算缺口,足额保障海关警员医疗等所需资金。二是筹集资金落实缉私警察调资政策。指导各关完成缉私警察调资工作,全面兑现警衔津贴,保障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因公伤病民警优抚资金等需求,将“从优待警”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三是继续对边远艰苦地区海关实行倾斜。对边境和条件艰苦地区海关加大支持力度,基本实现经费全额保障;采取综合理财措施,有效平衡财力资源地区分布差异,为全国海关统筹协调发展创造条件。对口支援工作继续推进,交流合作领域齐头并进、成果丰富。
三、持续清理规范收费,服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大局成效明显
一是全部取消、停收行政性收费。经争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2016年将滞报金纳入罚没收入项目,海关已无行政性收费,走在中央部门前列。二是持续强力清理规范海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经济实体经营服务性收费。主动取消多项收费项目;大幅降低收费标准;放开海关预录入系统限制;要求个别海关全面退出与码头、港务等联合经营项目,取消联合经营收费;实行收费正面清单管理;切实规范与海关未脱钩的行业协会的收费行为。三是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减免企业查验费用。认真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会同财政部等5部委积极推进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从2016年4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海运、内河和陆路边境口岸。
四、继续推进海关财务改革,破解工作难题、增强保障实效
一是深化预算改革,统筹做好中期财政规划。结合海关“十三五”发展战略的制定,编制未来3年重大装备配备和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加强顶层设计,做好预算需求方案,编准编实中期财政规划。全面梳理预算管理流程,形成统一标准的海关预算管理规程,并在编制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预算中试行。二是深入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6年项目绩效目标随同部门预算一并批复至各海关单位,并在年中对3个纳入财政部重点评价项目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完成5个中央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其中口岸电子执法系统评价报告被财政部选为5个中央项目评价报告之一报全国人大决算审核时参阅;建立下发22类二级项目绩效指标库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指标设定操作指南》。三是依托公众网络平台,大力推行“阳光拍卖”。积极探索和运用公众网络平台组织涉案财物公开拍卖,取得良好效果。13个海关在阿里巴巴和京东2家公众电商网络平台举行公开拍卖,平均溢价率为23%。四是配合综合治税大格局,积极推进财关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全面试点运行。推动财关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一期在25个直属海关上线运行;完成联网系统二期开发并进行联调测试。五是积极稳妥推进综合保障一体化改革。
五、大力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加强预决算管理。扎实履行项目单位论证申报、职能部门初审排序、财务部门审核评审等程序,推动编准编实预算。在预算执行上,严格落实资金使用部门的主体责任,采取实时监控、考核通报、约谈督导、收回调剂、追踪问效问责、预算安排与执行情况挂钩等措施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继续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对基建项目预算执行加强分类指导,全力推进各地海关工程进展。制定《总署本级预算执行工作规程》,并就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基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组织完成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工作。稳妥推进预算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海关基建项目管理。修订印发《海关基建管理办法》,严格基建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初步设计和竣工决算审批。
(三)继续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一是严密罚没冻品处置程序。制定《海关涉案财物销毁及移交处置工作指引(试行)》,下发《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案冻品管理的通知》,对涉案冻品查扣、交接、保管、处置等主要环节的内控节点进行重点控制。二是加强督导检查。大力督促各地海关整改涉案财物长期未处置的问题,对北京、昆明等8个直属海关开展涉案财物清理专项督导检查。三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解决工作难题。与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海关执法查没象牙等野生动植物制品移交处理工作方案》,海关罚没野生动植物及制品移交难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四)进一步推进财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海关财务信息系统管理,新立项建设和有重大改造升级的信息系统进行前置审核。启动海关预算管理系统开发,形成从预算编制、执行,到核算、决算的财务管理闭合循环;研发海关基建项目管理系统,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和预警提示;财务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一期开发并在全国海关推广应用,实现对各直属海关财务管理状况的展示和分析;继续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系统,对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五)科学安排预算,为总署机关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效的财力保障。对总署机关改革和建设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适当集中财力给予满足;对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支出给予保障;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费等公用经费按照包干定额的办法进行管理。认真做好外事经费保障工作。
(六)认真细致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总署本级零余额账户开通网银功能,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六、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责任,全方位防控风险
(一)抓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在全国海关组织“强化职能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和“全面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部门预算管理”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在财务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双随机”等理念,针对业务量大与人力资源不足的矛盾,进行分类管理,把控重点。三是加大内控机制建设力度。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完善财务领域2016年版内控节点指标体系及相关内控核查要点;在海关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
(二)用好财务职能监督利器。一是继续配合相关部门长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总署党组转变作风具体措施的落实,严把经费报销关。二是利用国库集中支付监控平台对财政资金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预警,发挥警示和威慑作用。三是继续组织对部分海关开展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已完成对22个直属海关的绩效评价,覆盖率超过50%。四是制定落实《海关财务联审互学工作方案》,组织海关财务部门分组开展专项会审、业务学习、经验交流、集中答疑等工作。五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监督,如坚持开展涉案财物管理及项目预算管理专项督导检查;组织对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核查等。六是层层传导压力,增强财务监督的威慑作用。对财务管理混乱、经常发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单位,报请署领导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将有关违规违纪线索通报纪检等部门。
(三)配合巡视和审计,抓好问题整改。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中央巡视、审计署审计和驻署纪检组检查工作,以此为契机强化职能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加大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力度。二是加强指导,统筹协调沟通。指导相关海关积极配合审计署延伸审计、财政部专项检查和海关内部审计。三是推进成果转化和结果运用,将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财务问题通报全国海关,以督促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同时注重从制度、内控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总署党组决策部署。二是抓好党建促业务带队伍,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查找“不严不实”的问题认真整改,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财务干部的准军事化纪律部队的素养和技能。以财务系统岗位练兵活动为统领,组织编写《海关财务管理》培训教材,组织专家团队分片区进行重点培训;组织海关系统全体财务人员进行达标测试和技能比武分区赛。四是对队伍严管厚爱,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环境和氛围。五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各级财务领导干部主动担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始终要求全体财务人员模范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海关总署财务司供稿 孙超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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