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资产评估法》文本共八章、55项条款,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法》是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近30年出台的第一部法律,《资产评估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的重要体现。实现了资产评估行业依法发展的目标。《资产评估法》的出台一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有助于更好发挥资产评估专业作用,对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完善资本市场、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等形成重要支撑。二是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强化资产评估管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有助于充分发挥资产评估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屏障作用。三是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发展的迫切需要。资产评估行业是重要的现代服务业,经过多年发展逐步形成了六大专业类别,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缺乏法律规范,也面临机构和人员良莠不齐、评估责任难以追究等突出问题,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出台法律予以规范。
《资产评估法》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创新发展的时代精神和本质要求。《资产评估法》结合我国行业发展实际,解决了资产评估行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资产评估法》着眼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机制和行业未来健康发展,将为资产评估行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资产评估法》以法律统领各专业管理,实现了行业监管尺度的统一。明确了评估行业的基本原则和准则要求,为各评估专业执业提供了统一的法律准绳。以法定业务和非法定业务为分界,实现了评估市场的全面开放。放宽了机构设立条件,改革了机构审批制度,有利于激发评估市场活力。以评估师和评估从业人员为分界,拓宽了评估专业职业渠道。详细规定了评估专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保障评估专业作用的发挥。明确了委托人和报告使用人的法律责任,维护了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大了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了对评估执业的法律约束。明确了评估行业协会的权利和责任,强化了自律管理的地位和作用。以改革精神和创新思维立法,为未来改革和创新预留了空间。
时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财政部门要正确发挥行政引导作用。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和地方资产评估行业协会应尽快实现转型。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和各级财政部门要重视《资产评估法》的贯彻落实,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