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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8-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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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二十八条 政府各单位按照财务管理关系,应当按规定内容和时限采取自下而上方式逐级报送财务报告。
第二十九条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应当按规定内容和时限报送同级政府财政部门。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本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以及本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按规定内容和时限报送上级政府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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