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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四十条 各级总会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各级总会计应当对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进行的经济活动,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使用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不得以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作为进行有关经济活动的依据。
二、各级总会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使用的总账科目可以不用;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各级总会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明细科目,或者自行减少、合并本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
三、各级总会计应当使用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第四十一条 各级总会计适用的会计科目如下:
第四十二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如下:
一、资产类
1001 国库存款
一、本...
第四十条 各级总会计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各级总会计应当对有关法律、法规允许进行的经济活动,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使用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不得以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作为进行有关经济活动的依据。
二、各级总会计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使用的总账科目可以不用;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各级总会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本制度规定以外的明细科目,或者自行减少、合并本制度规定的明细科目。
三、各级总会计应当使用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第四十一条 各级总会计适用的会计科目如下:
第四十二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如下:
一、资产类
1001 国库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存放在国库单一账户的款项。
二、国库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预算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预算收入科目。当日收入数为负数时,以红字记入(采用计算机记账的,用负数反映)。
(二)收到国库存款利息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科目。
(三)收到缴入国库的来源不清的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四)国库库款减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国库存款的结存数。
1003 国库现金管理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实行国库现金管理业务存放在商业银行的款项。
二、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按照国库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将库款转存商业银行时,按照存入商业银行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二)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收回国库时,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科目,按照原存入商业银行的存款本金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两者的差额,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实行国库现金管理业务持有的存款。
1004 其他财政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未列入“国库存款”“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反映的各项存款。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资金性质和存款银行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财政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专户收到款项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二)其他财政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除规定作为专户资金收入外,其他利息收入都应缴入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取得其他财政存款利息收入时,按照实际获得的利息金额,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按规定作为专户资金收入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代管资金”或有关收入科目;
2.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将其他财政存款利息收入缴入国库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科目。
(三)其他财政存款减少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持有的其他财政存款。
1005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代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业务。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未单设的地区不使用该科目。
二、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为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款项时,借记有关预算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每日将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等结算单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送总会计结算资金,按照结算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已结报支出”科目。
三、本科目当日资金结算后一般应无余额。
1006 有价证券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并持有的有价证券金额。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有价证券种类和资金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三、有价证券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二)转让或到期兑付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按照该有价证券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持有的有价证券金额。
1007 在途款
一、本科目核算决算清理期和库款报解整理期内发生的需要通过本科目过渡处理的属于上年度收入、支出等业务的资金数。
二、在途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决算清理期和库款报解整理期内收到属于上年度收入时,在上年度账务中,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收回属于上年度拨款或支出时,在上年度账务中,借记本科目,贷记“预拨经费”或有关支出科目。冲转在途款时,在本年度账务中,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持有的在途款。
1011 预拨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预拨给预算单位尚未列为预算支出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预拨经费种类、预算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拨经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拨出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二)转列支出或收回预拨款项时,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年末尚未转列支出或尚待收回的预拨经费数。
1021 借出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按照对外借款管理相关规定借给预算单位临时急需的,并需按期收回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借出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将款项借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借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借给预算单位尚未收回的款项。
1022 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因持有股权投资应当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主体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持有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主体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应上缴政府财政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股利”科目;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资产基金—股权投资”科目,贷记“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
(二)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资产基金—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031 与下级往来
一、本科目核算本级政府财政与下级政府财政的往来待结算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下级政府财政、资金性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与下级往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借给下级政府财政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二)体制结算中应当由下级政府财政上交的收入数,借记本科目,贷记“上解收入”科目。
(三)借款收回、转作补助支出或体制结算应当补助下级政府财政的支出,借记“国库存款”“补助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发生上解多交应当退回的,按照应当退回的金额,借记“上解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发生补助多补应当退回的,按照应当退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补助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下级政府财政欠本级政府财政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本级政府财政欠下级政府财政的款项。
1036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临时发生的其他应收、暂付、垫付款项。项目单位拖欠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导致相关政府财政履行担保责任,代偿的贷款本息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资金性质、债务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收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其他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二)收回或转作预算支出时,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或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政府财政对使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单位履行担保责任,代偿贷款本息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政府财政行使追索权,收回项目单位贷款本息费时,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政府财政最终未收回项目单位贷款本息费,经核准列支时,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及时清理结算。年终,原则上应无余额。
1041 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本级政府财政转贷给下级政府财政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本金及利息。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应收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款”和“应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款”明细科目,其下分别设置“应收本金”和“应收利息”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转贷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向下级政府财政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时,按照转贷的金额,借记“债务转贷支出”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到期应收回的转贷本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
(二)期末确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的应收利息时,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计算出的转贷款本期应收未收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
(三)收回下级政府财政偿还的转贷款本息时,按照收回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收回的转贷款本金及已确认的应收利息金额,借记“资产基金─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扣缴下级政府财政的转贷款本息时,按照扣缴的金额,借记“与下级往来”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扣缴的转贷款本金及已确认的应收利息金额,借记“资产基金—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应收未收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本金和利息。
1045 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本级政府财政转贷给下级政府财政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主权外债资金的本金及利息。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应收本金”和“应收利息”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转贷对象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本级政府财政向下级政府财政转贷主权外债资金,且主权外债最终还款责任由下级政府财政承担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本级政府财政支付转贷资金时,根据转贷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债务转贷支出”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持有的债权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2.外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用款单位或供应商时,本级政府财政根据转贷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债务转贷支出”科目,贷记“债务收入”或“债务转贷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持有的债权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同时,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借入款项”或“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二)期末确认主权外债转贷款的应收利息时,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计算出转贷款的本期应收未收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三)收回转贷给下级政府财政主权外债的本息时,按照收回的金额,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收回的转贷款本金及已确认的应收利息金额,借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扣缴下级政府财政的转贷款本息时,按照扣缴的金额,借记“与下级往来”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扣缴的转贷款本金及已确认的应收利息金额,借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应收未收的主权外债转贷款本金和利息。
1071 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持有的各类股权投资。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股权投资、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和企业股权投资等。
二、股权投资一般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三、本科目应当按照“国际金融组织股权投资”“投资基金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设置一级明细科目,在一级明细科目下,可根据管理需要,按照被投资主体进行明细核算。对每一被投资主体还可按“投资成本”“收益转增投资”“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四、股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国际金融组织股权投资。
1.政府财政代表政府认缴国际金融组织股本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根据股权投资确认相关资料,按照确定的股权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股权投资”科目。
2.从国际金融组织撤出股本时,按照收回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科目;根据股权投资清算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撤出的股本,借记“资产基金─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1.政府财政对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根据股权投资确认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照确定的在被投资基金中占有的权益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按照确定的在被投资基金中占有的权益金额,贷记“资产基金—股权投资”科目。
2.年末,根据政府财政在被投资基金当期净利润或净亏损中占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或借记“资产基金—股权投资”科目。
3.政府财政将归属财政的收益留作基金滚动使用时,借记本科目(收益转增投资),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
4.被投资基金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应上缴政府财政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股利”科目;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资产基金—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
5.被投资基金发生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时,按照政府财政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贷记或借记“资产基金—股权投资”科目。
6.投资基金存续期满、清算或政府财政从投资基金退出需收回出资时,政府财政按照实际收回的资金,借记“国库存款”等科目,按照收回的原实际出资部分,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按照超出原实际出资的部分,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等科目;根据股权投资清算相关资料,按照因收回股权投资而减少在被投资基金中占有的权益金额,借记“资产基金—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股权投资。
企业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根据管理条件和管理需要,参照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持有的各种股权投资金额。
1081 待发国债
一、本科目核算为弥补中央财政预算收支差额,中央财政预计发行国债与实际发行国债之间的差额。
二、待发国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年度终了,实际发行国债收入用于债务还本支出后,小于为弥补中央财政预算收支差额中央财政预计发行国债时,按两者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实际发行国债收入用于债务还本支出后,大于为弥补中央财政预算收支差额中央财政预计发行国债时,按两者的差额,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中央财政尚未使用的国债发行额度。
二、负债类
2001 应付短期政府债券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部门以政府名义发行的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的应付本金和利息。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应付国债”“应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应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一级明细科目,在一级明细科目下,再分别设置“应付本金”“应付利息”明细科目,分别核算政府债券的应付本金和利息。债务管理部门应当设置相应的辅助账,详细记录每期政府债券金额、种类、期限、发行日、到期日、票面利率、偿还本金及付息情况等。
三、应付短期政府债券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实际收到短期政府债券发行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科目,按照短期政府债券实际发行额,贷记“债务收入”科目,按照发行收入和发行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支出科目;根据债券发行确认文件等相关债券管理资料,按照到期应付的短期政府债券本金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短期政府债券”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确认短期政府债券的应付利息时,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计算出的本期应付未付利息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短期政府债券”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实际支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短期政府债券利息时,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或“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实际支付利息金额中属于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部分,还应根据债券兑付确认文件等相关债券管理资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短期政府债券”科目。
(四)实际偿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短期政府债券本金时,借记“债务还本支出”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根据债券兑付确认文件等相关债券管理资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短期政府债券”科目。
(五)省级财政部门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短期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时,根据债权债务确认相关资料,按照置换本级政府存量债务的额度,借记“债务还本支出”科目,贷记“债务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置换本级政府存量债务的额度,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短期政府债券”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尚未偿还的短期政府债券本金和利息。
2011 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预算单位尚未使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管理需要,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进行相应明细核算。
三、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对当年形成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采用权责发生制列支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以后年度实际支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时,分以下情况处理:
1.按原结转预算科目支出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2.调整支出预算科目的,应当按原结转预算科目作冲销处理,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同时,按实际支出预算科目作列支账务处理,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尚未支付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
2012 与上级往来
一、本科目核算本级政府财政与上级政府财政的往来待结算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往来款项的类别和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与上级往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本级政府财政从上级政府财政借入款或体制结算中发生应上交上级政府财政款项时,借记“国库存款”“上解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本级政府财政归还借款、转作上级补助收入或体制结算中应由上级补给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补助收入”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本级政府财政欠上级政府财政的款项;借方余额反映上级政府财政欠本级政府财政的款项。
2015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临时发生的暂收、应付和收到的不明性质款项。税务机关代征入库的社会保险费、项目单位使用并承担还款责任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单位或资金来源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暂存款项时,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将暂存款项清理退还或转作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或有关收入科目。
(三)社会保险费代征入库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社会保险费国库缴存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四)收到项目单位承担还款责任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付给项目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收到项目单位偿还贷款资金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付给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单位还款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尚未结清的其他应付款项。
2017 应付代管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代为管理的、使用权属于被代管主体的资金。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管理需要进行相关明细核算。
三、应付代管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代管资金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支付代管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三)代管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按照相关规定仍属于代管资金的,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尚未支付的代管资金。
2021 应付长期政府债券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部门以政府名义发行的期限超过1年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的应付本金和利息。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应付国债”“应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应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一级明细科目,在一级明细科目下,再分别设置“应付本金”“应付利息”明细科目,分别核算政府债券的应付本金和利息。债务管理部门应当设置相应的辅助账,详细记录每期政府债券金额、种类、期限、发行日、到期日、票面利率、偿还本金及付息情况等。
三、应付长期政府债券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实际收到长期政府债券发行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科目,按照长期政府债券实际发行额,贷记“债务收入”科目,按照发行收入和发行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支出科目;根据债券发行确认文件等相关债券管理资料,按照到期应付的长期政府债券本金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长期政府债券”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确认长期政府债券的应付利息时,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计算出的本期应付未付利息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长期政府债券”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实际支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长期政府债券利息时,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或“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实际支付利息金额中属于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部分,还应根据债券兑付确认文件等相关债券管理资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长期政府债券”科目。
(四)实际偿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长期政府债券本金时,借记“债务还本支出”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根据债券兑付确认文件等相关债券管理资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长期政府债券”科目。
(五)本级政府财政偿还下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时,借记“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根据债券兑付确认文件等相关债券管理资料,按照实际偿还的长期政府债券本金及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长期政府债券”科目。
(六)省级财政部门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长期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时,根据债权债务确认相关资料,按照置换本级政府存量债务的额度,借记“债务还本支出”科目,按照置换下级政府存量债务的额度,借记“债务转贷支出”科目,按照置换存量债务的总额度,贷记“债务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置换存量债务的总额度,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长期政府债券”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置换下级政府存量债务额度,借记“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尚未偿还的长期政府债券本金和利息。
2022 借入款项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部门以政府名义向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等借入的款项,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借入的款项。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应付本金”“应付利息”明细科目,分别对借入款项的应付本金和利息进行明细核算,还应当按照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债务管理部门应当设置相应的辅助账,详细记录每笔借入款项的期限、借入日期、偿还及付息情况等。
三、借入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借入主权外债的账务处理如下:
1.本级政府财政收到借入的主权外债资金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债务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
2.本级政府财政借入主权外债,且由外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用款单位或供应商时,应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本级政府财政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由本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的,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贷记“债务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
(2)本级政府财政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由下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的,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及预算指标文件,借记“补助支出”科目,贷记“债务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
(3)下级政府财政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由下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的,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债务转贷支出”科目,贷记“债务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3.期末确认借入主权外债的应付利息时,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计算出的本期应付未付利息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贷记本科目。
4.偿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借入主权外债本金时,借记“债务还本支出”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偿还的本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
5.偿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借入主权外债利息时,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实际偿还利息金额中属于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部分,还应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
6.偿还下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借入主权外债的本息时,借记“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偿还的本金及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
7.被上级政府财政扣缴借入主权外债的本息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与上级往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扣缴的本金及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列报支出时,对应由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还本支出,借记“债务还本支出”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对应由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利息支出,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8.债权人豁免本级政府财政承担偿还责任的借入主权外债本息时,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被豁免的本金及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
债权人豁免下级政府财政承担偿还责任的借入主权外债本息时,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被豁免的本金及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同时,借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二)其他借入款项账务处理参照本科目使用说明中借入主权外债业务的账务处理。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本级政府财政尚未偿还的借入款项本金和利息。
2026 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地方政府财政从上级政府财政借入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应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款”和“应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款”一级明细科目,在一级明细科目下再分别设置“应付本金”和“应付利息”两个明细科目,分别对应付本金和利息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上级政府财政转贷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债务转贷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到期应偿还的转贷款本金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确认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的应付利息时,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计算出的本期应付未付利息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偿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本金时,借记“债务还本支出”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偿还的本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
(四)偿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的利息时,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或“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实际支付利息金额中属于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部分,还应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
(五)偿还下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的本息时,借记“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偿还的本金及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
(六)被上级政府财政扣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本息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与上级往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扣缴的本金及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列报支出时,对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还本支出,借记“债务还本支出”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对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利息支出,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或“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七)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时,省级以下(不含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提供的债权债务确认相关资料,按照置换本级政府存量债务的额度,借记“债务还本支出”科目,按照置换下级政府存量债务的额度,借记“债务转贷支出”科目,按照置换存量债务的总额度,贷记“债务转贷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置换存量债务的总额度,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置换下级政府存量债务额度,借记“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本级政府财政尚未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027 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本级政府财政从上级政府财政借入的主权外债转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应付本金”和“应付利息”两个明细科目,分别对应付本金和利息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上级政府财政转贷的主权外债资金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债务转贷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从上级政府财政借入主权外债转贷款,且由外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用款单位或供应商时,应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本级政府财政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由本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的,本级政府财政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贷记“债务转贷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本级政府财政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由下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的,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及预算指标文件,借记“补助支出”科目,贷记“债务转贷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下级政府财政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由下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的,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债务转贷支出”科目,贷记“债务转贷收入”;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三)期末确认主权外债转贷款的应付利息时,按照债务管理部门计算出的本期应付未付利息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偿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借入主权外债转贷款的本金时,借记“债务还本支出”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偿还的本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五)偿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借入主权外债转贷款的利息时,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实际偿还利息金额中属于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部分,还应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六)偿还下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借入主权外债转贷款的本息时,借记“其他应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偿还的本金及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七)被上级政府财政扣缴借入主权外债转贷款的本息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与上级往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被扣缴的本金及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列报支出时,对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还本支出,借记“债务还本支出”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对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利息支出,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八)上级政府财政豁免主权外债转贷款本息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豁免本级政府财政承担偿还责任的主权外债转贷款本息时,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豁免转贷款的本金及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2.豁免下级政府财政承担偿还责任的主权外债转贷款本息时,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豁免转贷款的本金及已确认的应付利息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同时,借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本级政府财政尚未偿还的主权外债转贷款本金和利息。
2045 其他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因有关政策明确要求其承担支出责任的事项而形成的应付未付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债权单位和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有关政策已明确政府财政承担的支出责任,按照确定应承担的负债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实际偿还负债时,借记有关支出等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
四、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承担的尚未支付的其他负债余额。
2091 已结报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已清算的国库集中支付支出数额。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未单设的地区,不使用该科目。
二、已结报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每日汇总清算后,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根据有关划款凭证回执联和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对于财政直接支付,借记“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财政授权支付,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年终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按照累计结清的支出金额,与有关方面核对一致后转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
三、本科目年终转账后无余额。
三、净资产类
3001 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收支相抵形成的结转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终转账时,将一般公共预算的有关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补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上解收入—一般公共预算上解收入”“地区间援助收入”“调入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债务收入(一般债务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一般公共预算的有关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上解支出—一般公共预算上解支出”“补助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支出”“地区间援助支出”“调出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科目。
(二)设置和补充预算周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算周转金”科目。
三、本科目年终贷方余额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的滚存结转结余。
3002 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收支相抵形成的结转结余。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管理需要,按照政府性基金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年终转账时,应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有关收入科目贷方余额按照政府性基金种类分别转入本科目下相应明细科目的贷方,借记“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上解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收入”“调入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债务收入—专项债务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有关支出科目借方余额按照政府性基金种类分别转入本科目下相应明细科目的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上解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支出”“补助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支出”“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债务还本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科目。
四、本科目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后的滚存结转结余。
300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收支相抵形成的结转结余。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年终转账时,应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借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调出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等科目。
三、本科目年终贷方余额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后的滚存结转结余。
3005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收支相抵后形成的结余。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管理需要,按照部门(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年终转账时,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有关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借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有关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等科目。
四、本科目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相抵后的滚存结余。
3007 专用基金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管理的专用基金收支相抵形成的结余。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专用基金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年终转账时,将专用基金的有关收入科目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借记“专用基金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专用基金的有关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支出”等科目。
四、本科目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管理的专用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滚存结余。
3031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设置的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的储备资金。
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使用超收收入或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借记“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将预算周转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借记“预算周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
3033 预算周转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设置的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周转使用的资金。预算周转金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设置。
二、预算周转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设置和补充预算周转金时,借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将预算周转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预算周转金的规模。
3081 资产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持有的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等资产(与其相关的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股权投资”“应收股利”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基金的账务处理参见“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等科目的使用说明。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持有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等资产(与其相关的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3082 待偿债净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因发生应付政府债券、借入款项、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其他负债等负债(与其相关的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长期政府债券”“借入款项”“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其他负债”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偿债净资产的账务处理参见“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长期政府债券”“借入款项”“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和“其他负债”等科目的使用说明。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承担应付政府债券、借入款项、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和其他负债等负债(与其相关的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而相应需冲减净资产的金额。
四、收入类
4001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筹集的纳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规定进行明细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款项时,根据当日预算收入日报表所列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数,借记“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年终转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的累计数。
4002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筹集的纳入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科目”规定进行明细核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款项时,根据当日预算收入日报表所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数,借记“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年终转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的累计数。
400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筹集的纳入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科目”规定进行明细核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款项时,根据当日预算收入日报表所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数,借记“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年终转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的累计数。
4005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收入分类科目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年终转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的累计数。
4007 专用基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设置或取得的粮食风险基金等专用基金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专用基金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专用基金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通过预算支出安排取得专用基金收入转入财政专户的,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贷记“国库存款”“补助收入”等科目。退回专用基金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
(二)通过预算支出安排取得专用基金收入仍存在国库的,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收入”科目。
(三)年终转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专用基金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取得专用基金收入的累计数。
4011 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上级政府财政按照财政体制规定或因专项需要补助给本级政府财政的款项,包括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
二、本科目下应当按照不同的资金性质设置“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收入”等明细科目。
三、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上级政府财政拨入的补助款时,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特设专户管理的,政府财政应当根据上级政府财政下达的预算文件确认补助收入。年度当中收到资金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与上级往来”等科目;年度终了,根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文件,借记“与上级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从“与上级往来”科目转入本科目时,借记“与上级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有主权外债业务的财政部门,贷款资金由本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且贷款的最终还款责任由上级政府财政承担的,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收到贷款资金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外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或用款单位时,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贷记本科目。
(五)年终与上级政府财政结算时,根据预算文件,按照尚未收到的补助款金额,借记“与上级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还或核减补助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与上级往来”等科目。
(六)年终转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应根据不同资金性质分别转入对应的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等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补助收入的累计数。
4012 上解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按照体制规定由下级政府财政上交给本级政府财政的款项。
二、本科目下应当按照不同资金性质设置“一般公共预算上解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收入”等明细科目。同时,还应当按照上解地区进行明细核算。
三、上解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下级政府财政的上解款时,借记“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年终与下级政府财政结算时,根据预算文件,按照尚未收到的上解款金额,借记“与下级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退还或核减上解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与下级往来”等科目。
(三)年终转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应根据不同资金性质分别转入对应的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等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上解收入的累计数。
4013 地区间援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受援方政府财政收到援助方政府财政转来的可统筹使用的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援助地区及管理需要进行相应的明细核算。
三、地区间援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收到援助方政府财政转来的资金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年终转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地区间援助收入的累计数。
4021 调入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为平衡某类预算收支、从其他类型预算资金及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二、本科目下应当按照不同资金性质设置“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等明细科目。
三、调入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其他类型预算资金及其他渠道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时,按照调入的资金金额,借记“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调出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
(二)从其他类型预算资金及其他渠道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时,按照调入的资金金额,借记“调出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
(三)年终转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分别转入相应的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等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调入资金的累计数。
4031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为弥补本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调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借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年终转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三、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累计数。
4041 债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按照国家法律、国务院规定以发行债券等方式取得的,以及向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等机构借款取得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收入。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债务收入”科目的规定进行明细核算。
三、债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省级以上政府财政收到政府债券发行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科目,按照政府债券实际发行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发行收入和发行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有关支出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债券发行确认文件等相关资料,按照到期应付的政府债券本金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长期政府债券”科目,贷记“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长期政府债券”等科目。
(二)政府财政向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等机构借款时,按照借入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
(三)本级政府财政借入主权外债,且由外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用款单位或供应商时,应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本级政府财政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由本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的,本级政府财政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
2.本级政府财政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由下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的,本级政府财政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及预算指标文件,借记“补助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
3.下级政府财政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由下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的,本级政府财政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债务转贷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借入款项”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同时,借记“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四)年终转账时,本科目下“专项债务收入”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照对应的政府性基金种类分别转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相应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专项债务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本科目下其他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其他明细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债务收入的累计数。
4042 债务转贷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政府财政收到上级政府财政转贷的债务收入。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明细科目。
三、债务转贷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政府财政收到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到期应偿还的转贷款本金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贷记“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
(二)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政府财政收到主权外债转贷收入的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本级财政收到主权外债转贷资金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2.从上级政府财政借入主权外债转贷款,且由外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用款单位或供应商时,应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本级政府财政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由本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的,本级政府财政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2)本级政府财政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由下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的,本级政府财政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及预算文件,借记“补助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3)下级政府财政承担还款责任,贷款资金由下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的,本级政府财政根据转贷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债务转贷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同时,借记“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下级政府财政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承担的债务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三)年终转账时,本科目下“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本科目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按照对应的政府性基金种类分别转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相应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债务转贷收入的累计数。
五、支出类
5001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管理的由本级政府使用的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同时,根据管理需要,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实际发生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二)年度终了,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当年未支而需结转下一年度支付的款项(国库集中支付结余),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
(三)年终转账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应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的累计数。
5002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管理的由本级政府使用的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同时,根据管理需要,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实际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二)年度终了,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当年未支而需结转下一年度支付的款项(国库集中支付结余),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
(三)年终转账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应全数转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的累计数。
500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管理的由本级政府使用的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同时,根据管理需要,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实际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二)年度终了,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当年未支而需结转下一年度支付的款项(国库集中支付结余),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科目。
(三)年终转账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应全数转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的累计数。
5005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设置相应明细科目。同时,根据管理需要,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等有关科目。
(二)年终转账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借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的累计数。
5007 专用基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用专用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专用基金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同时,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专用基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专用基金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等有关科目。退回专用基金支出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年终转账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专用基金结余”科目,借记“专用基金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专用基金支出的累计数。
5011 补助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本级政府财政按财政体制规定或因专项需要补助给下级政府财政的款项,包括对下级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
二、本科目下应当按照不同资金性质设置“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支出”等明细科目,同时还应当按照补助地区进行明细核算。
三、补助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补助支出或从“与下级往来”科目转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与下级往来”等科目。
(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特设专户管理的,本级政府财政应当根据本级政府财政下达的预算文件确认补助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与下级往来”等科目。
(三)有主权外债业务的财政部门,贷款资金由下级政府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且贷款最终还款责任由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支付贷款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外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用款单位或供应商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债务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等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外债转贷管理资料,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借入款项”“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等科目。
(四)年终与下级政府财政结算时,按照尚未拨付的补助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与下级往来”科目。退还或核减补助支出时,借记“国库存款”“与下级往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年终转账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应根据不同资金性质分别转入对应的结转结余科目,借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补助支出的累计数。
5012 上解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本级政府财政按照财政体制规定上交给上级政府财政的款项。
二、本科目下应当按照不同资金性质设置“一般公共预算上解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支出”等明细科目。
三、上解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上解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与上级往来”等科目。
(二)年终与上级政府财政结算时,按照尚未支付的上解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与上级往来”科目。退还或核减上解支出时,借记“国库存款”“与上级往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年终转账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应根据不同资金性质分别转入对应的结转结余科目,借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上解支出的累计数。
5013 地区间援助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援助方政府财政安排用于受援方政府财政统筹使用的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受援地区及管理需要进行相应明细核算。
三、地区间援助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地区间援助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二)年终转账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地区间援助支出的累计数。
5021 调出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为平衡预算收支、从某类资金向其他类型预算调出的资金。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等明细科目。
三、调出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时,按照调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贷记“调入资金”相关明细科目。
(二)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时,按照调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贷记“调入资金”相关明细科目。
(三)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时,按照调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贷记“调入资金”相关明细科目。
(四)年终转账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分别转入相应的结转结余科目,借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调出资金的累计数。
5031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安排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科目。
(二)年终转账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三、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累计数。
5041 债务还本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偿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本金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债务还本支出”有关规定设置明细科目。
三、债务还本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偿还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政府债券、主权外债等纳入预算管理的债务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相关资料,按照实际偿还的本金金额,借记“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长期政府债券”“借入款项”“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等科目,贷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
(二)偿还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级政府财政承担的存量债务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科目。
(三)年终转账时,本科目下“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应按照对应的政府性基金种类分别转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相应明细科目,借记“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本科目下其他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明细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本级政府财政债务还本支出的累计数。
5042 债务转贷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本级政府财政向下级政府财政转贷的债务支出。
二、本科目下应当设置“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明细科目,同时还应当按照转贷地区进行明细核算。
三、债务转贷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本级政府财政向下级政府财政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到期应收回的转贷款本金金额,借记“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
(二)本级政府财政向下级政府财政转贷主权外债资金,且主权外债最终还款责任由下级政府财政承担的,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本级政府财政支付转贷资金时,根据转贷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债务转贷支出”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持有的债权金额,借记“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
2.外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用款单位或供应商时,本级政府财政根据转贷资金支付相关资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债务收入”“债务转贷收入”科目;根据债务管理部门转来的相关资料,按照实际持有的债权金额,借记“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主权外债转贷款”科目;同时,借记“待偿债净资产”科目,贷记“借入款项”“应付主权外债转贷款”等科目。
(三)年终转账时,本科目下“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科目。本科目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全数转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借记“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科目,贷记“债务转贷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债务转贷支出的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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