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产品成本项目
钢铁企业产品成本项目主要包括:
(一)原料及主要材料,是指为生产产品直接投入的构成产品实体的物料。
(二)辅助材料,是指为生产产品投入的不能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物料。
(三)燃料和动力,是指生产过程中耗费、成本归属对象明确、一次性耗费受益的能源介质。
(四)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各项附加费用。
(五)制造费用,是指以成本中心为基础,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二、产品成本费用要素
(一)原料及主要材料费,是指为生产产品投入的原料及主要材料的成本。原料及主要材料费主要包括投入的铁矿石、铁水、生铁块、废钢、铁合金、钢坯、钢锭、用于再加工的钢材、锌、锡、有机涂料等成本。
(二)辅助材料费,是指为生产产品投入的辅助材料的成本。辅助材料费主要包括投入的皮带、耐火材料、熔剂、电极、轧辊、酸碱类、油脂类、包装材料等成本。
(三)燃料和动力费,是指为生产产品耗用燃料和动力发生的费用。燃料和动力费主要包括耗用的煤炭、焦炭、助燃剂,以及风、水、电、气等费用。
(四)人工费,...
一、产品成本项目
钢铁企业产品成本项目主要包括:
(一)原料及主要材料,是指为生产产品直接投入的构成产品实体的物料。
(二)辅助材料,是指为生产产品投入的不能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物料。
(三)燃料和动力,是指生产过程中耗费、成本归属对象明确、一次性耗费受益的能源介质。
(四)直接人工,是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各项附加费用。
(五)制造费用,是指以成本中心为基础,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二、产品成本费用要素
(一)原料及主要材料费,是指为生产产品投入的原料及主要材料的成本。原料及主要材料费主要包括投入的铁矿石、铁水、生铁块、废钢、铁合金、钢坯、钢锭、用于再加工的钢材、锌、锡、有机涂料等成本。
(二)辅助材料费,是指为生产产品投入的辅助材料的成本。辅助材料费主要包括投入的皮带、耐火材料、熔剂、电极、轧辊、酸碱类、油脂类、包装材料等成本。
(三)燃料和动力费,是指为生产产品耗用燃料和动力发生的费用。燃料和动力费主要包括耗用的煤炭、焦炭、助燃剂,以及风、水、电、气等费用。
(四)人工费,是指为生产产品向职工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各项附加费用。人工费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及各项津贴、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商业人身险、其他劳动保险及劳务费等。
(五)折旧费,是指为生产产品使用的生产装置、厂房、附属机器设备等计提的折旧。
(六)运输费,是指为生产产品提供运输服务发生的费用。
(七)维护及修理费,是指为维持产品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设施设备原有的生产能力,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维护及修理费主要包括材料费、修理工时费、备品备件费等。
(八)财产保险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向社会保险机构或其他机构投保的各项财产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九)办公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发生的文具费、邮电费、通讯费、印刷费等办公性费用。
(十)差旅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职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出差补助等。
(十一)会议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召开或参加会议发生的费用。
(十二)外委业务费,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委托外部单位提供服务发生的费用。
(十三)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耗用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的摊销。
(十四)租赁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租入的各种资产,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支付给出租方的租赁费用。
(十五)机物料消耗,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耗用的未作为原材料、辅助材料或低值易耗品管理使用的一般性材料支出。
(十六)劳动保护费,是指为生产产品为职工提供劳动保护、防护等发生的费用。
(十七)排污费,是指为生产产品负担的排污机构处理废气、废水、废渣等所发生的费用。
(十八)信息系统维护费,是指为组织产品生产管理,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所发生的运行维护费用。
不能列入以上各项成本费用要素的项目,列入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