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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8-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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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钢铁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应当以生产工序为基础,以相应工序产出的产品为核算对象,通常包括炼焦工序产品、烧结球团工序产品、炼铁工序产品、炼钢工序产品和轧钢工序产品等。
一、炼焦工序产品,主要包括全焦、煤气等。
二、烧结球团工序产品,主要包括烧结矿和球团矿。
三、炼铁工序产品,主要包括炼钢生铁和铸造生铁。
四、炼钢工序产品,主要包括连铸钢坯和模铸钢锭。
五、轧钢工序产品,主要包括各种成品钢材。
六、辅助工序产品,主要包括自制耐火材料、冶金配件和备品备件,燃料和动力,内部运输、化验检验、检修劳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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