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商品期货套期
本规定所称商品期货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现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指定商品期货合约为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二)套期关系
本规定所称套期关系,是指企业为套期会计处理需要而指定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在商品期货套期中的对应关系。
(三)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本规定所称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是指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因被套期商品价格风险而产生的变动。
(四)确定承诺
本规定所称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特定价格购买或销售特定数量商品现货、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五)预期交易
本规定所称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成为确定承诺但预计发生的商品现货采购或销售。
(六)项目的组成部分
本规定所称项目的组成部分,是指小于某一项目(指一项或一组存货、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以及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下同)整体公允价值变动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部分,包括风险成分和名义金额的组成部分。
本规定所称风险成分,...
(一)商品期货套期
本规定所称商品期货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现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指定商品期货合约为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二)套期关系
本规定所称套期关系,是指企业为套期会计处理需要而指定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在商品期货套期中的对应关系。
(三)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本规定所称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是指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因被套期商品价格风险而产生的变动。
(四)确定承诺
本规定所称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特定价格购买或销售特定数量商品现货、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五)预期交易
本规定所称预期交易,是指尚未成为确定承诺但预计发生的商品现货采购或销售。
(六)项目的组成部分
本规定所称项目的组成部分,是指小于某一项目(指一项或一组存货、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以及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下同)整体公允价值变动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部分,包括风险成分和名义金额的组成部分。
本规定所称风险成分,是指项目整体价格风险中特定的一个或多个风险组成部分(例如航空煤油价格中的原油基准价格、铜线价格中的铜基准价格)。
本规定所称名义金额的组成部分,是指项目整体金额或数量的特定部分,可以是项目整体的一定比例部分(例如1000吨铜存货中的20%),也可以是项目整体的某一层级部分(例如某月购入的前100桶原油或某月售出的前100兆瓦小时的电力)。
(七)套期有效性
本规定所称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与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抵销程度。套期工具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大于或小于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部分为套期无效部分。
(八)风险管理目标
本规定所称风险管理目标,是指企业在某一特定套期关系层面上,确定如何指定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以及如何运用指定的套期工具对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特定风险敞口进行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