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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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大力推进各类企业改革与发展,保障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平稳运行,加强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创新,认真做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
(一)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调整部分资金的支持方向,设立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专项资金、国家信息安全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着手研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办法,进一步明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
(二)规范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明确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对部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采取预收政策,预算执行进度较以往年度大大提前。
(三)构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评价长效机制。在汇总分析中央企业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基础上,组织和指导中介机构对中石油等12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三方抽评,对国资预算实施几年来的支出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并形成专题报告。建立中央国资预算绩效评价一年一评的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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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大力推进各类企业改革与发展,保障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平稳运行,加强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创新,认真做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
(一)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调整部分资金的支持方向,设立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专项资金、国家信息安全专项资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并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着手研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办法,进一步明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
(二)规范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明确中央级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对部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采取预收政策,预算执行进度较以往年度大大提前。
(三)构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评价长效机制。在汇总分析中央企业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基础上,组织和指导中介机构对中石油等12家中央企业开展第三方抽评,对国资预算实施几年来的支出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总结,并形成专题报告。建立中央国资预算绩效评价一年一评的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
(四)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稳步推进。2012年首次汇总编制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上报全国人大以来,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汇总范围逐步扩大,截至2013年底,已有北京、天津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山东、湖北等23个省区市的180个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汇总编制范围。
二、保障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平稳运行
(一)支持石油、电力等重点行业发展。顺利完成2013年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工作,共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1418亿元,为对受成品油调价影响大、支出大幅增加、自身承受能力不足的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进行补贴,扶持节油和石油替代行业的发展。继续支持五大发电企业缓解财务状况,改善火电企业融资环境,帮助火电企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支持稀土、物联网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支持物联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及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物联网关键技术水平,带动相关领域物联网核心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运营模式创新。支持地方政府建设稀土资源开采监管系统、采选冶炼企业环保技术改造、稀土共性关键技术和高端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我国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研究提出《关于支持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的政策建议》,扎实推进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三、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一)研究完善中小企业资金政策和管理制度。修订特色产业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拓宽资金支持范围,丰富资金支持方式,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会同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共同开展创新基金绩效评价试点,认真研究绩效目标、评价程序、指标体系、评价办法等问题,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创新基金2012年绩效评价报告。
(二)加强中小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的理论研究,提出一系列改进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投融资政策的建议。赴新加坡、以色列学习考察外国政府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背景、运作模式、政府支持政策、监管措施等内容,撰写了《新加坡、以色列股权投资基金考察报告》。积极推进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会同资产评估协会研究拟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参股基金价值估值指引,开创国内私募股权基金价值评估的先河。
四、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
积极扩大进口,支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国内紧缺的资源性产品的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鼓励外贸转型升级、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稳定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完善对外投资合作促进政策,鼓励企业有序开展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基础设施、农林牧渔、国际资源开发投资合作等。深入推进境外财务巡查工作,全面调查了解我国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过程中面临的各种制约因素,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五、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继续做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及解决国有企业办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做好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移交中小学退休教师经费补助基数划转工作。研究进一步推动破产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拨付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积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在听取困难中央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相关支持建议。
六、加强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监测与分析
(一)完善企业财务信息报送制度,提高企业财务信息报送速度。为确保快报数据及时准确,依托“企信通”建立信息催报系统,定期向可能迟报的单位发送便捷短信提醒按时报送快报,提高企业月度快报的效率,确保每月按时上报并向社会发布企业经济运行数据。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加大快报信息的监测与分析力度,尤其是对石油、煤炭、电力、铁路等重点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编写多期重点行业快报信息,并形成专报上报国务院。加强经济运行形势的季度监测与分析,定期召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通过与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座谈交流,及时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完成多期年度和季度分析报告。
(三)加强企业财务决算汇审工作。分别组织召开全国中央企业、地方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度决算验审会,以及中央企业和地方财政部门2013年度决算布置培训会,圆满完成2012年度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汇审。编辑出版了《企业财务报告编制指南(2013版)》《2008~2012年企业财务报告数据摘要》和《2012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数据资料》等重要工具书,为中央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有效制定宏观政策,为各类企业科学决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等方面起到良好促进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决算验审会和布置培训会这两个平台,及时宣讲中央及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新思路、新政策和新制度,讲解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形势,搭建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之间沟通交流的良好平台。
七、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创新
(一)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经过多次调研座谈和反复论证,在开展财务管理评估试点基础上,研究草拟了《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从企业加强财务战略管理、优化资本结构、稳步推进产融结合、加强项目投资管理等8个方面,为新时期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指明方向和重点,提供依据和指引。
(二)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等有关财务制度。为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坚决制止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职务消费行为和奢侈消费风气,与有关部门协作共同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与工信部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配合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工作,参加中央企业工资内外收入检查行政抽查工作。
八、做好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相关工作
(一)推动评估行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组织开展《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工作,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细化目标、明确举措,为评估行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印发《关于开展推进〈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落实专项调研工作的通知》,就各地区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审批和监管情况,行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等进行专项调研。
(二)配合资产评估立法相关工作。参加全国人大组织的资产评估立法国际研讨会,与来自欧盟的专家就欧洲资产评估有关情况进行交流。配合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做好评估立法工作,全力推动《资产评估法》尽早出台,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会同国家林业局、中评协积极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启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工作,印发《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
(四)完善资产评估行业审批管理机制。会同证监会印发《关于开展证券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研究调整证券评估机构准入条件。在证券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的多个层面上进一步加强与证监会、中评协的沟通协作。
(五)指导评估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推动评估行业拓展新的评估业务领域,指导和配合中评协研究制定财务管理评估、国资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等6项指引。会同中评协接见来访的香港测量师学会CEPA委员会代表团,就香港产业测量师和内地资产评估师专业资格互认及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协同推进资格互认等相关工作。
(财政部企业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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