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至6日,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美国纽约召开委员会议。会议批准了公共部门通用目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以下简称概念框架)第一阶段,主要包括概念框架的作用和效力、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目标和使用者、信息质量特征、报告主体等四部分内容。会议讨论了公共部门主要特征对概念框架的影响,并同意将其作为概念框架的序言;概念框架第四阶段“列报”的有关问题;“服务绩效报告”咨询意见书的反馈意见,特别对服务绩效报告的维度、报告的发布形式、是否设立绩效指标等问题;“财务报表讨论与分析”项目,特别是该项目最终作为具有强制性效力的准则发布还是以其他形式发布。此外,会议继续讨论了“首次采用权责发生制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公共部门主体财务长期可持续性报告”、“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第6-8号更新”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