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至20日,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美国诺瓦克召开委员会议。会议批准了公共部门通用目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以下简称概念框架)第二阶段“财务报表要素与确认”征求意见稿、第三阶段“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计量”征求意见稿,并讨论了概念框架第四阶段“列报”,具体包括“列报”、“列示”、“披露”的概念,是否区分“核心信息”和“支持性信息”等有关问题。同时,会议批准了“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与政府财政统计报告指导”项目咨询意见书,该项目旨在协调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s)与政府财政统计(GFS),减少两者之间的信息差异。会议讨论了“公共部门主体财务长期可持续性报告”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具体包括“财务脆弱度”的概念、文稿中是否包括举例、该项目最终以准则形式还是以推荐操作指南(PRG)形式发布等问题,以及“财务报表讨论与分析”、“服务绩效报告”、“首次采用权责发生制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