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至15日,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召开委员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以下内容:一是公共部门通用目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以下简称概念框架)第一阶段议题,包括概念框架的作用和效力以及财务报告的范围、财务报告的目标和信息使用者、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特征、报告主体等内容,并决定进一步修改后先予以颁布。二是概念框架第二阶段“财务报表要素与确认”有关问题,包括资产定义中“服务潜能”和“经济利益”的含义、“可执行性”是否可作为公共部门负债的关键特征、公共部门非交换交易中的“推定义务”含义、“递延流入”和“递延流出”是否单独作为会计要素等。三是公共部门主要特征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特别是其能否作为概念框架的组成部分。此外,会议还讨论了“首次采用权责发生制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公共部门合并”、“财务报告讨论与分析”等项目以及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委员会工作计划等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