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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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紧紧围绕《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更服务于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开展各项工作。
一、事务所综合评价取得突破
2012年,辽宁省注协对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对事务所实施评星定级(5个级别)制度。新的评价办法把原来以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为主的5项评价指标,扩展为事务所业务收入、人力资源、内部治理与管理、行业党建、职业道德与执业质量及其他6个方面的19项指标,从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各种因素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和综合评价,以鼓励和引导事务所全面发展。截至2012年7月,全省会计师事务所387家,予以评价339家,其中评选出5A级事务所20家,4A级事务所40家,3A级事务所60家,2A级事务所80家,1A级事务所100家。
二、实施业务鉴证报告防伪标识,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从2012年起,全省事务所出具的审计、验资报告必须粘贴省注协统一印制的防伪标识。协会建立了防伪标识查询系统和防伪标识信息采集及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规定发放防伪标识,强化其使用监督和备案管理。省注协组成督导组对实施防伪标识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促进防伪标识及收费标准的贯彻实...
2012年,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紧紧围绕《辽宁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更服务于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开展各项工作。
一、事务所综合评价取得突破
2012年,辽宁省注协对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对事务所实施评星定级(5个级别)制度。新的评价办法把原来以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为主的5项评价指标,扩展为事务所业务收入、人力资源、内部治理与管理、行业党建、职业道德与执业质量及其他6个方面的19项指标,从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各种因素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和综合评价,以鼓励和引导事务所全面发展。截至2012年7月,全省会计师事务所387家,予以评价339家,其中评选出5A级事务所20家,4A级事务所40家,3A级事务所60家,2A级事务所80家,1A级事务所100家。
二、实施业务鉴证报告防伪标识,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从2012年起,全省事务所出具的审计、验资报告必须粘贴省注协统一印制的防伪标识。协会建立了防伪标识查询系统和防伪标识信息采集及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规定发放防伪标识,强化其使用监督和备案管理。省注协组成督导组对实施防伪标识的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促进防伪标识及收费标准的贯彻实施。2012年,全省事务所共发放防伪标识121681枚,其中审计防伪标识71072枚、验资防伪标识50609枚。上传报备粘贴防伪标识的鉴证报告106043份,其中审计报告60269份、验资报告45774份。另为外省在辽宁执业的61家事务所发放防伪标识788枚,上传报备审计报告709份、验资报告79份。
三、提升事务所管理层的素质和胜任能力
2012年7月,省注协起草并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为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拟担任事务所股东合伙人的申请人需向协会提供的材料、申请程序及省注协出具证明工作程序、审查内容等作出了规范性要求。从8月到12月,协会共受理5次、122人的拟担任股东或合伙人的申请,经初审和复审有109人符合文件要求,经审核和民主评议后为87名申请人出具了从业证明。全年共为101名申请人出具了连续5年从事审计业务的证明。
四、严格标准,完成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根据中注协《关于开展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制定2012年辽宁省注协执业质量检查方案。2012年共检查事务所121家,检查业务报告620份。其中:审计报告399份,验资报告221份。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14家事务所的经自律委员会审议决定予以行业内的自律惩戒。其中:对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3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社会公开谴责、6家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5家事务所给予训诫的行业自律惩戒。同时将19家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事务所移交省财政厅会计处处理。
五、稳步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工作
协会与东北财经大学共同举办了MPAcc项目培训班,按行业特点设计相应的课程授课。2012年有19名注册会计师被录取参加在职学习,还有19名注册会计师参加2013年入学考试。同时,对省内4所高校两届会计、审计硕士生发放了1000份调查问卷,调查结果将向全省事务所公布,为行业人员供需提供人才储备信息,为全省行业未来发展的需要提供人才保障。
六、精心组织,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工作
2012年,注册会计师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根据年初制定的考试工作计划要点,完成了全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2012年度,全省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共有17260人报考了42702科次,6科平均参考率为39.34%。综合阶段共有276人报名,综合(一)实际参考234人,参考率为84.8%。综合(二)实际参考为234人,参考率为84.8%。英语考试报名人90人,实际参考57人,参考率为63.3%。
七、稳步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
一是为保证信息化战略的实施,2012年6月省注协成立信息部。二是先后两次组织协会工作人员信息化专题知识讲座,使协会工作人员全面认识行业信息化建设。三是积极参与并做好行业信息系统(二期)的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四是建设视频会议系统。五是建立与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沟通渠道,对会计师事务所的QQ群进行维护,确保全省383家会计师事务所都有人员参与,同时通过更新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手机号码,使省注协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沟通。六是完成行业法律法规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核对、法律法规库用户名和密码的发放工作,保证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上网免费查询法律法规。七是督促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网站建设,已有116家事务所建立了网站(网页)。
八、认真务实,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一)如期召开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7月召开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2011年工作报告和2012年工作安排》、《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会费收支决算报告及2012年度会费收支预算报告(草案)》等6个文件。以通讯形式召开省注协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理事会第八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原则通过的会议文件材料。12月,召开省注协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暨行业党委工作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做出安排,通报省注协2012年执业质量检查情况,并讨论2013年协会工作安排。
(二)努力做好会员服务和管理工作。一是对全省3729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任职资格年度检查。经检查,通过年检注册会计师3526人,其中补检通过11人,未参加及不予以通过年检203人。年检结果在《辽宁日报》和辽宁注协网站予以公告。二是召开4次注册委员会的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报告》和108名同志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等有关事项。三是全年共受理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材料203份,撤销注册240人,办理会员转会196人次,转所505人次,人事档案调转249份,借阅档案29人次,为注册会计师更换证书2033人次。四是积极完成中注协创先争优综合评价信息填报、审核工作。五是认真做好非执业会员信息核查及证书换发工作。六是完成238人的申报资料档案整理工作。
(三)调整培训内容,广开培训渠道,圆满完成培训工作。一是共举办注册会计师培训班25期,培训3591人次,培训率达到100.22%。二是增加内部控制咨询与审计、纳税筹划、战略成本管理、战略审计与战略绩效评价、公司内部治理、管理咨询等咨询服务类课程,并按照执业人员层级分别培训。三是开展中注协远程教育培训、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省注协集中面授培训和各事务所自行组织培训等形式多样化培训。四是做好非执业会员培训。全年组织非执业会员培训714人次。
(四)服务事务所,对外出具执业证明。2012年根据事务所的申请,认真查阅监管档案,为101家事务所入围中国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省财政厅及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等部门的招标出具了执业情况证明。
(五)做好行业财务管理工作。一是如期完成了2011年度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决算汇总工作、省级协会财务决算上报及审计工作、2011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信息统计表的收集和汇总工作。二是组织全省2A级以上的200家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人员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接受培训。三是组织开展对大连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检查。
九、强化行业党建工作,圆满完成创先争优活动
(一)贯彻落实中注协党委和省财政厅党组决策部署,推进行业创先争优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评议工作。二是及时制发转发有关文件,明确工作要求。三是先后两次对事务所党组织分类定级,促后进变先进。四是着重抓好党组织书记培训。五是继续开展岗位能手评选活动。六是完成行业创先争优综合评价体系的填报工作。七是组织党外人士参加省委统战部和中注协党委理论培训班。
(二)全面总结全省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10月,省注协党委召开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视频大会。大会总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在行业制度建设、行业党建和党群共建工作等多方面取得的实效。
(三)积极推进行业团委、统战工作建设。一是经省财政厅机关党委批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正式成立,隶属于省财政厅机关团委,并在省财政厅机关团委和省注协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是加强行业统战工作。5月,就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省财政厅党组《关于转发中央统战部、财政部党组〈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进行座谈。对进一步推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统战工作作出部署。
(四)在行业内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根据中注协党委和省财政厅党组有关文件要求,省注协党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对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要求,并在省注协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暨党委工作会议上作出工作部署和交流学习体会。
十、不断加强注协党支部建设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使全体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三是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各种业务学习,以不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适应行业管理的需要。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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