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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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厦门市会计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厦门市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会计管理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推动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实施
(一)在开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执法检查同时开展《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检查。继续开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自查及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逐一跟踪,采取措施整改,将检查情况上报市政府。厦门市人大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对《条例》执法成效给予肯定。
(二)总结分析厦门市上市公司(27家)和非上市企业(国企24家、民企10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并形成年度分析报告上报财政部。
(三)推动医院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在厦门市的贯彻实施,厦门市相关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已实施新制度。
(四)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培训,推动准则在小企业的贯彻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小准则》),市财政局会同市经发局、国地税局、工商局、银监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对《小准则》的贯彻实施提出要求;2012年3月,召开《小准则》宣传动员会,组织市区会计管理人员、培训师资及各代理记账机构人员进行...
2012年,厦门市会计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厦门市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会计管理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推动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实施
(一)在开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执法检查同时开展《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检查。继续开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自查及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逐一跟踪,采取措施整改,将检查情况上报市政府。厦门市人大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对《条例》执法成效给予肯定。
(二)总结分析厦门市上市公司(27家)和非上市企业(国企24家、民企10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并形成年度分析报告上报财政部。
(三)推动医院会计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在厦门市的贯彻实施,厦门市相关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已实施新制度。
(四)开展《小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培训,推动准则在小企业的贯彻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小准则》),市财政局会同市经发局、国地税局、工商局、银监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对《小准则》的贯彻实施提出要求;2012年3月,召开《小准则》宣传动员会,组织市区会计管理人员、培训师资及各代理记账机构人员进行培训;将《小准则》作为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在公共财政服务日开展小微企业座谈会等活动,宣传《小准则》。
(五)继续推动大中型企业全面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及内控体系。调研分析新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指导企业解决准则执行中问题。
二、加强会计人员管理
(一)强化会计人才建设,满足经济建设需要。一是加快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培养。5月21日至6月10日,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福建省、厦门市联合)第一次集中培训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班。二是强化一定规模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的设置和职能的发挥。三是健全全市会计人员评选表彰机制。2月16日,在全市会计工作会议暨“双先”表彰大会上隆重表彰2006~2010年度厦门市20个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会计工作者。四是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实现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面授(27106人次)与网络培训(50660人次)双轨制。五是强化全市高级会计人才信息库建设,已有100多名高级会计人才申请入库。
(二)积极组织推荐高级会计人才报名参加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训考试工作,其中:企业类3人,行政事业医疗类1人。
(三)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继续规范会计日常管理工作。组织2012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报名考试工作,42526人次参加考试(单科3651人,双科38875人),通过9354人次(单科1048人,双科8306人),总通过率22%(单科28.70%,双科21.37%);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办证(10302人次)、变更(108人次)、转移(456人次)等事项;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会计电算化考试(22360人次)、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会计职称确认(34人次)等会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初级(9020人次)、中级(6126人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做好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初审工作(参评117人,通过93人);做好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报名5722人)等;同时指导区财政局做好代理记账管理工作,截至2012年底,已有322家代理记账机构,本年度新增42家。
三、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
(一)积极扶持中介组织规范发展。一是继续对厦门市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15名信息进行网上公告,引导企事业单位选择优质事务所提高服务。二是组织开展对注册会计师的专项培训。三是推动医院高校社团等非营利性组织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二)积极开展厦门市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建设。截至年底,中介信用网站已有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61条,机构信用信息18条(良好10条,不良8条);已有注册会计师基本信息819条,人员信用信息32条(良好13条,不良19条),有效促进中介机构及人员诚信执业。
(三)积极配合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市中介办有关制度建设及市场中介专项治理工作。
(四)促进厦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积极研究促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的税收优惠、人才引进、总部扶持等政策,全力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四、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贯彻实施作为2011~2012年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主要内容;推动上市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实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五、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积极宣传推动XBRL技术的应用。将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等内容纳入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推动大中型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了解已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企业的相关要求,为通用分类标准的实施打下基础。开发使用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云平台,实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双轨制。该平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在2012年度“智慧厦门”信息化创新应用大赛中获得十佳奖。开发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连接端口,实现会计人员信息全国联网,方便会计从业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的调转,杜绝假证情况的发生。完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系统,全面推行无纸化常规考试。将财政部统一题库纳入考试题库。新开发厦门市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系统并开展测试。继续完善与加强原有相关会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六、开展课题研究
参与财政部重点课题《企业会计准则修订模拟测试及影响分析》的调研。形成《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调研报告》及《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调研报告》上报。积极组织对新会计政策征求意见稿讨论并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上报财政部。
七、开展会计宣传工作
以宣传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为契机,在市财政局网站、财政部网站、《厦门日报》、《中国会计报》、《会计管理动态》等有关媒体宣传会计工作;市财政局网站以处长访谈等形式多次进行会计工作的宣传,促使会计工作影响日益扩大。
八、开展其他创新性工作
(一)加强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基地作用,促进对台合作与交流。一是9月24日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参与举办“第四届两岸会计学术研讨会”。二是成立厦门市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促进会。三是推动两岸民间会计频繁交流互动。6月,厦门市总会计师协会与财团法人台北市趋势研究文教基金会签订了“双向会计合作交流协议”。10月,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高雄市会计师公会确定交流合作框架协议。此外,市会计行业协会、市总会计师协会分别于11~12月组织考察团赴台考察交流。
(二)探索厦门市会计行业协会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协会自律管理作用。厦门市会计行业协会作为全国首家地方性的会计人员自律组织,2012年底已有会员单位95个,会员1302人。协会成立后,迅速开展维权与自律相关工作,出台《厦门市会计行业自律公约》,举办厦门市首届会计文化节等活动。
(三)分层次开展农村财会培训工作。建立涵盖村书记主任、代理会计、报账员和民主理财小组骨干等农村各类财务人员的分类型、分层次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体系。
九、发挥各会计学(协)会的作用,形成合力,推动会计事业发展
发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协会及珠算协会等会计社团的作用,依托会计社团组织会计人员的会计理论研讨及业务交流、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自治协调与服务工作、开展珠心算的实验和推广等工作。协调各会计社团之间的工作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市会计事业的发展。
(厦门市财政局供稿 王淑霞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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