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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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促进会计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推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贯彻实施。一是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网站等媒体扩大《意见》的影响范围,促使全省单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二是督促指导各设区市财政局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结合会计法、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写具有典型性、简单明了的《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违法案例》。四是深入开展全省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职资格和总会计师配备情况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省直301家行政事业单位(含二级单位)和116家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含二级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报省政府同意,对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及配备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提高全省会计人才使用效率,引导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二、稳步推进会计制度贯彻实施
(一)指导和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一是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二是扩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和试点范围,推动企业内控在32家主板上市公司的执行...
一、促进会计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推动《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贯彻实施。一是做好宣传工作,通过网站等媒体扩大《意见》的影响范围,促使全省单位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二是督促指导各设区市财政局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是结合会计法、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写具有典型性、简单明了的《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违法案例》。四是深入开展全省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职资格和总会计师配备情况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省直301家行政事业单位(含二级单位)和116家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含二级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报省政府同意,对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及配备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提高全省会计人才使用效率,引导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二、稳步推进会计制度贯彻实施
(一)指导和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一是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二是扩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和试点范围,推动企业内控在32家主板上市公司的执行,增加4家非上市企业试点。三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范围,将内控规范体系作为2012年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同时加强专项培训,与福建证监局、福建省国资委于3月22~23日联合举办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务培训班。四是及时掌握全省贯彻实施内控规范的进展情况。
(二)坚持不懈地推动全省大中型企业全面实施会计准则。在贯彻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选择30家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大中型非上市企业作为样本,全面深入地调研分析全省大中型企业进一步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情况。
(三)大力推动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一是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手段,采取不同的方式做好广泛宣传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会同省经贸委、省国税、省地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银监局于3月5日印发《关于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三是建立协调机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建立《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协调机制。四是开展全方位指导培训。将《小企业会计准则》纳入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7月在漳州举办全省《小企业会计准则》师资培训班,同时,依托省会计学会面向社会广大小企业财务人员在2012年5月及7月举办了2场《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大型会计学术讲座,并在会上向参加培训企业人员免费派发学习光盘,每场讲座逾300人参加。五是沟通协调,鼓励条件好的小企业提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六是强化会计服务,积极发挥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优势,帮助小企业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财务会计管理水平。
(四)做好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一是制定福建省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首批实施单位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联合省国资委于2012年5月11日印发《关于做好福建省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首批实施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二是成立福建省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联合工作小组,聘请专家咨询服务团队。三是召开宣传实施动员座谈会。2012年5月4日,会同省国资委联合召开福建省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座谈会。四是成立福建省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讨论群。五是按时完成XBRL实例文档编制修改工作。
三、推进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深化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研究
(一)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做好《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工作。加强对执行新制度医疗机构的指导,帮助医疗机构解决新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新制度实施工作平稳开展。督促三级医院和高等学校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总会计师,促进在医院、高校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联合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对机构经济运行的影响》课题研究,获得中国卫生经济学会招标课题一等奖。
(二)配合财政部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行为。
四、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
(一)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的制度建设,扶持全省具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福建省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资格审查暂行办法》和《福建省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资格评审人才库管理暂行规定》等。
(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入口关”。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12年共审批成立会计师事务所3家、分所4家,境外机构来内地执行临时审计业务2家。终止会计师事务所10家。
(三)联合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对36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执业质量检查,占全省总数的18%,对其中执业质量存在问题的2家会计师事务所、9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业惩戒,对18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四)进行事务所综合评价和评定资深会员。印发《关于开展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评价结果于8月公示、9月正式发布。制定《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和《资深会员量化评分标准表》,在12月份评出福建省首批25名资深注册会计师。
(五)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及时掌握和了解行业动态。今年共对48项事务所变更事项进行审核备案,及时部置并完成2011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报备工作。批准执业注册会计师93人,办理转会41人,转所258人。
(六)牵头组织开展财政部会计司《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课题的调研工作。
(七)认真做好行业岗位能手选拔工作。在全国岗位能手评选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吴乐霖、姚炜,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刘见生分别获得“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工作岗位能手”、“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新业务拓展岗位能手”、“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国际合作岗位能手”荣誉称号。以上3人也同时被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团委授予“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五、进一步完善会计人才评价,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一)细化落实《福建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大力推进全省各地会计人才规划编制工作。
(二)做好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推荐工作和全省管理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的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全省高级会计人才参加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的推荐、考核、考试等选拔工作。开展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一阶段培养工作,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顺利举办第1期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集中培训班。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材料审核4轮严格的选拔程序,72名学员参加此次培训班。
(三)完善高级会计师评审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细化量化评分标准,制定《2011年度评审高级会计师技术任职资格量化评分标准》。二是增加会计案例量化分值。要求参加评审的会计人员在提交专业技术论文的基础上,还需提交会计案例1篇。三是改进论文答辩流程。继续对破格和非经济类专业参评人员进行论文答辩,完善相应的评分规则和答辩规则,抽选9个专家评委分3组进行论文答辩。四是进一步提高答辩公平程度。评委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各组评委按类别抽签产生。论文审阅时间为答辩当天提早集中审阅。答辩对象由各组评委抽序号产生。五是制定并启用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底稿。
(四)顺利完成福建省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2011年度全省共有407人申报参评高级会计师,经预审,13人不符合评审条件,符合评审条件的394人,其中行政事业152人,企业242人。通过评审,行政事业类参评152人,通过92人,通过率60.53%。企业类参评242人,通过182人,通过率75.21%。两类人员共通过274人,总通过率69.54%。2012年3月底,全省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 327人,占全省持证会计人员46.65万人的0.71%。
(五)布置开展2012年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试点工作。一是出台《福建省享受教授 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试行)》,与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福建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享受教授 研究员待遇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二是组织开展调研工作,研究制定评审具体办法,包括:申报材料、申报软件、评审答辩、具体量化评审评分办法、评委组成条件等一系列具体操作办法。
(六)开展2012年度总会计师认证工作。贯彻《福建省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办法(试行)》,严格按照总会计师认证的对象、条件、申报程序和管理等规定开展认证工作。全省305人申报认证,经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审定,符合认证条件259人。
(七)开展高级会计人员集中培训布置工作。根据《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继续开展高级会计师集中培训,并在往年培训高级会计师和已经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会计人员基础上,增加培训会计机构负责人。在往年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的基础上,增加北京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共开展8期培训,比上年增加2期,其中,企业类5期,行政事业类3期,完成培训近1300人。
(八)做好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工作。2012年全省共培训注册会计师2359人,其中:举办8期培训班(4期远程班,4期面授班),培训注册会计师1313人;3家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内部培训,培训注册会计师298人;3个国家会计学院培训注册会计师748人。此外,与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作举办1期省内中型事务所主任高级研修班。
(九)加强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印发《2012年度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组织编写《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违法违纪案例》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简解》作为全省统一继续教育教材。会计人员按类别选修《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违法违纪案例》、《小金库治理的政策与实务讲解》、《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
六、加强监督,组织会计考试工作
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201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报考人数为62106人,比上年增加11615人,增长23%。其中:初级报考42943人,比上年增加10407人,增长31.03%;中级报考18101人,比上年增加2265人,增长14.30%;高级报考1062人,比上年减少57人,减少5%。全省10个考区共设48个考点、4624个考试教室。201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实施机考的第1年。全省有14162人报名专业阶段考试,其中有2名考生报名参加纸笔考试,合计34886科。各科报考科数为:《会计》9314科,《审计》3969科,《财务成本管理》4574科,《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4242科,《经济法》6010科,《税法》6777科。共388人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其中有1名考生报名参加纸笔考试。
七、进一步推进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
规范福建省会计从业无纸化考试管理工作。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为156733人(其中:双科130757人、单科25976人),实际参考人数为124095人(其中:双科102598人、单科21497人),参考率为79.18%(其中:双科78.46%、单科82.76%)。全年通过合格人数为34942人(其中:双科29456人、单科5486人)。完成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参考教材修订、出版、题库出题、审题和配题工作。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根据《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把好会计人员的入口关。
八、做好会计学会和珠算协会工作
(一)组织3场大型会计学术研讨会并出版优秀论文集。与厦门市会计学会共同组织2012年度会计学术研讨会;与省交通会计学会、省能源集团会计专业委员会共同组织2012年度省会计学会(企业片)会计学术研讨会;与省会计学会文化分会、省会计学会出版分会共同组织2012年度省会计学会(机关、事业片)会计学术研讨会。
(二)开展“项目研究”活动。对2011年确定的5项课题研究项目成果进行验收结项,课题项目成果质量较高,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与实用价值。
(三)办好《福建会计动态》,以《福建财会研究》的名义出刊3期《学术论文集》。
(四)编纂并公开出版发行大型纪念册《福建会计名人堂》。
(福建省财政厅供稿 刘屏萍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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