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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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财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五届四次、五次理事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的主题和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的主线,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和资产监管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监管
一是加强对中央财政预算资金申报和执行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出台《总社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总社本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总社储备商品审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总社机关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二是以制度建设促进社有资产的科学管理。以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出发点,起草完成《关于进一步理顺总社与供销集团及其出资企业若干关系的意见》、《供销集团全资和控股企业经营者持股管理暂行办法》和《总社关于供销集团出资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指导意见》,待进一步征求意见后出台。
三是进一步规范资金财务核算,完善内控制度,出台《财会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总社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草拟《总社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总社直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
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
<...2012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财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五届四次、五次理事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的主题和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的主线,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和资产监管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监管
一是加强对中央财政预算资金申报和执行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出台《总社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总社本级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总社储备商品审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总社机关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二是以制度建设促进社有资产的科学管理。以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出发点,起草完成《关于进一步理顺总社与供销集团及其出资企业若干关系的意见》、《供销集团全资和控股企业经营者持股管理暂行办法》和《总社关于供销集团出资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指导意见》,待进一步征求意见后出台。
三是进一步规范资金财务核算,完善内控制度,出台《财会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总社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草拟《总社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总社直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
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
一是推进部门预决算工作向全口径、全过程管理的方向发展,组织各二级预算单位顺利完成2013年预算编制和2011年决算编制工作,完成2012年总社预算的批复,及时追加11项自有资金预算。做到预决算编制科学准确、定额标准适时修订、相关信息及时公开、“三公”经费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合理压缩、绩效评价稳步推行,保障总社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业务运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部门决算工作连续第三年获财政部评比二等奖。
二是按新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商业化肥、救灾化肥、农药、边销茶、羊毛等重要储备商品财政专项利息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顺利完成贴息资金的申报、清算及资金拨付工作,纳入总社本级的利息补贴资金共计2.89亿元,实现新老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的平稳过渡。
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按月按季汇总发布分单位、分科目、分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各部门、单位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取得很好效果。
四是认真做好机关财政资金、自有资金和工会经费等各类收支的日常核算业务,认真落实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关于会议费、差旅费、“三公”费等经费支出标准,规范总社本级财务支出行为。
五是配合审计署完成总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联网审计并组织开展201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负责审计署与总社出资企业、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的沟通、协调,组织召开审计进点工作会,配合审计署到总社出资企业和事业单位进行审计调研,积极提供数百份财务资料,就审计署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各类等疑点问题及时核查、解释、答复,为总社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六是积极落实审计署提出的整改意见,梳理总结总社本级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主管社团财务管理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编印相关政策解读和案例汇编,下发各单位并督促其对照落实,推动财务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七是在做好国库支付有关工作的同时,及时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的方向对各预算单位进行培训,保障二级预算单位资金支付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管理,按时汇总报送政府采购相关信息,政府采购年度统计工作首次获财政部表彰。
三、争取资金支持,提高使用效益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2012年度“新网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总额增至13亿元,较上年度增加3亿元,增长30%,扶持项目665个;在财政部批复的“一下”部门预算中,总社本级2013年度“新网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由2亿元增长至2.5亿元。首次争取中央基本建设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 036万元,扶持本级企业项目2个,开拓了新的政策扶持平台;
二是配合财政部圆满完成“新网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012年度两批项目的评审与资金下达工作和2013年度专项资金的申报与项目评审工作。在原申报指南框架范围内,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简化评审流程,优化设计评分表格,突出量化指标评判,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开展2010年度和2011年度“新网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采用单位自查结合总社、财政部抽查的方式,发文部署动员全系统各单位认真对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与财政部组成4个检查组赴8个省(区、市)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抽查,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夯实基础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充分利用数据直报平台,在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形势、经济政策调整、行业市场变化和国有企业经营状况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各类报表格式,按月汇总编制财务数据电讯报告,按季度进行系统财务分析,完成2011年度系统企业决算报告,有效指导系统企业防范市场风险,加强财务管理,提升盈利水平,同时为系统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作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是开展“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和“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产权问题”两个主题调研活动,组织系统财会部门深入基层调研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收集并整理60多篇优秀调研成果,为进一步推进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发展建言献策。
三是积极开展系统内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针对财务数据直报系统举办2期财务人员培训班,重点将市地级以下的基层财务人员作为培训对象,促进系统财务从业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全面推进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积极督促社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针对总社新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迅速开展培训,主动沟通解答,详细释疑解惑,认真指导实施,确保制度管理真正落实到位。
五是成功召开中国会计学会供销合作社分会七届三次理事会会议,完成学会理事的增补、替补,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改选和增补,理顺学会的管理体制,为进一步发挥学会服务系统财务工作的作用打下坚实基础。
五、强化监管考核,推动企业发展
一是完成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相关后续工作,调整相关账务,理清产权关系,消化清理呆账坏账,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夯实供销集团注册资本,完成对未纳入清产核资范围企业的资产清理工作;同时会同供销集团对成员企业境外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避免社有资产流失。
二是严格执行企业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深入研究并确定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201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负责人绩效薪金以及2012年考核指标,认真测算2012年度供销集团及其成员企业负责人基薪,企业及负责人的绩效考核管理基本步入正轨。
三是发挥政策优势,利用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克服困难,协调外汇管理局圆满完成中棉集团1 000万澳元境外资金调回工作,解决了沉积近20年的遗留问题,化解风险,盘活了闲置资金;指导中棉集团做好棉花专项资金的使用工作;主动应诉,周密筹备,使佳农工贸案件成功胜诉;实地调研,确定海南胡椒厂土地回收问题的解决方案,这些工作得到相关企业的充分认可,也为企业的发展壮大营造了良好环境。
六、逐步提升事业资产监管水平
一是扎实做好资产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机关固定资产台账管理逐步规范,逐笔审核固定资产购置登账,定期对账,保证账账、账实相符;资产报废程序得到严格履行,资产报废处置120件,总额达到68.7万元;财政补贴照明产品购置、事业单位2011年度资产清查、公务用车清查及事业资产决算编报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做好对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重要事项的审批工作。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会同有关部局审批济南果品研究院、郑州棉麻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等科研院所投资成立企业的事项,确保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和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做好北京商业机械研究所科研业务用房的资产处置相关工作。准确把握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招标投标、资产管理、建设施工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积极协调,反复沟通,基于实际现状,着眼长远发展,制定了科研用房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及其他后续工作方案,指导帮助商机所开展装修改造工作,有力推动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供稿 李兴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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