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两个建设
(一)推进财务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建设,基本完成辅助调查员报酬标准测算工作,并在2013年“一上”预算申报中提交财政部。二是完善财务基础信息,特别是调查队系统财务基础信息,初步建立预算基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为预算编制、预算安排和投资分配提供公允有效的支撑。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开展在京事业单位车辆自查清理工作。三是推进调查队财务工作规范化,采取推广湖北市县调查队财务工作规范、树立统计部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会计核算标杆单位等多项措施。全国调查队工作会议后,围绕调查队系统规范房屋产权登记、试行集中报账等采取必要的动作。四是完善自收自支单位财务监督机制,制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企业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五是完善厉行节约工作机制,在“三公经费”额度控制的基础上,提出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控制额度。六是协调组织统计援疆援藏工作,援疆工作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有了新的进展。七是开展藏区调查队财务运行调查,并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解决藏区调查队实际困难的具体措施。
(二)推进财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参加财政部预算、决算、国库支付、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处长培训、预算编制培训、决算培训、支出标准建设专题培训等集中培训班,通过“六个一”活动(即参与一项课题研究、研究一项财政政策、撰写一篇专业文章、开办一堂专题业务讲座、联系一个业务部门、组织一次业务交流活动)以及鼓励青年干部参与学历教育等方式引导财务干部自主学习。二是组织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廉洁自律的氛围。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防范工作,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纳入廉政风险防控范畴。三是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积极帮助地方统计机构财务人员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厉行三个公开
(一)公开预算决算信息。按照财政部要求,4月向社会公开2012年预算,7月公开2011年部门决算、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2012年的预算、决算、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公开,实事求是地向社会公开账本,有数据、有说明、有解释,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公开预算执行报告。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领导的要求,按月向财政部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向二级预算单位发布预算执行进度报告,督促提醒二级预算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12年,统计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基本达到财政部的要求,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也得到一定控制。
(三)公开预算分配标准。2012年,根据统计调查业务量变化情况,完善国家统计局系统专项业务费分配标准,修订调查队系统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及专项业务费定额标准,且应用于2013年预算分配并在一定范围公开。同时,在向二级预算单位下达细化预算时,公开支撑细化预算的分配标准。
三、突出7个规范
(一)规范经费分配。2012年,进一步规范经费分配流程,在实施《统计部门预算管理规程》的基础上,细化出台《国家统计局财务司预算工作流程》,明确职责边界,规范工作程序。根据流程,常规经费按照公开的预算分配标准由责任处在研判有关专业司意见后,提出安排建议,经预算处复核后提交司务会议集体讨论;机动经费由责任处征求有关专业司意见后提出建议,经主管司领导审核后提交司务会议集体讨论。
(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统计部门国库集中支付单位达1 594个,国库支付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得管理跨度加大,业务量激增。同时,财政部有关预算精细化、直接支付、公务卡的安排,又提升了国库支付的难度。鉴于这种情况,2012年在规范工作流程、发展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强调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解决基层预算单位面临的问题,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推进。
(三)规范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2012年,顺利完成财政部、国管局布置的资产信息报送工作和资产决算工作。考虑到基层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实际情况,主动将部分工作上移,减少基层预算单位的负荷。同时,对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的部分流程进行优化,保证各项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规范会计核算。根据财经政策和国家统计局常务会议的有关决定,对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渠道和标准进行规范,同时加大资金支出审核力度。在部门管理方面,加强对下级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的检查力度,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不断提升基层财务部门会计核算水平。
(五)规范财务报表。2012年,承担各类预算、财务报表100余种,认真对待每一张报表,严格办理时间和填报质量,获得有关管理部门的认可。
(六)规范财务检查和考评。根据财经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新要求,不断加强财务检查的深度和力度,2012年组织对基层单位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厉行节约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同时要求二级预算单位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检查,并对检查的覆盖面和具体事项提出要求。修订印发《统计部门二级预算单位财会工作考核评比办法》,通过对省级统计局和调查队进行财务工作的自评和考评,引导部门财务工作方向,对提高各单位财务工作质量有指导和督促作用。
(七)规范内部管理。2012年,随着统计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以及统计财务基层基础建设的深入,统计财务部门的内部管理工作量大增。包括督办工作的网上报送、信访工作的按季报表、文件目录电子备案等均是新增内容。并且,随着“国家局-省级局队-基层局队”财务管理流程的运转,也出现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为此,统计部门克服困难,想方设法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内部管理工作的程序化和效率,保证统计部门财务系统运转的规范、快捷、高效。
(国家统计局财务司供稿 霍丙森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