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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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环境保护财务会计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环境与经济形势分析不断深入
环境保护形势分析作为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重要途径,在相关部委、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遵照国务院要求,形势分析工作不断深入。一是圆满完成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形势分析工作,形成环境形势分析报告,按时上报国务院审阅。总结提炼形成国务院常务会、宏观经济形势座谈会等重要会议参阅材料,为领导决策做好服务。二是大力推进地方环保部门形势分析。总结2009~2011年形势分析试点工作,按照区域代表性、工作积极性、基础条件等三原则,积极组织新一批16个城市开展试点。三是扎实开展形势分析专题专项研究。完成典型战略金属、电力、建材等行业发展形势,以及经济转型期间环境与经济关联关系等阶段性跟踪分析,相关课题部分结题。开展7大重点行业环境与经济形势季度分析,组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信息中心开展环境与经济形势预测预警系统分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关联分析相关模型研究等。加强月度宏观经...
2012年,环境保护财务会计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环境与经济形势分析不断深入
环境保护形势分析作为环保部门参与综合决策的重要途径,在相关部委、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遵照国务院要求,形势分析工作不断深入。一是圆满完成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形势分析工作,形成环境形势分析报告,按时上报国务院审阅。总结提炼形成国务院常务会、宏观经济形势座谈会等重要会议参阅材料,为领导决策做好服务。二是大力推进地方环保部门形势分析。总结2009~2011年形势分析试点工作,按照区域代表性、工作积极性、基础条件等三原则,积极组织新一批16个城市开展试点。三是扎实开展形势分析专题专项研究。完成典型战略金属、电力、建材等行业发展形势,以及经济转型期间环境与经济关联关系等阶段性跟踪分析,相关课题部分结题。开展7大重点行业环境与经济形势季度分析,组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信息中心开展环境与经济形势预测预警系统分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关联分析相关模型研究等。加强月度宏观经济形势跟踪分析,注重从经济结构变化方面来分析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加快环境与经济形势分析数据库建设。
二、环保投资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
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环境保护部党组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和项目谋划储备,继续实施大工程战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大投资总量,2012年参与分配的中央环保投资超过194亿元,有效保障环保重点工作推进,一大批中央领导关注、人民群众期待的环境问题逐步解决。一是农村环保专项。2012年专项资金规模达到55亿元,同比增长37.5%,新增河北、黑龙江、四川、陕西、大连、青岛等6个省(计划单列市)作为第三批示范省(市),全国共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纳入连片整治示范范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达到135亿元,2.6万个村庄、5 700万人受益,一大批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得到推广运用,有效促进农村污染减排,带动环保产业发展。二是中央环保专项。2012年专项资金规模25亿元,同比增长25.6%,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达到134亿元。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支持新安江和汀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北戴河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可可托海工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首钢工业尾气发酵制燃料乙醇技术转化、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14.1亿元。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支持15个重点城市燃煤锅炉烟尘治理10.9亿元。三是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2012年安排专项资金32亿元,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达到94亿元。为集中资金,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重点区域治理取得明显成效,选取20个重点示范区域和湖南、河南两个示范省予以集中支持,安排湖南、河南示范省专项资金16.5亿元,安排20个重点示范区16亿元。四是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2012年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达到34亿元。2012年新增21个水质较好湖泊纳入试点,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累计达到29个。五是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2012年安排专项资金50亿元。支持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15个省区水污染防治,其中联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签订摘帽协议,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为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该专项由地方政府自主安排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项目。六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2012年专项资金规模1.8亿元,同比增长20%,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达到9.7亿元。组织开展国家自然保护区财务、资产、资金来源情况调查。
三、环保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按照基础工程、保障工程和人才工程统筹推进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积极推进规划项目实施。一是下达第一批减排专项资金5.2亿元,为109个城市的625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配备细颗粒物(PM2.5)等监测设备及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同时,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规范和加快项目建设。二是安排第二批减排专项资金7.1亿元,支持163个监测站装备标准化建设、170个监察执法机构移动执法能力建设、57个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和11个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支持249家重点企业开展工况自动监控试点。三是安排中央财政资金5 300万元,支持河南、陕西两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四是安排1亿元支持西南核安全监督站业务用房建设和总站细颗粒物(PM2.5)等监测能力建设及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运行,中央本级能力稳步推进。
四、部门预算管理更加规范有效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保运行、保重点、保发展要求,切实加大部门预算资金保障力度。2012年,落实全年部门预算指标24.42亿元。精心布置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在财政形势严峻的情况下,2013年年初预算指标24.19亿元,同口径增长4.8%,环保科研院所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标准大幅提高,新增生态文明建设等6个项目,核安全、环评、生物多样性、水污染综合防治等项目获得增资。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完备的部门预算管理法规体系。印发《环境保护部预算管理办法》,制定《环境保护部部门预算项目验收管理细则(试行)》和《环境保护部部门预算项目成果管理暂行规定》。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修订《环境保护部部门预算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十二五”后3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三是强化预算执行,全面推进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强化预算执行计划督导机制、协调调度工作机制,建立预算安排严格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2012年预算执行取得明显成效,预算执行率达到92.5%,为部门预算改革以来最好的一次。制定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拟用2~3年时间对所有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2012年对11个项目实施评价。
五、资金项目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一)在环保系统方面,按照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要求,以推进项目实施、提高绩效和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一是利用派出机构力量加强项目督查。组织6大督查中心开展基层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危废医废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督促地方加快建设进度。565个业务用房项目开工率97%,完工率65%;57个危废项目建成36个,形成年处置能力180万吨,271个医废项目建成231个,形成年处置能力1 297吨。二是组织整改落实审计意见。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中央环保专项、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督办通知。三是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在山东、四川开展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启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及运行绩效评价。
(二)在系统方面,以规范基础工作为抓手,积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完善制度。发布《环境保护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内部审计工作规程》等6个规范性文件,制定《环境保护部部门预算项目成果管理暂行规定》等3个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设。组织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以《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为依据,以3年为一个周期,建立自查、考核、确认、复查的动态管理机制,促进单位会计工作秩序规范有序、会计工作水平稳步提高。三是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进行财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重点解决会计核算效率、项目管理、财务监控、数据统计分析等4个方面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将财务制度、各项管理要求固化,提高规范性和会计核算效率、财务控制效果。
六、内部审计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程,公开征集20家会计师事务所编制审计常用制度汇编,制定内部审计3年工作计划,分3批对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审计。二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开展5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完成以前年度开展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三是努力探索联网审计新手段。探索利用财务信息系统等资源,对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联网审计,逐步推开并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四是积极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工作。配合国家审计署资源环保审计局开展2011、201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以及水专项审计、社团组织审计、参与分配中央补助地方资金审计3个专项审计;配合审计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等司局完成中俄最高审计机关黑龙江流域平行审计、三峡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等环境审计项目。
(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供稿 刘小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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