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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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依法理财制度基础得到夯实
一是完善预算和支出管理制度。制定教育培训经费和税务干部院校改制运行费管理暂行规定,草拟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制改革专项经费、系统机动经费、集中统筹基建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津贴补贴管理软件使用规范,预算和支出管理不断强化。二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审批权限,制定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置换管理办法,草拟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和金税三期工程资产管理规程,研究修订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资产管理得到加强。三是健全基建管理制度。整合现行基建管理各环节的制度和规定,制定国税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草拟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网络财务管理软件业务使用规范,基建管理更加规范。四是健全财务管理内控机制。研究修订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进一步理顺业务流程,内部管理不断规范。
二、各项财务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依托总局建设的津贴补贴基础数据库,通过深入调研、分项测算和汇总分析,对已明确国家统一政策的国税系统人员经费所需资金予以增加,并将2013年所需人员经费列入部门预算,逐步理顺国税系统人...
一、依法理财制度基础得到夯实
一是完善预算和支出管理制度。制定教育培训经费和税务干部院校改制运行费管理暂行规定,草拟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税制改革专项经费、系统机动经费、集中统筹基建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津贴补贴管理软件使用规范,预算和支出管理不断强化。二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审批权限,制定房屋建筑物类资产置换管理办法,草拟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和金税三期工程资产管理规程,研究修订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资产管理得到加强。三是健全基建管理制度。整合现行基建管理各环节的制度和规定,制定国税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草拟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网络财务管理软件业务使用规范,基建管理更加规范。四是健全财务管理内控机制。研究修订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进一步理顺业务流程,内部管理不断规范。
二、各项财务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依托总局建设的津贴补贴基础数据库,通过深入调研、分项测算和汇总分析,对已明确国家统一政策的国税系统人员经费所需资金予以增加,并将2013年所需人员经费列入部门预算,逐步理顺国税系统人员经费渠道,为完善经费管理体制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完善基建经费分配体制。通过深入分析当前基建资金分配和管理现状,结合国税系统基本建设五年规划,研究提出完善国税系统基建经费分配体制的总原则和基本思路的工作建议,为总局深化基建分配体制改革提供了决策依据。同时,研究与完善基建经费分配体制相配套的国税系统基建项目库项目排序标准,为优化基建资金配置,完善基建经费分配体制创造条件。三是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统计分析和通报各地公务卡制度改革进展情况,督促滞后地区加快改革步伐。截至2012年底,国税系统完成率为97%,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四是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上缴的有关规定,加强收入收缴管理。做好票据管理,办理和督促各级单位国有资产收入应缴尽缴,并按时完成对账。五是探索实有资金账户监控模式。贯彻落实国税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关于推进实有资金账户监控工作的精神,按照逐步规范、稳妥推进原则,开展国税系统实有资金账户监控管理的调查研究,积极推进试点工作,为2013年在全系统推广奠定基础。
三、财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2012年,增加已明确国家统一政策规定的在职人员经费、离退休经费、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所需经费,并将2013年所需人员经费列入部门预算。配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向财政部申请安排购买小型机设备专项经费。2012年,新增3个专项项目经费,增加部分原有项目经费保障水平,保障国税系统各级有效履行职能和正常运转的需要。二是落实最低保障线制度。2012年,国税系统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随部门预算批复各省。实行定员定额试点的单位,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标准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定额核定,公用经费标准综合考虑财政部定额、总局给各省的经费水平和各省上报数据核定。同时,将基本支出最低保障线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财务管理目标考核范围,保障基层税务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三是落实经费分配“三个倾斜”的原则。2012年,动用机动经费补助人均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水平较低省的公用经费;根据各地受灾情况,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和部分地区存在的实际困难,动用系统机动经费安排救灾经费、组织收入工作经费、特殊困难补助;动用集中统筹基建经费用于基层危房建设,切实改善基层单位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财务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
(一)预算管理更加规范。一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压缩一般性支出,按照财政部要求,实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指标“零增长”。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监控和分析,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继续实行预算执行按月分析通报制度,分析和跟踪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预算执行的措施和建议。召开预算执行管理座谈会,研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办法和措施。加强基建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做好追加和调整预算执行工作。三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要求,对确认截至2010年底的项目支出累计结余资金,统筹用于2012年预算支出。
(二)支出管理更加严密。一是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及时办理预算指标范围划分、用款计划编报、资金支付、垫付和归垫手续,办理银行账户开户、变更和撤销业务,组织预算单位对账。运用国库集中支付软件实时监控,及时发现违规和不规范操作问题,协调解决问题,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支付风险。完善升级集中支付软件功能,进一步细化预算科目和重点项目年度用款计划编报,确保基层单位财政资金及时支付。二是做好部门决算。通过明确部门决算编报的政策、规定和具体口径,下发统一的培训文档,完善升级网络版财务软件功能,既减轻基层单位的工作量,又提高决算数据的准确性,部门决算质量不断提高。三是加强账户管理。组织各单位开展账户年检工作,及时纠正违规开户问题,继续做好财务司实有资金账户的管理工作。四是配合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按照规范津贴补贴的工作部署,依据国税系统三、四级单位规范津补贴的政策和标准,进行审核、分析和数据测算,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大量参考数据。同时,与人事部门联合开发规范津贴补贴人员信息数据库,测算人员经费资金需求,为理顺人员经费渠道,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五是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落实《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部分省市档案管理达标试点,为规范和全面推进会计档案管理积累了经验。
(三)资产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加强资产处置和使用管理。按照固定资产调拨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总局集中采购分配各省国税局使用的电子设备等资产调拨工作。二是加强车辆管理。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测算下达国税系统车辆编制,完成部分单位非正常报废车辆的审批工作,调整部分省市车辆购置计划,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完成2013年车辆处置计划、购置计划的审核汇总工作。组织开展国税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按照中央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对违规公务用车进行清理和纠正处理,完成国税系统公务用车编制的核定上报、执法执勤用车违规车辆重新认定、违规车处理情况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的上报等工作。四是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做好金税3期工程经费、金税运行费预算申报、审核和调整、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分析监督等工作。五是做好车购税划转工作。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车购税改革财产划转移交工作的总体原则、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并协调解决划转工作存在的问题。
(四)基建管理日趋完善。一是加强基建项目审批管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文件精神,严格按程序办理国税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开工前评审和开工审批、项目实施过程中追加投资审批、中介机构竣工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管理等工作。二是做好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完成了国税系统201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决算会审、上报工作,撰写基建情况报告,对国税系统基建整体情况、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竣工财务决算等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根据财政部报表变化,研究布置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决算工作。
五、财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升级网络财务软件。完善升级网络财务软件功能模块和业务软件,对资产、日常核算、共用银行账户对账等功能模块进行调整,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功能得到提升。完成基建管理模块的试点和全系统全面上线推广。二是人员信息数据库逐步完善。开发国税系统津贴补贴管理软件,制定软件使用规范,建立人员信息数据库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依托数据库摸清人员经费需求底数,完成对国税系统2012年和2013年两年的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住房公积等人员经费需求的数据测算,为全额保障中财拨款人员经费提供了可靠数据。
六、财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大财务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向社会公开了国税系统2012年部门预算、2011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督促各级国税部门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日常财务工作动态,协调各级财务部门及时解答各类政务公开问题,积极探索财务公开的有效途径。二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3个项目的实施单位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完成了试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指标的设定、审核和上报工作。三是开展公车治理、资产处置和基建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国税系统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资产处置和基建管理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总局对11个省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基本摸清了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各地制定整改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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