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文化系统广大财务会计工作者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文化改革发展大局,紧扣“找准突出问题、探索有效机制、做好财务保障”的主题,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增强经费保障能力
2012年,全国文化事业费达到480.1亿元,比2011年增长22.3%。文化部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达到38.61亿元(含国家艺术基金2亿元),为文化部本级和各直属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通过继续实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非遗保护、流动舞台车、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修缮和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等中央补助地方文化项目,共落实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8.97亿元,为各项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此外,还落实文化部转制单位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 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 000万元,为转制单位的改革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协调一致,圆满完成部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012年,文化系统广大财务会计工作者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文化改革发展大局,紧扣“找准突出问题、探索有效机制、做好财务保障”的主题,科学规划、统筹协调、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增强经费保障能力
2012年,全国文化事业费达到480.1亿元,比2011年增长22.3%。文化部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总额达到38.61亿元(含国家艺术基金2亿元),为文化部本级和各直属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通过继续实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非遗保护、流动舞台车、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修缮和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等中央补助地方文化项目,共落实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8.97亿元,为各项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此外,还落实文化部转制单位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 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6 000万元,为转制单位的改革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一)协调一致,圆满完成部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长蔡武经济责任审计是文化部首次接受针对部级主要领导的审计工作,本次审计不仅是对部长蔡武任期的经济责任审计,更是对文化部工作全面的检查,与常规审计相比,其时间跨度更长、涉及范围更广,审计内容更加全面。自2012年3月底开始,历时6个多月,圆满完成审计任务。审计报告对蔡武担任文化部部长以来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
(二)创新模式,成功设立国家艺术基金。经过近3年的调研和积极推动,2012年11月,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从预期效果来看,不仅为财政加大艺术创作投入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更重要的是基金管理模式的引入,将对转变文化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管”“办”分离的运作机制,实现文化部政府职能转变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地方文化设施建设。2012年,文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和《关于印发国家“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通知》。根据《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将在“十二五”期间完成532个地市级“三馆”建设项目的新建和改扩建工作,项目整体建设规模将达到45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00亿元,中央补助资金将达到87亿元,2012年中央补助资金的4亿元资金已经顺利下拨。
(四)加强调研,努力实现调查研究成果转化。2012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以及部内有关司局,完成《关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督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国“十一五”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总结评估》及《中直院团企业化管理调研报告》等报告,为下一步研究制定补助标准、改进补助方式,推进和完善相关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其中,刘延东在《关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督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上做出专门批示;2013年部门预算中增加安排中直院团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为中直院团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文化部财务司还撰写《2009年~2011年文化部驻外机构基本支出统计分析报告》,草拟《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三、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一)建立交流会商机制,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在继续实行项目库滚动管理、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的基础上,加强了交流会商,一方面与财政部积极沟通,明确财政重点支持方向和相关政策,另一方面及时了解司局、直属单位以及地方文化厅局的工作重点和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确定当年预算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项目,使预算编制更加贴近文化工作实际,更加符合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和公共财政支持方向,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项目预算申报的落实率。
(二)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推动预算又快又好执行。在继续实行定期通报、约谈等措施基础上,2012年文化部财务司会同人事司,将领导班子和行政一把手年度考核中的执行进度指标提高到95%,并实行预算执行均衡性考核,对于累计3次以上实际执行进度落后计划进度5个百分点以上的项目,按一定比例压缩单位下年度预算申报规模。在多项措施的推动下,在各司局、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文化部预算执行进度比2011年有所提高,总体预算执行进度85%,2012年预算执行进度96%,完成2012年初制定的预算执行目标任务。
(三)加强统计能力建设,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在统计工作方面已经形成以《统计年鉴》、《统计提要》、《统计手册》、《统计分析报告》为主打的系列产品。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文化统计管理办法》,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文化统计工作,提高文化统计数据质量。此外,针对文化发展的新问题、新形势,撰写10多篇文化统计分析报告,其中,《我国居民文化消费状况分析》和《我国文化设施投资情况分析》分别从需求和投资2个角度,对文化发展的终端和起点进行客观分析,得出比较鲜明真实的观点,对我国现阶段文化发展有很深的启示。《我国居民文化消费状况分析》以文化部简报的形式上报中央领导。
(四)严格基建管理,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2012年,制定《文化部中小型建设项目储备库制度》,对于没有进入项目储备库,前期工作不扎实,条件不成熟的项目,以及预算执行不力、工程进展缓慢的项目,不予安排2013年投资。按照硬性条件,经过严格筛选,主动调减了2013年部门自身建设项目申报总额。
(五)强化内部审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配合审计署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文化部财务司积极推动建立内部审计轮审工作机制,2012年完成对文化艺术人才中心等3家单位开展的内部审计,文化部财务司下发审计反馈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部内审工作,文化部财务司起草《文化部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对内部审计机构、人员、职责、工作程序、奖励和惩罚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六)加快标准建设,发挥宏观管理职能。针对长期以来文化类资产配置缺乏统一标准的情况,2012年,文化部财务司对部署交响乐团乐队编制、各类乐器配置数量、价格和使用年限及乐器配置方式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初步完成部属交响院团主要乐器配置标准的拟定工作。此外,经过3年多的努力,《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正式印发。
(文化部财务司供稿 于爱国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