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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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国家民委财务会计工作牢牢把握服务民族工作、民委工作科学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预算管理上水平,服务保障上层次,资金使用上效益”的总体要求,着力在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方面发挥作用。
一、加强预算管理,增强保障能力
(一)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做好项目论证和遴选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推进定员定额管理。2012年国家民委一般财政拨款预算同比增长49%,新闻出版单位亏损补贴预算增长8%,为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协调解决特殊困难。2012年会同财政部研究落实民族文化宫装修改造期间搬迁租赁、中央民族干部学院2号楼中期维修改造、新闻出版单位特殊困难财政专项资金。同时根据国家对高校补助政策,调增委属高等学校生均定额标准,享受倾斜支持政策,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三)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供经费支持。为贯彻中宣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为民族地区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办实事”的要求,2012年继续安排8个省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4个师、五个自治区的47个地(市)级和部分武陵山片区基层民族工作部...
2012年,国家民委财务会计工作牢牢把握服务民族工作、民委工作科学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预算管理上水平,服务保障上层次,资金使用上效益”的总体要求,着力在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方面发挥作用。
一、加强预算管理,增强保障能力
(一)科学编制部门预算。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做好项目论证和遴选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推进定员定额管理。2012年国家民委一般财政拨款预算同比增长49%,新闻出版单位亏损补贴预算增长8%,为事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协调解决特殊困难。2012年会同财政部研究落实民族文化宫装修改造期间搬迁租赁、中央民族干部学院2号楼中期维修改造、新闻出版单位特殊困难财政专项资金。同时根据国家对高校补助政策,调增委属高等学校生均定额标准,享受倾斜支持政策,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三)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供经费支持。为贯彻中宣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为民族地区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办实事”的要求,2012年继续安排8个省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4个师、五个自治区的47个地(市)级和部分武陵山片区基层民族工作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补助经费。为进一步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保障能力,财务部门联合监督检查部门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科学化、精细化安排经费支持奠定基础。
二、加大基建投入,强化规范管理
(一)积极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2012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专项投资逾10亿元。中央民族大学新校区获批正式立项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征地拆迁。北方民族大学高层学生公寓项目通过评审。中国民族博物馆建设工程正式进入评审程序。国家民委系统基本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速度日益加快,在解决委属院校校舍陈旧、办学用地不足,教学行政及附属生活用房紧张,缓解委属文化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职工住宅缺口方面取得成效。
(二)努力推进基建工作规范化管理。组织召开国家民委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现场会,国家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民委系统11个单位共80余人参加。会议在总结交流国家民委系统基建工作成就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今后一段时间加强国家民委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要求和主要措施,为进一步推进委属单位基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认真开展基本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委属院校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2012年委属院校基本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查内容,财务部门和驻委监察局组成检查组对委属院校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和自筹资金3 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向委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监督领导小组提交了检查报告,提出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管理的意见建议。
三、加强财务监督,提高管理水平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继续完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部门预算、决算、民族工作经费安排情况等重大事项,及时向委务会提请审议和报告。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预决算批复、国库支付范围划分实行内网公开,增强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国家民委201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2011年部门决算在门户网站公开。三是研究制定《国家民委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管理原则、体制、职责以及预算编制、执行、调整、收支管理、结余资金、财务运行分析与整改、财务检查与审计、财务决算、财务信息与通报等做出规定和要求。四是制定印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审批流程,完善出差和定点会议管理。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工作。针对国家民委系统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确定2012年为国家民委财务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管理年”,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落实。一是组织召开系统预算执行督导会议,对各部门、各单位加快预算执行提出明确要求。针对各部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加快预算执行的具体工作举措。二是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通报制度、约谈制度、分析报告制度、追踪问效制度以及结转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衔接制度等制度办法,推动预算执行工作。三是全年派出督导组20余次对委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研究指导各单位提高预算执行率的具体措施,有效推动全委的预算执行。
(三)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组织对国家民委机关本级、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局公务用车全面治理工作,完成机关本级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对委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做好事业单位核定车辆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完成国家民委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包括2011年国有资产决算、国有企业资产统计、2013年国有资产配置计划等统计编报工作等。三是组织开展机关本级行政资产清查工作。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各部门上报的自查结果进行核实。同时,完成机关办公楼装修改造新增固定资产的登记入账工作,并逐步开展淘汰报废资产的处置工作。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完成机关办公楼更新家具、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四是完成委属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工作。全年共完成6所高校303件进口设备采购审批工作,金额共计6 345万元。
(四)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工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召开财务工作会议,通报有关审计情况,研究整改措施,责成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查找原因,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并按时限要求落实审计决定。印发《国家民委关于开展2011年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提出整改目标和要求,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委属单位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五)开展虚假发票专项检查工作。为进一步遏制假发票使用,在全委系统组织开展假发票专项检查。各预算单位按要求进行认真自查,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整改阶段各预算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建立健全遏制假发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六)组织开展基层民族工作部门救灾工作专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检查覆盖四川、陕西、湖南、湖北、贵州、江西、青海、海南、云南等9省,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今后年度规范使用救灾工作补助经费的规定要求。同时,为强化民族工作经费管理,自2012年起,对所下达的民族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具体支出范围,并要求反馈预算执行和工作落实情况。
(七)推进委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目标责任制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完成了目标责任制管理2011年度考核工作。
四、强化自身建设,提升能力素质
(一)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宏观财政政策学习与微观财务技能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专题讲座、青年读书会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干部职工读书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财务部门组织内部交流20余场,涉及科学发展观、民族政策、党风廉政、财税政策、公共预算、政府采购等内容。通过学习,财务部门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做好本职工作、为民族工作服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民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要求,财务部门坚持思想政治学习与制度机制建设并重,严明财经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共举,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工作重点,绘制廉政风险防控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风险防控体系。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财务司供稿 高虹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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