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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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农业财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三农”工作大局,积极履行和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粮食生产“九连增”和农民增收“九连快”提供有力支撑。
一、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一)突出支持农业科技进步。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业科技贡献水平。一是促进挖掘旱作农业生产潜能。联合农业部召开13省(区)旱作农业工作座谈会,研究支持加快旱作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东北、西北和西南等地加快推广膜下滴灌、玉米地膜覆盖和全膜双垄沟播等旱作农业技术,进一步挖掘旱作区粮食增产的潜力。二是支持农业防灾减灾重要关键技术应用。支持推广应用冬小麦“一喷三防”、南方早稻集中育秧、玉米地膜覆盖等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关键技术,确保先进农业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定向聚集。三是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研究出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重点对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果蔬烘干等3类共18种规格的设施进行奖补,大力推广普及科学适用的初加工设施,大幅度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四是支持基层农业...
2012年,农业财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三农”工作大局,积极履行和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粮食生产“九连增”和农民增收“九连快”提供有力支撑。
一、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一)突出支持农业科技进步。贯彻落实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农业科技贡献水平。一是促进挖掘旱作农业生产潜能。联合农业部召开13省(区)旱作农业工作座谈会,研究支持加快旱作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东北、西北和西南等地加快推广膜下滴灌、玉米地膜覆盖和全膜双垄沟播等旱作农业技术,进一步挖掘旱作区粮食增产的潜力。二是支持农业防灾减灾重要关键技术应用。支持推广应用冬小麦“一喷三防”、南方早稻集中育秧、玉米地膜覆盖等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关键技术,确保先进农业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定向聚集。三是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研究出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重点对新建的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果蔬烘干等3类共18种规格的设施进行奖补,大力推广普及科学适用的初加工设施,大幅度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四是支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有效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此外,重点支持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的先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709个,建设高产创建示范片1.25万个,筛选100个示范县(场)、1000个示范乡镇和1万个示范村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安排农民培训任务330万人。
(二)积极落实农业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农业补贴力度,不断完善补贴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一是稳定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农作物良种实现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青稞良种补贴藏区全覆盖,支持大豆、油菜、马铃薯原种和花生等油料作物优良品种在优势产区推广使用,促进提高良种覆盖率和单产水平。二是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补贴种类涵盖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创新补贴方式,实行补贴资金县级结算、农民全价购机等。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促进提高农机总动力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三是落实畜牧业补贴政策。继续实施生猪、奶牛、肉牛、牦牛、羊等畜产品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促进畜产品产量和品质双提高。四是完善林业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造林补贴范围,促进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和改善林分结构。
(三)促进加快现代农业步伐。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一是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将合作组织作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重要载体,积极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与改革,着力促进各地粮食等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蔬菜、畜产品和水产品生产基地,支持增强“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在新疆等12个省(区、市)启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扶持建设50万亩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促进传统饲草生产加工方式转变和奶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积极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组织标准化生产以及对成员开展专业技术、管理培训和提供信息服务等,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通过合作组织取得的收入。三是设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与中化集团等有关单位共同发起设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以国家投入为引导,带动种业龙头企业及相关金融机构等其他社会资本进入种子产业,建立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衔接的多元化种业投入平台。
(四)支持夯实农田水利基础。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支持薄弱环节,夯实农业发展硬件基础。一是推动落实水利投入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督促各地抓好“提取10%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完善支持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政策。新增400个小农水重点县,已建和在建重点县达到1650个,基本覆盖农业大县并向牧业大县延伸。积极支持以“三北地区”为重点发展节水灌溉,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扩大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实施范围,启动农村河塘清淤疏浚试点。三是支持实施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经国务院批准,2012~2015年,整合统筹小农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会同水利部、农业部支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实施“节水增粮行动”,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800万亩。
(五)健全完善生态建设支持政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草原和林业生态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及水土流失治理,研究完善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框架。一是健全草原生态补奖机制。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由内蒙古等8个西部主要草原牧区省(区)覆盖到国家确定的全部牧区半牧区县(市),对8省(区)2011年政策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安排重要依据。二是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积极支持解决天保工程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问题,继续大力支持退耕还林工作,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绩效评价试点。积极扩大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扶持范围,增加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规模,加大林业贷款贴息力度,支持提高各地森林公安经费保障水平。三是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与水土保持工作。及时拨付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及重大水利工程基金,保障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集中使用中央分成水资源费支持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大幅度增加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投入,支持治理面积8186平方公里。
(六)支持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密切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实时了解各地灾情动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安排拨付救灾资金,完善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一是支持农业生产救灾。及时拨付农业生产救灾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动物防疫经费等资金,支持相关地区应对干旱、台风、风灾等自然灾害,减少粮食生产因灾、因病虫害损失,以及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二是支持防汛抗旱救灾。大幅增加防汛抗旱救灾资金投入,支持552支县级抗旱服务队购置抗旱设备,做好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和水文设施、防汛通信设施修复,以及在958个县开展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等。三是建立黄河下游滩区运用财政补偿制度。中央财政承担补偿资金的80%,省级财政承担20%。四是支持气象服务“三农”。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重点向粮食主产省、森林和草原保护区、区域水资源补给区、重点生态建设保护区倾斜,有力支持抗旱保春耕春播等工作。
(七)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贯彻落实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一是保障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顺利启动。大力支持乌蒙山等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参加11个片区部际协调小组会议,及时提供财政支持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地方在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开展综合扶贫投入统计。加强对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综合扶持政策的梳理、评估,认真统计2012年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情况,在中西部省份开展县级综合扶贫投入统计调查工作。三是加大财政专项扶贫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的要求,把新增部分80%分配给片区,支持农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二、加强重大政策理论研究,提升财政支农工作水平
(一)做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研究工作。积极参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文件起草组,期间多次就财政政策内容征求意见并及时汇总反馈文件起草组,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认真汇总整理财政部负责牵头落实的中央一号文件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加强重大专项政策研究。一是研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政策。向国务院报送《关于财政支农项目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调研情况的报告》,并研究起草《财政部关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促进现代农业组织制度创新的意见》。二是研究旱作农业技术推广政策。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大力发展旱作农业有关情况的报告》,研究提出进一步支持旱作农区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建议。三是研究粮食主产区扶持政策。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抓粮和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农业生产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积极研究进一步调动两个积极性的相关政策措施。四是研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认真研究促进和规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提出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总体思路。五是研究扩大造林补贴政策。联合国家林业局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完善造林补贴政策意见的报告》,并研究提出建立林业补贴制度,完善林业补贴政策的意见。六是研究设立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研究提出设立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促进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的政策建议,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七是研究水利改革发展重大政策。围绕支持高效节水灌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防汛抗旱应急体系等,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深化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增添“三农”工作发展活力
(一)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工作。一是总结整合统筹进展情况。认真总结梳理近两年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工作情况,10月9日召开的第11次部长办公会专门听取有关汇报,与会部领导均对整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二是认真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成功组织召开财政部涉农资金整合统筹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围绕联席会议平台,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粮食增产财政保障机制、中央水利投资、综合扶贫、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等综合性支出统计工作。三是着力推进整合统筹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做好整合统筹资金支持东北四省区实施“节水增粮行动”、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继续强化小农水重点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扶贫连片开发等整合平台,安排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奖励5亿元,大力引导地方自主开展整合和统筹。
(二)支持农业行业体制改革。一是支持气象体制改革。积极促成海南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就海南省气象体制上划中央后有关经费和资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职工利益稳定和气象业务平稳运行。二是支持林业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中央财政补助方案,以及支持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工作的建议。三是支持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继续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奖补机制,深入推进水管体制改革。会同中编办、水利部印发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支持新疆兵团改革发展。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着力支持解决制约兵团改革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研究提出解决新疆兵团城镇运行维护经费不足问题的政策建议,促进建立兵团职工医保长期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
(三)创新财政扶贫机制。稳步推进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在湖北等5省区探索开展财政支持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试点,进一步扩大“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范围。加大对兴边富民行动支持力度,把兴边富民行动资金支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试点从30个县扩大到50个县。在全国选择300个村开展贫困地区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试点,比上年增加100个村。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加大福建长汀扶贫开发支持力度的批示精神,探索开展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创新试点。
四、全面加强管理基础工作,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或修订《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小额信贷扶贫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会同水利部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监管的意见》,指导各地全面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二)狠抓预算管理工作。一是做好中央农口部门预决算审核批复。指导督促中央农口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编制、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严格落实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和以前年度结余挂钩要求,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并及时予以批复,预决算编制质量持续保持较高水平。二是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完善中央农口部门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制度,不断强化地方农业财政预算执行分片督导机制,加强预算执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会同中央农口部门积极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和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继续认真组织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财政专项扶贫等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四是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导督促中央农口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一是认真做好审计等工作。积极配合做好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有关工作,以及对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一期工程的全面审计,配合最高检察院做好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扶贫开发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部署对小农水建设项目进行交叉检查和抽验,委托专员办在2011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进行专项检查。
(财政部农业司供稿 王振穷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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