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7年9月10日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修订版,适用于自2009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允许提前采用。
(一)适用范围。《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适用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体。
(二)主要内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要求列报综合收益表。在一张综合收益表或者两张报表(一张单独的利润表和一张综合收益表)内,列报所有的除与所有者的资本交易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权益变动(即“综合收益”)。综合收益的组成部分不可以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内列报;当主体追溯应用一项会计政策或作追溯重述时,应在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内列报一份截至最早比较期间期初的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披露与其他综合收益的每一组成部分相关的所得税;披露与其他综合收益组成部分相关的重分类调整。《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更改了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名称(“权益变动表”名称不变):“资产负债表”将改为“财务状况表”;“利润表”将改为“综合收益表”;“现金流量表”的英文将由'cash flow statement'改为'statement of cash flows'。《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