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委员会于2007年7月5日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4号——对设定受益资产的限制、最小基金要求和它们的相互影响》,适用于自2008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
(一)适用范围。本解释公告适用于所有退休后的设定受益和其他长期雇员设定受益。对于该解释公告来说,最小资金要求是指为退休后或其长期雇员设定受益投资的要求。
(二)主要内容。《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4号——对设定受益资产的限制、最小基金要求和它们的相互影响》就如何评估《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中可被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养老金盈余金额的上限提供了指南,并同时解释了当存在法定或合同规定的最低资金要求时,养老金资产或负债会受到怎样的影响。根据该解释公告,雇主不必确认额外的负债,除非根据最低资金要求应付的提存款不能返还到该公司。因此,在具有最低资金要求、并限制公司获取返还款或减少提存款的国家,该解释公告可能会带来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