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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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继续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启动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深入研究行业信息监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新审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不断深化行业人才战略,全面推进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各项工作,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全面启动和积极推进行业做大做强战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更好地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部署,中注协大力推进事务所做大做强,走向国际。
(一)制定发布《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5月26日,中注协举行两个文件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会长刘仲藜出席发布会并发表讲话,充分肯定了加强事务所内部治理、全面推进事务所做大做强的重大意义。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有关“走出去”大型国有企业对两份文件的发布,给予高度评价。两份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深入实施行业人才战略、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行业发展的第三大战略——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意见》系统阐述了做大做强的核心内容和具体途径。同时指出,用5至10年...
2007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继续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启动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深入研究行业信息监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新审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不断深化行业人才战略,全面推进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各项工作,注册会计师行业继续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全面启动和积极推进行业做大做强战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更好地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部署,中注协大力推进事务所做大做强,走向国际。
(一)制定发布《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5月26日,中注协举行两个文件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会长刘仲藜出席发布会并发表讲话,充分肯定了加强事务所内部治理、全面推进事务所做大做强的重大意义。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有关“走出去”大型国有企业对两份文件的发布,给予高度评价。两份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深入实施行业人才战略、准则国际趋同战略的基础上,全面启动了行业发展的第三大战略——事务所做大做强战略。《意见》系统阐述了做大做强的核心内容和具体途径。同时指出,用5至10年时间,发展培育100家左右具有一定规模、能够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提供综合服务的事务所。在此基础上,发展培育10家左右能够服务于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提供跨国经营综合服务的国际化事务所。《指南》重点对事务所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事务所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合伙文化建设,以及信息披露等作出了规范。
(二)以“走出去”为抓手,推动做大做强意见的落实。一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规划和指导推动事务所“走出去”工作,提出经过5-10年努力,建立起中国本土事务所主导的国际执业网络,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为国际资本市场认同。二是提供信息服务。建立行业“走出去”信息平台,为事务所提供“走出去”信息服务。三是协调制定扶持政策。2007年12月26日,商务部、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扩大服务出口若干意见》,支持事务所“走出去”。四是提供技术条件。2007年12月6日,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联合声明,宣布内地与香港实现审计准则等效,标志着推进中国审计准则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审计准则等效认同,为事务所“走出去”提供技术条件,取得重大突破。五是加强国际联络,组织事务所境外考察,开拓“走出去”通道。
(三)开展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的培训和配套措施建设。以《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为核心,进一步组织开展事务所内部治理相关课题研究,开发事务所内部治理案例,研究设计事务所内部治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修订事务所章程(协议)范本,丰富和完善内部治理规范体系的建设工作。同时举办主任会计师和合伙人培训班,大力开展事务所内部治理的培训工作。
(四)发布2007年度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引导做大做强。2007年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除总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培训完成率、行业领军人才后备人选人数、处罚和惩戒情况等五项指标之外,新增加了分所数量和从业人员人数两项辅助指标,进一步丰富了综合评价信息,为社会公众和行业服务对象全面认识和判断事务所的综合实力,科学选择事务所,提供了更全面、更有价值的信息。
二、研究建立以“注册”为枢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监控体系
(一)研究确定行业信息监控体系目标功能。确立了系统全面记录、实时监控和有效披露的三大功能,即全面搜集、记录能够反映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资质、能力和品行行为的信息;密切监控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的变化以及信息反映出的问题,及时监管到位,作出处理;将信息向社会公开,做到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增进社会公众对行业的了解和监督,进而有效引导事务所加强诚信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提高内部治理水平和执业质量。
(二)加快行业监控体系的技术系统建设。根据行业监控体系功能要求,对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思路、框架、功能等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大力推进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监控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三)组织开展行业监控体系信息采集。研究确定行业信息监控体系中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监控信息结构,并具体细化为两大类24小类200多个信息点。全面动员和布置信息采集工作。截至2007年底,完成68家证券资格事务所(含分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信息采集工作。
(四)研究起草行业监控体系信息披露及相关管理制度。研究拟定系统运行管理和各业务模块应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起草注册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成立注册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开行业信息披露的工作机制和制度。
三、扎实推进新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48项与国际准则趋同的新审计准则体系,并于2007年1月1日在境内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中注协宣传、培训、指导、监管、惩戒并重,确保新准则实施到位。
(一)加强对新准则实施的宣传、培训和指导。一是组织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行业选拔赛。在行业选拔赛带动下,再次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新准则的新高潮。二是就新准则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门培训。三是在审计准则及指南基础上,编写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帮助事务所将准则体系各项规定转换为审计工作具体流程和可操作程序。四是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咨询指导组,提供及时、权威的专业咨询和指导。五是组织实地调研、电话访谈,召开阶段性总结会,全面总结新准则实施经验和存在问题,指导新准则的实施。、
(二)围绕新准则实施,加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指导、监管和报备分析工作。在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审计开始前发出通知,要求事务所修改审计规程,强化质量监督和复核;对年报审计7大高风险领域作出提示。编发《年报审计情况快报》16期,指导年报审计工作。密切关注“炒鱿鱼,接下家”情况,对13家“接下家”的事务所发出风险提示函,并实行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上市公司年报业务报备及分析工作,68家具有证券期货资格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报备的1456家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审计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共调整利润总额462亿元,资产总额2371亿元,应交税金88亿元。会计报表项目的大额审计调整,充分体现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贡献。
(三)以执行新准则情况为重点,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根据新会计审计准则要求,对检查工作手册进行了全面修订,将新准则执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在近半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各级协会共对1361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检查,占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总数的20.54%。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执业质量问题,对295家事务所和618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行业惩戒,并将其中75家事务所移交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进一步处理。其中,中注协直接组织12个检查组对37家证券资格事务所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7家事务所和34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业惩戒。此外,在2007年度任职资格检查中,75666名注册会计师参加年检,其中,586人暂缓通过年检,1514人未通过年检。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6801家(含分所),注册会计师74412人,非执业会员7万多人。
四、深入推进行业人才战略
(一)重点加强高层次、国际化行业领军人才培养。一是完成第三批行业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工作,从262名考生中选拔出31名行业后备领军人才。二是举办行业领军人才第四期培训班,联合举办“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第二期联合集中培训”,对行业领军班学员进行跟踪强化培训。三是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合作举办“首期行业领军人才境外培训班”,24名领军班学员赴英国接受为期20天的培训;与澳洲会计师公会合作开展“澳洲会计师国际培训项目(IPP)”,15名领军班学员赴澳进行为期4个月的培训,并得到澳大利亚政府全额资助。四是完善和丰富培养平台。优先吸引领军班学员参与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及其他专项工作,资助6名学员开展行业课题研究,并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证监会、国资委、银监会等部门推荐优秀学员,一些学员先后入选有关部门顶尖专家队伍。
(二)全面贯彻落实《继续教育制度》。一是全面落实培训考勤、考核和考试制度。对违反考勤制度或者未通过考试、考核的,不予确认培训学时并作出相应记录,同时向所在事务所进行通报。二是改进培训形式。开展分层次、多领域的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吸引力。三是加强培训组织管理。结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从培训报名、考勤记录、考试考核、学时确认与登记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强化从“要我学”向“我要学”的机制转变。
(三)进一步提升行业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和水平。一是扩大CPA专业方向学生境外实习项目规模,2007年共选派92名学生赴境外实习,较2006年翻了一番。二是修订CPA专业方向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形成末位淘汰、有进有出、差额资助的考核资助机制。三是与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联合举办第二期“CPA专业方向院校师资培训班”。
(四)制定发布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指南》构建了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的总框架,明确了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素及核心内容,强调了实务经历在培养、保持和提升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中的地位与作用,为全面指导和加强行业人才培养、选拔和继续教育,提供了有力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2007年,中注协委托北京、上海、厦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培训班30期,累计培训学员7025人;举办远程教育培训班6期,累计培训学员约1.7万人次。
五、积极开展立法和政策协调
(一)促成会计师事务所民事侵权责任司法解释的发布实施。自2001年5月最高法院立项起草事务所民事侵权赔偿司法解释以来,全力配合最高法院的调研、论证工作。2007年6月,最高法院正式发布该司法解释,明确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法律地位;划分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认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过错责任的具体指引、诉讼条件和诉讼主体列置等程序规定;强调了被审计单位必须作为共同被告的诉讼原则和审判程序的重要性。该司法解释为正确界定事务所的民事责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环境。
(二)协调事务所顺利介入破产管理人业务。《企业破产法》确立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其中将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法定管理人主体,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意义重大。为确保会计师事务所顺利介入破产管理人业务,中注协积极协助最高法院在行业内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全程参与最高法院破产管理人指定、报酬确定和法律衔接3个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制定发布《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相关业务指南(试行)》;专门举办破产管理人培训班。
(三)支持取消补充审计和双重审计。经过行业多年呼吁,在新会计审计准则顺利实施的背景下,证监会宣布取消金融类上市公司在法定审计之外聘请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以及对一次发行量超过3亿(含3亿)股以上的公司进行补充审计的规定,不再要求B股公司聘请境外会计公司进行双重审计。取消补充审计和双重审计,为国内事务所的发展
六、研究和推进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改革
(一)研究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积极推进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职业组织资格考试部分科目互免的谈判。拟定注册会计师考试改革研究工作方案,开展注册会计师考试基本制度、命题制度及资格互惠三项课题研究。先后与澳洲会计师公会、ICAEW、ACCA等会计师职业组织启动了考试部分科目豁免的研究和磋商工作,积极推进双边部分考试科目互免工作,支持中国注册会计师考取境外职业组织资格。
(二)积极推进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化。2007年,全国共有57万人报名参加考试,较上年增加1.02万人。顺应会计职业国际化发展的趋势,在2007年会计、审计科目考试中,各增加10分英文附加题,为行业国际化人才培养树立导向。经相关部门批准,中注协设立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场,分别于2007年1月26日至28日、11月16日至18日,两次在布鲁塞尔举办欧洲考区考试。
(三)发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工作规程》。据此对2006年度考试中发现的62名违规人员作出处理,对部分考生作出禁考5年的处罚。针对目前考试作弊技术手段的多样化和现代化,向地方考办配备先进设备,防范高科技舞弊的发生。
七、大力开展行业宣传和研究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行业宣传。围绕行业重大事件和全国协会重点工作展开宣传,在全国性新闻媒体刊发报道500余篇次。出版《中国注册会计师》12期,编发《工作简报》40期、《情况通报》23期,编写《信息快报》130期、《兄弟协会动态》3期,编发网站信息800余条。
(二)积极开展行业研究工作,加强会员信息服务。继续设立研究课题,组织开展行业发展理论和政策研究;密切追踪国际会计师组织和相关机构的工作动态,深入研究新近出台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先后编发《行业发展研究资料》3期、《行业法制动态》6期、《行业法规信息资料》23期,对外报送立法研究意见40余份,形成各类专题研究报告20余份,为有关方面的研究和决策提供参考。
八、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大力拓展和深化与境外职业组织双边合作,全年接待来访团组100余批次,派出出访团组23个,与ICAEW、澳洲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等签署多份双边合作协议;加强与国际组织和作,分别承办IFAC下属教育准则理事会北京会议、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理事会北京会议,并与教育准则理事会联合举办了“会计教育准则与会计职业的进步”国际研讨会,为行业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刘仲藜会长率团出席第17届亚太会计师大会和两岸四地会计师行业交流研讨会。刘会长在CAPA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提出加强会计职业国际合作的三点建议,获得与会者的高度评价,引起积极响应。此外,在财政部领导和国务院港澳办支持下,财政部批准中注协在香港设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驻香港联络处。
九、加强协会建设
按照协会章程要求组织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就行业重大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出台等,提请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委员会发表意见、进行决策。完成八大委员会换届工作;成立注册管理委员会、破产清算专业指导委员会和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制定了中注协专家库工作制度,开发行业专家库系统。
大力加强秘书处队伍建设。完善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新聘任部门主任、副主任7人。深入开展“学业务、讲纪律、比奉献”活动,建立包括讲座、业务竞赛、参观学习、主题活动在内的培训教育形式,组织开展春节回乡见闻调研活动。2007年,中注协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平安单位”。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供稿 蔡晓峰 韩伟炜 冯毅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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