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各级粮食财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各项粮改政策措施,积极服务粮食宏观调控,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各项粮食财会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基本完成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认定和剥离工作
2007年,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清理认定及从企业剥离工作的通知》,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认定、剥离工作,协调解决政策性挂账认定和剥离中的遗留问题,及时以省政府的名义向国务院统计上报粮食财务挂账有关情况。截至年底,全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清理、认定和剥离工作基本完成,绝大部分的政策性挂账从企业剥离上划到县级以上(含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北京、山东、广东、宁夏等省(区、市)已消化政策性挂账和亏损103亿元。同时,各地积极探索经营性粮食财务挂账的处置办法,摸清国有粮食企业现有经营性财务挂账的数额、构成及占用贷款情况,为研究处置经营性挂账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国家粮食局还专门召开了部分省区市粮食财务工作座谈会,交流各地处置经营性挂账的做法和经验,指导各地粮食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
2007年,各级粮食财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各项粮改政策措施,积极服务粮食宏观调控,支持粮食产业发展,各项粮食财会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基本完成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认定和剥离工作
2007年,财政部、国家粮食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清理认定及从企业剥离工作的通知》,各地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认定、剥离工作,协调解决政策性挂账认定和剥离中的遗留问题,及时以省政府的名义向国务院统计上报粮食财务挂账有关情况。截至年底,全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挂账清理、认定和剥离工作基本完成,绝大部分的政策性挂账从企业剥离上划到县级以上(含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北京、山东、广东、宁夏等省(区、市)已消化政策性挂账和亏损103亿元。同时,各地积极探索经营性粮食财务挂账的处置办法,摸清国有粮食企业现有经营性财务挂账的数额、构成及占用贷款情况,为研究处置经营性挂账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国家粮食局还专门召开了部分省区市粮食财务工作座谈会,交流各地处置经营性挂账的做法和经验,指导各地粮食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结合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消化经营性粮食财务挂账。
二、继续落实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
2007年,国家粮食局指导各地继续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地方财政补助、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和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遗留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截至年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69.1万人、失业保险62.4万人、医疗保险52.5万人,分别占职工总数的86.1%、77.7%和65.4%。同时,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再就业政策,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2007年安置国有粮食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10.5万人,其中粮食部门安置6.6万人,基本没有出现大的群体事件,保证了改革平稳推进。同时,充分发挥财会指导和监督职能,指导国有粮食企业规范产权制度改革,搞好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截至年底,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总数21439个,其中购销企业14778个,分别比上年减少3735个、1168个,企业的布局和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积极做好粮食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2007年夏粮收购期间,国家粮食局派出调查组到湖北、陕西、江苏、山东等粮食主产省调研,了解粮食收购资金供应情况。12月,针对黑龙江省部分地区出现的收购贷款难问题,联合国家发改委、农业发展银行组成调查组进行实地调研,提出了相关措施和建议。同时,指导各地积极落实粮食收购资金,搞好粮食产销衔接,服务粮食宏观调控。2007年,农业发展银行共安排粮食收购资金贷款2312亿元,同比增加162亿元;发放粮食调销贷款620亿元,同比增加220亿元。支持粮食企业收购粮食3063亿斤。尤其是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的省份,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有效稳定了市场粮价,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继续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已公布1212个重点支持的粮食产业化企业的基础上,2007年又联合农发行共同审核确定第二批472个重点支持的粮食产业化企业,在粮食收购资金、技术改造、基地建设等方面优先提供贷款支持。截至年底,农发行发放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余额582亿元,有力地促进了粮食产业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四、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指导
2007年,国家粮食局加强了对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的指导,下发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信息通报制度和重点企业经营情况分析制度的通知》,建立扭亏增盈工作目标责任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扭亏增盈动态,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情况的分析,总结和推介典型单位的做法。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会计核算,提高粮食经济运行效益。为推动各地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国家粮食局召开了部分省份粮食财务工作座谈会,对扭亏增盈形势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下一阶段扭亏增盈工作进行了部署。由于各级粮食部门的共同努力,2007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统算实现盈利,这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47年来首次实现扭亏为盈。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新疆17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盈利,陕西、辽宁、黑龙江等省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减亏。
五、进一步加强粮食财会队伍建设
2007年是全国粮食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关于粮油有关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的第一年,为夯实企业会计基础工作,宣传贯彻新制度,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国家粮食局在全国粮食系统开展了粮食财会知识竞赛。各级粮食部门高度重视,粮食财会人员踊跃参赛,个人参赛率达到80%。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局还层层选拔优秀选手,组成28个代表队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团体赛,江苏、河北、吉林等八个代表队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在整个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表现出了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达到了学习贯彻财务会计制度,检验提高财会人员水平,增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促进粮食财会队伍建设的目的。同时,针对粮食财会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等问题,国家粮食局财务司积极组织各地粮食财会部门开展政策和理论研究。各地上报论文60多篇。经组织专家评审,山东、山西、江西、湖北等省4篇论文获得一等奖,江苏、安徽等省(自治区、直辖市)15篇论文获得二、三等奖。
六、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2007年,各级粮食财会部门在做好行业财会指导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预算资金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在确保机关和直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针对本年粮食流通工作重点,做好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粮食产业化发展、粮食信息系统、粮食质量体系建设等项目资金的申请工作,支持各项粮食事业的发展。
(国家粮食局财务司供稿 邓亦武 罗文娟 郭建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