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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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民政事业财务会计工作狠抓规划落实、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监督指导、注重理论研究,在实施民政专项建设规划、落实民政事业经费保障、试点国库双轨运行以及资产清查、政府采购、民政统计、民政事业经费长效机制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认真落实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是督促各地认真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将《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汇编成册印发各地,用以指导民政工作。二是以专项建设规划为载体,促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印发了《“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十一五”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体系发展规划》等三个专项建设规划,并于2007年9月在甘肃兰州联合召开了全国民政事业“十一五”有关建设规划实施工作会议,部署专项建设规划工作。三是2007年下拨专项建设规划中央预算内资金4.8亿元,并要求各地严格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保障各类民政对象基本生活
截止2007年底,全...
2007年,民政事业财务会计工作狠抓规划落实、规范财务管理、加强监督指导、注重理论研究,在实施民政专项建设规划、落实民政事业经费保障、试点国库双轨运行以及资产清查、政府采购、民政统计、民政事业经费长效机制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
一、认真落实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是督促各地认真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和要求开展工作,并及时将《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汇编成册印发各地,用以指导民政工作。二是以专项建设规划为载体,促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民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印发了《“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十一五”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体系发展规划》等三个专项建设规划,并于2007年9月在甘肃兰州联合召开了全国民政事业“十一五”有关建设规划实施工作会议,部署专项建设规划工作。三是2007年下拨专项建设规划中央预算内资金4.8亿元,并要求各地严格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保障各类民政对象基本生活
截止2007年底,全国共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272.1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566.3万人,农村五保供养531.3万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622.4万人。2007年全国城市医疗救助442万人次,农村医疗救助2896万人次,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54.4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灾1499.1万人。
为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2007年全国各项民政事业总支出共1370.8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的民政事业费支出1215.5亿元,比上年增长32.8%,其中:抚恤事业费210.8亿元,比上年增长17.9%;军队离退休、退职费165亿元,比上年增长42.6%;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77.4亿元,比上年增长23.7%;农村及其他社会救济支出189.8亿元,比上年增长28.4%(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费109.1亿元,比上年增长150.8%;农村五保供养支出59.8亿元,比上年增长42%);社会福利费支出87.6亿元,比上年增长34.2%;自然灾害救济费支出79.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地方离、退休人员费支出24.8亿元,比上年增长77.1%;其他民政事业费支出180.3亿元,比上年增长99%。
上述支出中,中央财政共向各地转移支付民政事业费517.5亿元,比上年增长28.1%,占民政事业费比重42.6%。2007年民政事业费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由上年的2.28%增加到2.45%,提高了0.17个百分点。
2007年,除财政资金外,社会捐助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作为民政事业经费的重要补充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各级民政部门接收捐款50.9亿元。福利彩票销售额631.6亿元,同比增长27.4%,筹集公益金217亿元,同比增长25.1%。民政系统彩票公益金共支出77.6亿元,资助项目用于福利类收养性单位35.5亿元,用于优抚类收养性单位3亿元,用于优抚安置单位1亿元,用于救助类单位4.3亿元,用于社区服务单位4.9亿元,用于殡葬类单位1.8亿元,用于专项资助11.2亿元,用于其他项目16亿元,为我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加强财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一)规范财务管理,建章立制并严格执行各种财经法律法规。2007年出台了《民政部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拟定了《民政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民政部重大招标投标廉政监督规定》。及时转发了国办、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国内公务接待、差旅费和会议费定点、标准等管理办法,并通过加强宣传、培训讲解、报销过程中严格控制以及事后监督、检查等方法,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执行。
(二)召开全国民政计财工作会议和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会议,在会上交流经验、提出要求,并邀请审计、统计等部门专家现场讲解有关政策,指导系统和直属事业单位做好财务工作。此外根据财务统计工作情况评选表彰全国民政计财工作先进单位,根据预算编报情况等评比表彰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评比表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民政系统和事业单位共同做好民政计财工作。
(三)开展各种财务检查工作。①组织开展了对部属事业单位以财务收支情况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检查,自2007年11月起分6个检查组对19个事业单位的收支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善工作,提高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②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2007年8月~10月,中纪委监察部驻民政部纪检组监察局、财务和机关事务司和民政部有关业务司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有关省市开展了救灾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执法检查。③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007年共对5个事业单位进行了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资金量1.5亿元,提交审计报告5份,提出审计建议16条均被被审计单位采纳,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监督指导、防弊纠错、对部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发挥了促进作用。④配合财政部等部门开展了津补贴清理和国库集中支付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
(四)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工作。全年组织了多期直属事业单位和民政系统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涉及内容包括:财务会计知识更新、财务业务写作、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预决算编报、民政事业统计等。培训达600多人次。通过各种培训帮助财会人员及时更新财务知识、提高了财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积极开展金财工程支撑平台和新系统试运行工作
通过参加财政部双轨试运行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数据的可比性积累了经验。作为2007年首批六个试点单位之一,为了保证试运行试点工作能圆满成功,民政部精心策划、积极布置,将整个工作分成四个阶段来完成,取得了良好效果:①前期准备阶段,对本级和下属单位所有财务人员完成了新业务和新系统的轮训工作,并整理了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数据,将预算指标细化到基层预算单位并划分支付方式,把当年实际批复的用款计划按照新业务口径下达给各单位。②历史数据转换阶段,民政部本级和下属单位把从1-9月的所有支出业务按照新的业务模式和数据口径进行了转换。③同步运行阶段,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实现了在原部门版软件和新系统两套系统中同时进行业务处理的既定目标,新系统按照新的数据口径成功模拟了现有业务。④总结回顾阶段,根据前一阶段的试点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作为建议反馈财政部。
五、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一)切实加强政府采购基础工作。使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项目都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坚持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基础上编制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加强政府采购的计划性和集中度;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强化政府监管和规范政府采购运作程序。通过进一步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通过听取、征求各部门对政府采购行风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了对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按规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了政府采购运作。
(三)政府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实际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金额23110.98万元,在未减少采购量的情况下,比年初预算节约资金553.19万元。其中,民政部本级实际采购金额19616.46万元,节约资金282.19万元;事业单位实际完成采购3494.52万元,节约资金271万元。
六、资产清查、民政统计等工作扎实推进
民政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对部机关及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全面清理,并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审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资产清查任务,摸清了民政部家底,及时向财政部报送了资产清查报告。
民政统计工作方面,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系统(网络版)试点工作,并根据民政工作实际情况对民政统计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重新划分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居民的分类,并对社团按国民经济行业进行了重新分类,增加了民政行业单位增加值指标和社会团体开展公益活动方面的有关指标等,为国家开展第三产业增加值和国民经济核算创造了有利条件,调整后民政统计报表体系更加合理科学,指标进一步完善,能够更科学地反映民政事业发展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向社会反映民政事业发展情况。
七、深入开展民政事业经费长效保障机制课题研究
2007年民政部启动了《民政事业经费长效保障机制》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研究组包括了以全国总体情况为调研内容的主课题组,和分别代表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上海课题组、重庆课题组和武汉课题组。课题组通过实地考察、走访民政事业单位和对象,组织召开不同层次、不同层面小型座谈会,解剖典型、总结好的经验,以及开展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形成了分析透彻、数字准确,对决策具有较强参考价值的民政事业发展长效保障机制研究主课题报告和三个分课题报告,以及涉及广东、青海、四川等多个省的实地调研报告。
(民政部财务和机关事务司供稿 陈爱丽 张彬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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